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门的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72117发布日期:2022-04-09 04:14阅读:99来源:国知局
用于车门的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用于车门的门把手。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车门、门锁和这种门把手的机动车以及一种用于操作机动车上的门把手的方法。


背景技术:

2.从de 10 2004 033 896 a1中知道了这种类型的用于车门的门把手,其具有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布置在门把手区域中且借助遥控装置可被启用。遥控装置是电子钥匙,其如此与照明装置通信连接,即,只要司机接近车辆,该照明装置就在点火装置切断的情况下借助电子钥匙以调整光强的形式被启用,其中,在未使用时该门把手照明装置还可被用作标记照明。由此一来,该照明装置应该能担负许多功能。
3.由de 10 2006 019 284 a1公开了一种车辆,其具有车门和可用以解锁车门的解锁机构。也设有前方区域照明装置或门把手照明装置,用于产生前方区域灯光以照亮车门周围环境或产生门把手灯光以照亮门把手。还设有传感器装置,用于产生和输出作为对由对象所反射的前方区域灯光或门把手光的反应的传感器信号,以及设有依据传感器信号自动启用解锁机构的控制装置。
4.车辆尤其是机动车的门把手的照明、尤其是直接或间接照明的各种方式已知被用于提升登车舒适性。
5.但是,从现有技术中知道的被照亮的车辆门把手的缺点通常是,它们例如借助发光的发光件和/或发光的光导件仅实现门把手的漫射照明,其既不允许简单直观地找到门把手,也不能满足更高的设计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发明因此专注于以下问题,即,针对前言所述类型的门把手指明改进方案或至少一个替代实施方式,其尤其克服从现有技术中知道的缺点。
7.根据本发明,该问题通过独立权利要求1的主题来解决。有利的实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
8.本发明基于的一般构思是在机动车的车门上的门把手中设置可移出的把手件以及安置在该把手件上的或安置在座板(承载板,)上的照明装置,并且将在机动车打开时可移出的把手件的至少一个移出运动划分为不同的位置,其中,设有布置在移入的非使用位置和移出的使用位置之间的中间位置,在中间位置,该把手件仅略微移出,但照明装置已被启用并且允许门把手或把手件以设计上最引人注目且直观可见的方式被标记,从而能比较容易地找到该把手件。本发明的门把手在此具有座板、把手抠槽以及相对于座板可移动的、尤其是可移出的把手件。把手抠槽显然也可以是座板的或车门的组成部分。还设置有至少一个安置在座板之中/之上的或安置在把手件上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件和/或光导件。根据本发明,把手件现在可以在移入的非使用位置、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和移出的使用位置之间移动,其中,该照明装置在移入的非使用位置被停
用。但如果把手件处于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则在该把手件与把手抠槽之间形成尤其几毫米的间隙,该间隙于是通过至少一个发光件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被至少部分照亮。通过环形间隙照明,可以使得即使在较远距离处也能容易地目视找到门把手,其中,在门把手和把手抠槽之间的环形间隙还形成了轮廓分明的照明线,其相比于迄今从现有技术中知道的漫射照明而言允许最引人注目的设计。在移出的使用位置,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照亮所述把手件的、把手抠槽的和/或把手周边区域的至少一部分,并由此也允许更加容易地目视找到把手件。
9.因此,利用本发明的门把手,可以在获得授权的使用者接近门把手时事先实现将把手件部分移出到其中间位置,在中间位置,形成在部分移出的把手件与把手抠槽或车门之间的间隙、尤其是环形间隙被照亮,类似于目标圈。通过这种轮廓清晰的照亮,可以给接近的使用者提供突出的视觉引导系统,他借此能直观找到门把手和进而还有把手件。在此例如可以通过所谓的“轮询”、即远程查询或借助电子钥匙如遥控装置的主动操作来移出该门把手。接着,在获得授权的人员进一步接近时能将门把手移出到其使用位置,这显然可以自动地、例如在一定时间之后或通过再次操作该遥控装置来进行。如果将车辆锁上,则这也可以例如通过相应的无钥匙启动系统或遥控装置进行,其中,在此情况下,门把手进入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并且该照明装置被停用。因此,借助本发明的门把手和可移入中间位置的把手件,可以实现更容易地找寻以及明显改善的设计。
