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容器加工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18960发布日期:2021-02-20 19:59阅读: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容器加工工装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容器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容器加工工装。


背景技术:

[0002]
为了便于电容器的自动化加工,人们将电容器固定在设有多个爪盘(电容器安装槽)的转盘上。但是现有的电容器规格不一,特别是电容器的长度不一,导致每生产一种电容器需要适配一套加工装置,生产成本较高且安装使用极其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是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便于更换拆装且制造成本低的电容器加工工装。
[0004]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电容器加工工装,其包括转盘和辅助工装,所述转盘按圆周方向上设有若干个电容器放置槽,所述转盘安装在转轴上;
[0005]
所述辅助工装与所述转盘可拆卸连接,所述辅助工装与所述转盘为同轴心固定;
[0006]
所述辅助工装包括固定安装部和若干个伸出部,所述伸出部与所述电容器放置槽对应设置;
[0007]
所述伸出部设有抵靠板,所述抵靠板设置在电容器放置槽内,电容器的一端抵靠在抵靠板上。
[0008]
优选地,所述辅助工装可拆卸安装在所述转盘的上表面。
[0009]
优选地,所述电容器放置槽均匀分布在所述转盘上。
[0010]
优选地,所述抵靠板的内侧抵靠在所述电容器放置槽的底部。
[0011]
优选地,所述辅助工装通过螺丝或螺栓固定在所述转盘上。
[0012]
优选地,所述转盘上表面设有伸出部限位槽,所述伸出部放置在所述伸出部放置槽内。
[0013]
优选地,所述抵靠板深入电容器放置槽的深度为1~10mm。
[0014]
优选地,所述抵靠板与所述伸出部之间设有伸缩结构。
[0015]
优选地,所述抵靠板的宽度小于电容器放置槽的宽度。
[0016]
优选地,所述辅助工装的上表面设有提手。
[0017]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有辅助工装,辅助工装可拆卸固定在转盘,且辅助工装设有抵靠板,有效地改变电容器放置槽在转盘径向的深度,且不改变电容器放置槽的现有结构和夹持力度,从而可以加工不同长度的电容器,增强设备的适配性,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辅助工装可拆卸安装在转盘,更换方便。尤其是目前常用的电容器的长度是37.5mm和35.5mm,当需要加工长度为35.5mm的电容器,只需要将厚度为2mm的抵靠板放入电容器放置槽内即可实现良好的固定。
附图说明
[0018]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9]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0020]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0021]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0022]
图5为图4中a-a方向的剖视图;
[0023]
图6为图5中i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24]
图7为辅助工装结构示意图;
[0025]
图8为转盘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27]
一种电容器加工工装,其包括转盘1和辅助工装2,所述转盘1按圆周方向上设有若干个电容器放置槽11,所述转盘1安装在转轴上;所述辅助工装2与所述转盘1可拆卸连接,所述辅助工装2与所述转盘1为同轴心固定;所述辅助工装2包括固定安装部24和若干个伸出部22,所述伸出部22与所述电容器放置槽11对应设置;所述伸出部22设有抵靠板23,所述抵靠板23设置在电容器放置槽内,电容器3的一端抵靠在抵靠板23上。通过抵靠板的设置,从而改变电容器放置槽在径向上的深度,从而适应于不同长度的电容器。
[0028]
为了便于安装和放置工装,所述辅助工装可拆卸安装在所述转盘的上表面。
[0029]
其中,所述电容器放置槽均匀分布在所述转盘上。
[0030]
其中,所述抵靠板的内侧抵靠在所述电容器放置槽的底部110。
[0031]
为了便于更换不同的辅助工装,所述辅助工装通过螺丝或螺栓固定在所述转盘上。
[0032]
为了防止使用过程中辅助工装旋转,所述转盘上表面设有伸出部限位槽,所述伸出部放置在所述伸出部放置槽内。
[0033]
为了适应于不同的电容器,所述抵靠板深入电容器放置槽的深度为1~10mm。
[0034]
为了不更换辅助工装实现不同大小的电容器,所述抵靠板与所述伸出部之间设有伸缩结构。其中,伸缩结构的具体实现方式不作特别限定。
[0035]
优选地,所述抵靠板的宽度小于电容器放置槽的宽度。
[0036]
优选地,所述辅助工装的上表面设有提手21。
[0037]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有辅助工装,辅助工装可拆卸固定在转盘,且辅助工装设有抵靠板,有效地改变电容器放置槽在转盘径向的深度,从而可以加工不同长度的电容器,增强设备的适配性,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辅助工装可拆卸安装在转盘,更换方便。
[0038]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形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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