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件夹紧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32021发布日期:2021-11-22 20:32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件夹紧托盘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件夹紧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工件夹紧托盘。


背景技术:

2.现有的机械夹紧装置多采用机械爪实施工件的夹紧,现有夹紧装置通常只能夹紧固定尺寸的工件,不能根据不同尺寸的工件进行夹紧部的调节,再进行夹紧。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工件夹紧托盘,解决了现有夹紧装置通常只能夹紧固定尺寸的工件,不能夹紧不同尺寸的工件的技术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工件夹紧托盘,包括托盘底座,其表面设有用于对工件定位的定位块;推动块,滑动连接在所述托盘底座表面;驱动装置,与所述推动块连接,用于驱动所述推动块;其中,所述推动块设置在所述定位块的相对侧,当所述工件被置于所述托盘底座上时,所述推动块与所述定位块相配合对所述工件进行夹紧。
6.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定位块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定位块分别设置在所述托盘底座的两个相邻的方位上。
7.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盘底座表面设置有滑动条,所述推动块与所述滑动条连接。
8.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盘底座的表面开设有滑槽,所述滑动条滑动设置在所述滑槽内。
9.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条开设有多个安装孔,所述推动块通过所述安装孔可拆卸安装在所述滑动条上。
10.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多个所述安装孔沿所述滑动条的长度方向分布。
11.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槽垂直于所述托盘底座表面的边缘。
12.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滑动条连接,所述驱动装置、所述滑动条、所述定位块和所述滑槽形成一组调节机构。
13.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件夹紧托盘还包括一主驱动设备;所述调节机构至少有两组;两组所述调节机构均与所述主驱动设备相连接,所述主驱动设备用于驱动两组所述调节机构同时动作或分别动作。
14.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驱动设备为气缸或油缸,所述驱动装置为气缸或油缸;当所述主驱动设备为气缸时,所述驱动装置为气缸;当所述主驱动设备为油缸时,所述驱动装置为油缸。
15.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推动块,推动块与定位块配合夹紧工件,使得可以通过驱动装置驱动推动块,将工件进行夹紧,在推动块的行
程范围内能够适应不同尺寸的工件;而且从四个方位对工件进行夹紧,方便、快速、稳定牢固。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工件夹紧托盘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工件夹紧托盘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所涉及的主驱动设备驱动三组调节机构的管路分布示意图。
20.附图标记:1、托盘底座;11、固定孔;12、定位块;13、滑槽;2、主驱动设备;21、驱动装置;22、连接杆;23、滑动条;231、安装孔;24、推动块。
具体实施方式
21.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22.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竖直”、“水平”、“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制。
23.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具体含义。
25.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6.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不
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此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
27.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28.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工件夹紧托盘,包括托盘底座1,其表面设有用于对工件定位的定位块12;推动块24,滑动连接在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驱动装置21,与所述推动块24连接,用于驱动所述推动块24;其中,所述推动块24设置在所述定位块12的相对侧,当所述工件被置于所述托盘底座1上时,所述推动块24与所述定位块12相配合对所述工件进行夹紧。
2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块12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定位块12分别设置在所述托盘底座1的两个相邻的方位上。该设计可以适应更多尺寸的工件,也能够更好地对工件进行夹紧,夹紧的稳定性、牢固性更好。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设置有滑动条23,所述推动块24与所述滑动条23连接。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托盘底座1的表面开设有滑槽13,所述滑动条23滑动设置在所述滑槽13内。通过设置所述滑槽13,方便所述滑动条23进行移动,即方便所述推动块24对工件进行夹紧。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条23开设有多个安装孔231,所述推动块24通过所述安装孔231可拆卸安装在所述滑动条23上。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推动块24通过螺栓与所述安装孔231连接。
33.在一些实施例中,多个所述安装孔231沿所述滑动条23的长度方向分布。可以使得所述推动块24的调节范围最大化,以适应更多尺寸的工件,也能够更好地对工件进行夹紧,夹紧的稳定性、牢固性更好。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滑槽13垂直于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的边缘。可以更好地去夹紧工件。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装置21与所述滑动条23连接,所述驱动装置21、所述滑动条23、所述定位块12和所述滑槽13形成一组调节机构。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装置21通过设置连接杆22与所述滑动条23连接。
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工件夹紧托盘还包括一主驱动设备2;所述调节机构至少有两组;两组所述调节机构均与所述主驱动设备2相连接,所述主驱动设备2用于驱动两组所述调节机构同时动作或分别动作。
3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调节机构有三组,三组的所述调节机构呈f型分布,即有两个所述推动块24位于所述托盘底座1的同一侧。该设计可以适应更多尺寸的工件,也能够更好地对工件进行夹紧,夹紧的稳定性、牢固性更好。所述主驱动设备2驱动三组调节机构的管路分布如图3所示。
3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驱动设备2为气缸或油缸,所述驱动装置21为气缸或油缸;当所述主驱动设备2为气缸时,所述驱动装置21为气缸;当所述主驱动设备2为油缸时,所述驱动装置21为油缸。
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开设有多个固定孔11,所述定位块12通过所述固定孔11可拆卸安装在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该设计使得所述定位块12也能够进行位置的调动,可以适应更多尺寸的工件,也能够更好地对工件进行夹紧,夹紧的稳定性、牢固性更好。
4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固定孔11沿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的边缘分布。该设计使得可以最大化能够夹紧的工件尺寸。所述定位块12通过螺栓与所述固定孔11连接。
4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推动块24与所述定位块12均为矩形块。该设计使得在夹紧方料时,最大化与工件的接触面积,即更好地对工件进行夹紧,夹紧的稳定性、牢固性更好。
42.在夹紧时,将工件放置在所述托盘底座1表面且贴紧所述定位块12,根据工件的尺寸和形状,调节所述定位块12的位置,尽可能使得所述定位块12位于工件的中部的对应位置,同理,调节所述推动块24的位置,尽可能使得所述推动块24位于工件的中部的对应位置,而且要尽可能使得所述推动块24靠近工件;再根据工件的尺寸和形状,通过所述主驱动设备2驱动所述驱动装置21,使得不同所述调节机构的所述驱动装置21同时或分别动作,即所述推动块24同时动作或分别动作,对工件进行夹紧。
43.以上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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