10.在根据本发明的门把手的一个有利设计中,该间隙在把手件处于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时具有在1mm到5mm、优选在3mm到5mm之间的间隙宽度s2。这样小的仅为几毫米的间隙宽度完全足以例如通过设于把手件内的照明装置照亮该间隙以使光经由环形间隙射出,以及足以实现本发明所期望的被照亮的环形间隙而使找到门把手变得容易。
11.在本发明解决方案的一个有利改进方案中,该间隙、即存在于门把手和把手抠槽之间的环形间隙在把手件处于其移出的使用位置时具有在5mm到10mm之间的间隙宽度s3。因此当把手件处于其使用位置时且当照明装置同时启用时,可以实现顺利照亮例如所述把手件、把手抠槽和/或把手周边区域,由此能为使用者提供一种照明状况,其允许最佳操作或抓握该把手件和进而打开车门。
12.在本发明解决方案的另一个有利实施方式中,在该把手件上设有至少一个边缘侧的发光件或至少一个边缘侧的光导件,其在把手件处于其移出的使用位置时允许以至少部分包围把手件的方式来照亮该把手件。因而,在此情况下可以规定,所述照明装置或发光件和/或光导件没有照亮把手件本身,而是仅照亮其边缘,由此例如提供一种背景照明,其使把手件在黑暗中闪亮并由此可易于找到,或者其在优选为环状的边缘区中照亮该把手件,由此该把手件关于把手抠槽明显突显并由此也使找寻变得容易。
13.适当地设有如此设计的控制装置,即,它依据把手件的位置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的光强度,尤其是随着增大的移出状态而提高光强度。由此可以做到,所述间隙或环形间隙在把手件位于其中间位置时仅被比较弱地照亮,但这足以已从较远距离顺利地目视识别出把手件并由此定位到该把手件。当把手件进一步移出到其使用位置时,光强度可以借助控制装置例如被提高,由此改善使用者的目视接近情况。附加地或替代地也可以想到如此设计该控制装置,即,它依据把手件位置调节由至少一个发光件所发出的光的颜色。因此例如可以想到,该发光件在把手件处于其中间位置时发出红色光并由此以红光照亮把手件
和把手抠槽之间的间隙,这尤其对于远处找寻把手件是有利的,因为红色光在黑暗中也能从远处被更好地看到。因此缘故,例如刹车灯或交通灯只要其应当发信号表示与安全相关的停车功能就显示为红色的。如果把手件接着移出到其使用位置,则例如由至少一个发光件发出的光的颜色可以被变换至黄色,或者根据设计期望也可被变换至蓝色或绿色,由此可以提供一种个性的最让人感兴趣的照明状况。借助相应的led,这可以顺利且还廉价地实现。
14.适当地,该门把手的把手件可以在其使用位置和其非使用位置之间平移或旋转运动。因而在本发明的门把手中,可以采用可移入移出的把手件以及可转入转出的把手件。
15.本发明进一步基于以下一般构思,即,提出一种机动车,其具有车门、门锁、用于锁上和解锁门锁的电子钥匙以及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门把手。借助这样的机动车可以将关于门把手所描述的优点转用到机动车,因此例如借助移出到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的把手件能提供环形的目标照明,其使得从较远处如几米远的距离处找寻到机动车和尤其是还有目视定位门把手变得明显容易,尤其是与迄今从现有技术中知道的漫射照明的门把手相比而言明显改善目视找寻。
16.本发明还基于如下一般构思,即,提出一种用于操作在前述机动车上的前述门把手的方法,其中,该把手件首先在照明装置被停用的同时处于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该把手件现在从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转移到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即把手件在此被部分地移出时所处的中间位置,其中,一旦获得授权的使用者尤其带着前述的电子钥匙接近机动车,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至少部分照亮存在于把手件和把手抠槽之间的间隙。这样的电子钥匙例如可以是主动遥控装置或远程轮询系统的一部分。通过环形间隙照明,可以提供视觉瞄准系统,其使得即使从较远距离处例如几米远处找到门把手或把手件变得容易许多,其中,本发明的环形间隙照明起到目标导引作用。