一种激光校准墨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22009发布日期:2019-06-05 22:19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一种激光校准墨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的辅助工具,具体为一种激光校准墨斗。



背景技术:

在钢筋标定、墙体堆砌的放线等领域,墨斗作为一种放线工具被广泛使用。与传统墨斗相比,激光墨斗能够更精准地判断弹性是否平直,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助工具。不过目前的激光墨斗通常都是使用时手动加墨,加一次墨后能弹线的次数很少,施工人员需要不断加墨斗,施工效率较低。另外,加墨过程中由于无法精确控制加墨量,弹线时就会出现墨量不够,弹线不清晰,或者是墨量过多,墨线过粗,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还会影响后期的施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激光校准墨斗,以解决目前的激光墨斗需要不断手动加墨,施工效率较低;墨量无法精确控制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激光校准墨斗,其特征在于:包括架体和设置在架体上的线轮和墨汁存储器;

所述架体分隔为线轮仓和墨仓,线轮设置在线轮仓中,所述墨仓与墨汁存储器连通,墨汁存储器包括墨筒、设置在墨筒底部和墨仓之间的加墨孔道、以及设置在墨筒底部的旋转开关;

所述墨仓的侧壁设有进线孔、出线孔和激光发射孔,墨仓的下部设有激光器,所述进线孔设置在墨仓上靠近线轮仓的一侧,所述出线孔和激光发射孔设置在墨仓上远离线轮仓的一侧;

所述线轮上设有墨线,墨线穿过进线孔进入墨仓,并且从出线孔穿出。

优选地,所述旋转开关上伸入墨筒底部的一端设有橡皮阀门。

优选地,所述墨筒的侧壁设有刻度盘。

优选地,所述架体上激光发射孔的底部设有固定器。

优选地,所述固定器为锥形或立方体形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和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激光校准墨斗通过设置墨汁存储器,一次加墨后,施工人员只需要转动旋转开关,就可以实现多次弹线,提高施工效率。另外,本申请的激光校准墨斗能够根据墨汁存储器上的刻度线精确控制加墨量。方便携带,一次性在墨汁存储器中添加墨汁,基本可以满足一次放线作业需求,无需携带瓶装墨汁。

附图说明

图1为激光校准墨斗的主视图。

图2为激光校准墨斗的俯视图。

图3为墨汁存储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激光校准墨斗的施工状态图。

附图标记:1-架体、11-线轮仓、12-墨仓、3-墨汁存储器、31-墨筒、32-加墨孔道、33-旋转开关、34-橡皮阀门、35-刻度盘、4-墨线、5-出线孔、6-激光发射孔、7-进线孔、8-激光器、9-固定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新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在此记载的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特定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均是解释性和示例性的,不应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及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除在此记载的实施例外,本领域技术人员还能够基于本申请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采用显而易见的其它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包括采用对在此记载的实施例的做出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和修改的技术方案。

如图1~4所示,一种激光校准墨斗包括架体(1)和设置在架体(1)上的线轮(2)和墨汁存储器(3)。

架体(1)分隔为线轮仓(11)和墨仓(12),线轮(2)设置在线轮仓(11)中,线轮(2)上设有墨线(4)。墨仓(12)与墨汁存储器(3)连通,墨汁存储器(3)包括墨筒(31)、设置在墨筒(31)底部和墨仓(12)之间的加墨孔道(32)、以及设置在墨筒(31)底部的旋转开关(33)。旋转开关(33)上伸入墨筒(31)底部的一端设有橡皮阀门(34),橡皮阀门(34)为圆扁状,非工作状态下水平封堵加墨孔道(32),工作状态下通过旋转开关(33)开启橡皮阀门(34),使其与加墨孔道(32)存在缝隙,墨汁在重力作用下自动添加)。墨筒(31)的侧壁设有刻度盘(35)。

墨仓(12)的侧壁设有进线孔(7)、出线孔(5)和激光发射孔(6),墨仓(12)的下部设有激光器(8)。进线孔(7)设置在墨仓(12)上靠近线轮仓(11)的一侧,出线孔(5)和激光发射孔(6)设置在墨仓(12)上远离线轮仓(11)的一侧。激光器(8)对准激光发射孔(6)。架体(1)上激光发射孔(6)的底部设有固定器(9),固定器(9)为锥形或立方体形状。进行弹线时,将固定器(9)放置在地面上,防止磨损架体(1),并且也方便移动墨斗。

将墨汁灌入墨筒(31)中,转动旋转开关(33),控制墨汁的流量。弹线时,墨线(4)穿过进线孔(7)进入墨仓(12),并且从出线孔(5)穿出。以激光作为参考线,利用蘸有墨汁的墨线(4)实现精确弹线。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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