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068发布日期:2019-09-20 21:04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场所已经应用或正在过渡应用无源电子锁。例如:工井盖多为人工机械式样,维持成本较高,采用无源电子锁能极大地减轻人工维护成本,并且不容易出错。要应用无源电子锁,需要设计合适、有效的机械转动电路,实现锁闭或开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实现锁闭或开锁。

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包括电机、电机驱动IC(IntegratedCircuit,集成电路)芯片、第一至第五电阻、第一至第七电容、第一行程开关和第二行程开关,其中,

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矢轮脚连接第一主电源,该矢轮脚还分别通过所述第一电容和第二电容接地;

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电源脚连接第二主电源,该电源脚还通过所述第三电容接地;

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睡眠唤醒脚通过所述第一电阻连接上拉电路端,该睡眠唤醒脚还通过所述第四电容和第五电容接地;

上拉电路端通过串接的所述第二电阻和第三电阻接地;上拉电路端通过串接的所述第四电阻和第五电阻接地;

第二电阻和第三电阻的相接端连接所述第一行程开关的NO端,并作为无源电子锁的关闭状态反馈端;

第一行程开关的NC端连接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第一输入脚,COM端连接无源电子锁供电电路的第一供电端;

第四电阻和第五电阻的相接端连接所述第二行程开关的NO端,并作为无源电子锁的开启状态反馈端;

第二行程开关的NC端连接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第二输入脚,COM端连接无源电子锁供电电路的第二供电端;

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第一输出脚连接所述电机的正极,并通过所述第六电容接地;

所述电机驱动IC芯片的第二输出脚连接所述电机的负极,并通过所述第七电容接地。

优选的,所述第一至第五电阻的阻值均为100K欧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有效的电路结构设计,通过判断行程开关的状态来控制电机的正、反转,实现了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用于开锁和闭锁。同时,利用电容进行滤波,利用电阻进行线路分压,有效提高了实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的无源电子锁的机械转动电路,包括电机1、电机驱动IC芯片2、第一至第五电阻R1-R5、第一至第七电容C1-C7、第一行程开关3和第二行程开关4。

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矢轮脚VM连接第一主电源5,该矢轮脚VM还分别通过第一电容C1和第二电容C2接地,形成正常的正负极的电路。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电源脚VCC连接第二主电源6,该电源脚VCC还通过第三电容C3接地,形成正常的正负极的电路。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睡眠唤醒脚SLEEP通过第一电阻R1连接上拉电路端7,该睡眠唤醒脚SLEEP还通过第四电容C4和第五电容C5接地,第四电容C4和第五电容C5起到滤波作用。本实用新型中,电机驱动IC芯片2选用SY6702DFC型号。

上拉电路端7通过串接的第二电阻R2和第三电阻R3接地。上拉电路端7通过串接的第四电阻R4和第五电阻R5接地。通过上拉电路端7来唤醒电机驱动IC芯片2,并给第一行程开关3和第二行程开关4上电。

第二电阻R2和第三电阻R3的相接端连接第一行程开关3的NO端(常开端子),并作为无源电子锁的关闭状态反馈端。第一行程开关3的NC端(常闭端子)连接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第一输入脚IN1,COM端(共用端子)连接无源电子锁供电电路的第一供电端8。第一行程开关3用于控制无源电子锁的关闭状态。

第四电阻R4和第五电阻R5的相接端连接第二行程开关4的NO端,并作为无源电子锁的开启状态反馈端。第二行程开关4的NC端连接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第二输入脚IN2,COM端连接无源电子锁供电电路的第二供电端9。第二行程开关4用于控制无源电子锁的开启状态。

电机驱动IC芯片2通过判断行程开关的状态,来控制电机1的正转还是反转。

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第一输出脚OUT1连接电机1的正极MOT+,并通过第六电容C6接地。即根据第一行程开关3的状态,如果状态为1,驱动第一输出脚OUT1给电机1供电,此处接地形成正常的正负极的供电电路。

电机驱动IC芯片2的第二输出脚OUT2连接电机1的负极MOT-,并通过第七电容C7接地。即根据第二行程开关4的状态,如果状态为1,驱动第二输出脚OUT2给电机1供电,此处接地形成正常的正负极的供电电路。

第一至第五电阻R1-R5的阻值均为100K欧姆,作为上拉电路上面的分压。

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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