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78119发布日期:2022-09-30 17:25阅读:61来源:国知局
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属于汽车锁技术领域,本公开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及汽车。


背景技术:

2.随着整车汽车技术的发展,对车门组件的整体性能要求不断提高。
3.现有技术中的车辆锁,例如汽车门锁,一般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其可靠性受到挑战。
4.而且,现有技术中的汽车门锁往往易发生异响,异响的原因有电机轴的刚度不足、电机轴尺寸与驱动电机本体尺寸比例不合适、电机本体形状不合适等原因,例如驱动电机在锁装置中异动等等。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中的至少一个,本公开提供一种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及汽车。
6.本公开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及汽车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7.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汽车的锁装置,包括:
8.锁体组件,所述锁体组件用于执行锁功能;以及,
9.执行器组件,所述执行器组件用于对所述锁体组件进行驱动以使得所述锁体组件执行锁功能;
10.其中,所述执行器组件包括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包括电机本体及电机轴,所述电机本体的垂直于所述电机轴的轴线的截面为非圆形形状,所述电机轴的直径尺寸与所述截面的对称边间距尺寸的比值为11:100至15:100。
11.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电机本体的垂直于所述电机轴的轴线的截面为中心对称形状且为轴对称形状。
1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截面的形状为正方形。
13.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截面的形状为正方形,且正方形的四个角部为弧形形状。
1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电机轴具有蜗杆部,基于所述蜗杆部,所述电机轴输出所述电机本体的扭矩。
15.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组件包括锁体基板、锁体壳体、锁舌、棘爪及吸合机构,所述锁体基板与所述锁体壳体形成腔体结构以容纳所述锁舌、棘爪及吸合机构。
16.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舌为被塑料材料包覆的金属件。
17.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舌被锁舌柳钉设置
在所述锁体基板与所述锁体壳体形成的腔体结构之内,所述棘爪被棘爪柳钉设置在所述锁体基板与所述锁体壳体形成的腔体结构之内。
18.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组件能够被所述执行器组件驱动至全锁状态或半锁状态。
19.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壳体上形成有槽部,槽部的两个侧壁上形成有缓冲部。
20.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电机轴的直径大于等于2.2mm且小于等于3mm。
21.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执行器组件包括电机壳体,所述驱动电机被固定保持在所述电机壳体之内。
2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还包括机械操作部,所述机械操作部用于接收外部机械操作以对所述锁体组件进行机械解锁。
23.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还包括第一插接件,所述第一插接件与所述电机壳体连接,通过所述第一插接件,所述驱动电机能够被供电以输出驱动动作。
2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执行器组件还包括主壳体,所述主壳体与所述电机壳体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或者一体形成,所述主壳体用于容纳驱动零件。
25.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主壳体与所述锁体组件固定连接。
26.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基板上形成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用于与锁装置之外的部件连接。
27.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组件的内部结构形成有凸台部,通过所述凸台部,所述锁体组件的内部结构与所述锁体壳体固定连接。
28.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所述锁体组件还包括翻遍部,所述锁体基板及所述锁体壳体的整体的两侧均设置所述翻遍部,以增强锁体组件的强度。
29.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汽车,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锁装置。
附图说明
30.附图示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并与其说明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其中包括了这些附图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附图包括在本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
31.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一。
32.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二。
33.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三。
34.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驱动电机的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35.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驱动电机
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36.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37.附图标记说明
38.10 锁装置
39.100 锁体组件
40.101 锁体基板
41.102 锁体壳体
42.103 锁舌
43.104 锁舌柳钉
44.105 棘爪柳钉
45.109 翻遍部
46.200 执行器组件
47.201 驱动电机
48.202 电机壳体
49.203 第一插接件
50.204 主壳体
51.301 机械操作部
52.1011 安装孔
53.1021 缓冲部
54.1022 凸台部
55.1091 安装部
56.2011 电机本体
57.2012 电机轴
58.20121 蜗杆部。
具体实施方式
5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公开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相关内容,而非对本公开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公开相关的部分。
60.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
61.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示出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实施例将被理解为提供可以在实践中实施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一些方式的各种细节的示例性特征。因此,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不脱离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情况下,各种实施方式/实施例的特征可以另外地组合、分离、互换和/或重新布置。
62.在附图中使用交叉影线和/或阴影通常用于使相邻部件之间的边界变得清晰。如此,除非说明,否则交叉影线或阴影的存在与否均不传达或表示对部件的具体材料、材料性质、尺寸、比例、示出的部件之间的共性和/或部件的任何其它特性、属性、性质等的任何偏
好或者要求。此外,在附图中,为了清楚和/或描述性的目的,可以夸大部件的尺寸和相对尺寸。当可以不同地实施示例性实施例时,可以以不同于所描述的顺序来执行具体的工艺顺序。例如,可以基本同时执行或者以与所描述的顺序相反的顺序执行两个连续描述的工艺。此外,同样的附图标记表示同样的部件。