在此,单纯从理论上讲甚至能够规定,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或光导件发出的光在把手件处于其中间位置而部分移出时会改变颜色、光强度等,以进一步改善光学定位效果。如果获得授权的使用者进一步接近,则把手件从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转移到完全移出的使用位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接着照亮所述把手件的、把手抠槽的和/或把手周边区域的至少一部分,由此使把手件的目视操作或把持变得容易并提高操作舒适性。此外,对于把手件的可找寻性特别有利的是,该照明装置在把手件处于其中间位置时产生轮廓清晰的环形线状照明,而它在把手件完全移出时允许漫射照明,它尤其是造成把手抠槽被照亮并且使射在该把手抠槽上的光在那里被反射。
17.在本发明解决方案的另一个有利实施方式中,设有控制装置,其依据把手件位置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的光强度,尤其是随着增大的移出状态而增减光强度。附加地或替代地,该控制装置也依据把手件的位置调节或改变由至少一个发光件所发出的光的颜色。因此例如可以想到,在把手件处于其中间位置时该照明装置发出红光,该红光相比于例如白光或黄光尤其可以从较远距离处被更好地识别。如果使用者进一步接近并且使把手件完全移出至其使用位置,则颜色例如可以被变换至黄色或白色,由此允许更好的漫射照明。
18.单纯从理论上显然也可以想到,照明装置在把手件处于其中间位置时发出具有高的光强度的光,因为在此情况下仅经由环形间隙射出光,故它在强烈照射状态下形成一种环绕把手件的目标环。如果把手件进一步移出,则光强度例如可被降低,因为在使用者紧邻
门把手处站立时不太亮的漫射照明也是足够的。
19.本发明的其它重要特征和优点将由从属权利要求、附图和结合附图的所属附图说明中更明显地获知。
20.显然,上述的和以下还要说明的特征不仅在各自所指明的组合中、也在其它组合中或单独地可被采用,而没有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附图说明
21.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在图中被示出并且在以下说明中被详细解释,其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示相同的或相似的或功能相同的零部件,在此分别示意性示出:
22.图1示出在把手件处于其非使用位置且照明装置被停用时的该车门内的本发明的门把手的截面图,
23.图2示出与图1类似的图示,但此时把手件处于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且照明装置被启用以照亮存在于把手抠槽和把手件之间的间隙,
24.图3示出与图1类似的图示,但此时把手件处于其使用位置且照明装置被启用,
25.图4示出本发明的门把手的处于其中间位置的把手件的侧视图,
26.图5示出从上方看向处于其使用位置的把手件连同启用的照明装置的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7.根据图1-3,根据本发明的用于机动车3的车门2的门把手1具有座板4以及可移出的把手件5。也设有照明装置8,其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件6和/或光导件7,其中,该照明装置8可以安置在座板4之中或之上或安置在把手件5之上。单纯从理论上讲,显然也可以想到将发光件6或光导件7布置在把手件5和座板4二者上。把手件5在此可以在移入的非使用位置(见图1)、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见图2和图4)以及移出的使用位置之间运动。在根据图1的移入的非使用位置,在把手抠槽9和把手件5之间的间隙10很小,即,它所具有的间隙宽度s1例如小于1mm。在如图2所示的把手件5的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间隙10已增大至具有在1mm到5mm之间、优选在3mm到5mm之间的间隙宽度s2。在把手件5处于其使用位置、即优选完全移出时,间隙10的间隙宽度s3增大至5mm至10mm,如图3所示。
28.根据本发明,在把手件5处于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时,至少一个发光件6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7至少部分照亮存在于把手件5和把手抠槽9之间的间隙10(见图4),由此可以产生一种环绕把手件5的环形间隙照明,其不仅允许在黑暗中直观且因而容易地找寻到把手件5,也允许最让人感兴趣的设计,因为其相比于迄今从现有技术中知道的漫射照明而言形成了轮廓清晰的且至少部分环绕把手件5的光线。
29.在把手件5如图3所示地移出时,发光件6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7照亮把手件5、把手抠槽9和/或把手件周边区域11的至少一部分。
30.在此,在把手件5上可以设置至少一个边缘侧的发光件6或至少一个边缘侧的光导件7,其在把手件5处于其移出的使用位置时允许至少部分包围把手件5的照明(见图5)。在此情况下,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6或至少一个边缘侧的光导件7向把手抠槽9发光并从那里向外反光,由此可以获得本发明的间隙照明。
31.还适当地设有如此设计的控制装置12,即,它依据把手件5的位置调节至少一个发
光件6的光强度,尤其是随着增大的移出状态而增减该光强度。控制装置12可以附加地或替代地如此设计,即,它依据把手件5的位置调节由至少一个发光件6发出的光的颜色。发光件6例如可设计为发光二极管(led)且由此不仅可被调光,也产生具有不同颜色的光。因此例如可以想到,在把手件5处于其中间位置时,照明装置6发出红光,红光尤其可以从更远距离处被更好地识别。如果使用者进一步接近并且把手件5移出到其使用位置,则颜色例如可以变换为黄色或白色,由此允许更好的漫射照明。单纯从理论上显然也可以想到,照明装置8在把手件5处于其中间位置时发出具有高的光强度的光,因为在此情况下仅可通过环形间隙射出光,从而它在强烈照明状态下形成一种环绕把手件5的目标环。如果把手件5被进一步移出,则光强度例如可被减小,因为当使用者紧邻门把手1站立时不太亮的漫射照明也足够了。
32.通常显而易见的是,把手件5可以在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其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和其移出的使用位置之间平移或旋转运动。在此,在图1-5中只示出了可平移运动的把手件5。为了在其非使用位置和其使用位置之间移动把手件5,例如设有调节装置13、尤其是电动机。
33.总体上,机动车3上的门把手1的操作可以如下进行:
34.首先,使用者接近机动车3,其中,该把手件5还处于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并且照明装置8被停用。如果使用者继续接近机动车3,则例如可以通过远程轮询或电子钥匙14的主动操作而将把手件5从其移入的非使用位置移动到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见图2),其中,在此位置,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6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7至少部分照亮存在于把手件5和把手抠槽9之间的间隙10,由此为使用者提供显著的且轮廓清晰的找寻照明。
35.如果使用者进一步接近机动车3或操作电子钥匙14,则把手件5从根据图2的部分移出的中间位置移动到根据图3的移出的使用位置,且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6和/或至少一个光导件7照亮所述把手件5(见图5)、把手抠槽9和/或把手件周边区域11的至少一部分。“把手件5完全移出到其使用位置”也可以与机动车3的门锁的打开相关联。
36.控制装置12在此可以依据把手件5的位置调节至少一个发光件6的光强度,尤其是随着把手件5的增大的移出状态来增减光强度和/或改变由发光件6发出的光的颜色。
37.如果再次观看图4和图5,则可以在此看到,例如根据图4,照明装置8形成至少部分地环绕根据图4处于其中间位置的把手件5的发光边缘15,其形成目标照明。目标照明显然也在把手件5完全移出时保持存在,因为例如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6进一步照亮把手抠槽9,如根据图5所示的那样。此外,在把手件5完全移出时,至少一个发光件6也可以照亮把手周边区域11、把手件5的至少一部分、尤其是其内边缘16和/或把手抠槽9。
38.总体而言,可以利用本发明的门把手1提供一种显著改善的且设计最高级的照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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