63.当一个部件被称作“在”另一部件“上”或“之上”、“连接到”或“结合到”另一部件时,该部件可以直接在所述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所述另一部件,或者可以存在中间部件。然而,当部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另一部件时,不存在中间部件。为此,术语“连接”可以指物理连接、电气连接等,并且具有或不具有中间部件。
64.为了描述性目的,本公开可使用诸如“在
……
之下”、“在
……
下方”、“在
……
下”、“下”、“在
……
上方”、“上”、“在
……
之上”、“较高的”和“侧(例如,在“侧壁”中)”等的空间相对术语,从而来描述如附图中示出的一个部件与另一(其它)部件的关系。除了附图中描绘的方位之外,空间相对术语还意图包含设备在使用、操作和/或制造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设备被翻转,则被描述为“在”其它部件或特征“下方”或“之下”的部件将随后被定位为“在”所述其它部件或特征“上方”。因此,示例性术语“在
……
下方”可以包含“上方”和“下方”两种方位。此外,设备可被另外定位(例如,旋转90度或者在其它方位处),如此,相应地解释这里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语。
65.这里使用的术语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的目的,而不意图是限制性的。如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一个(种、者)”和“所述(该)”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以及它们的变型时,说明存在所陈述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还要注意的是,如这里使用的,术语“基本上”、“大约”和其它类似的术语被用作近似术语而不用作程度术语,如此,它们被用来解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测量值、计算值和/或提供的值的固有偏差。
66.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一。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二。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之三。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驱动电机的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驱动电机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的执行器组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67.下文结合图1至图6对本公开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进行详细说明。
68.如图1至图3所示,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包括:
69.锁体组件100,锁体组件100用于执行锁功能;以及,
70.执行器组件200,执行器组件200用于对锁体组件100进行驱动以使得锁体组件100执行锁功能;
71.其中,执行器组件200包括驱动电机201,驱动电机201包括电机本体2011及电机轴2012,电机本体2011的垂直于电机轴2012的轴线的截面为非圆形形状,电机轴2012的直径
尺寸与截面的对称边间距尺寸的比值为11:100至15:100。
72.本公开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通过对电机本体2011及电机轴2012的尺寸比例设计,以及对电机本体2011的形状设计,使得本公开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消除由于上述结构导致的异响。
73.其中,锁体组件100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锁体组件,只要能够在执行器组件200的驱动下执行锁功能即可。
74.对于上述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电机本体2011的垂直于电机轴2012的轴线的截面为中心对称形状且为轴对称形状。
75.图4和图5示出了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驱动电机201的结构示意图。
76.如图4和图5所示,优选地,电机本体2011的垂直于电机轴2012的轴线的截面为中心对称形状且为轴对称形状。
77.对于上述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上述电机本体2011的垂直于电机轴2012的轴线的截面的形状为正方形。
78.更优选地,上述截面的形状为正方形,且正方形的四个角部为弧形形状。
79.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电机轴2012具有蜗杆部,基于蜗杆部,电机轴2012输出电机本体2011的扭矩。
80.图4中示出了蜗杆部20121。
81.蜗杆部20121可以与电机轴2012一体地形成。
82.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锁体组件100包括锁体基板101、锁体壳体102、锁舌103、棘爪及吸合机构,锁体基板101与锁体壳体102形成腔体结构以容纳锁舌103、棘爪及吸合机构。
83.其中,棘爪及吸合机构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棘爪及吸合机构,本公开对此不再赘述。
84.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锁舌103为被塑料材料包覆的金属件。通过锁舌103的结构设计,进一步减少锁装置10的异响。
85.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锁装置10的锁舌103可以被锁舌柳钉104设置在锁体基板101与锁体壳体102形成的腔体结构之内,棘爪被棘爪柳钉105设置在锁体基板101与锁体壳体102形成的腔体结构之内。
86.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锁体组件100能够被执行器组件200驱动至全锁状态或半锁状态。
87.上文描述的锁体组件的锁舌、棘爪、吸合机构可以是在先专利cn112227851a中的结构,本公开的锁体组件的锁体基板101与锁体壳体102之间的结构可以采用在先专利cn112227851a中的结构,本公开不再赘述。
88.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锁体壳体102上形成有槽部,槽部的两个侧壁上形成有缓冲部1021。
89.优选地,槽部由内至外的开口逐渐增大。通过缓冲部1021的设置,可以进一步地减少锁装置10的异响。
90.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电机轴2012的直径大于等于2.2mm且小于等于3mm。
91.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执行器组件200包括电机壳体202,驱动电机201被固定保持在电机壳体202之内。
92.优选地,电机壳体202与电机本体2011具有匹配的形状,使得驱动电机201能够稳定地被保持在电机壳体202之内,进一步减少锁装置10的异响。
93.上述实施方式中,电机壳体202优选为金属壳体。
94.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还包括机械操作部301,机械操作部301用于接收外部机械操作以对锁体组件100进行机械解锁。
95.机械操作部301可以是手动拨杆形式,其可以被手动操作或者被机械工具操作。
96.图1中示出的机械操作部301的形状结构仅是示例性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其形状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只要能够实现其功能即可。
97.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执行器组件200还包括第一插接件203,第一插接件203与电机壳体202连接,通过第一插接件203,驱动电机201能够被供电以输出驱动动作。
98.其中,第一插接件203优选为防水形式,第一插接件203也可以是不防水形式。
99.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的执行器组件200还包括主壳体204,主壳体204与电机壳体202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或者一体形成,主壳体204用于容纳驱动零件(或传动零件)。
100.其中,驱动零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驱动零件,驱动电机201通过驱动零件可以将驱动动作传递至上文描述的锁舌103。
101.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如图1所示,主壳体204与锁体组件100固定连接。
102.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如图2所示,锁体基板101上形成有安装孔1011,安装孔1011用于与锁装置之外的部件连接。
103.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安装孔1011的数量以及设置位置进行调整,图2示例性地示出了两个安装孔1011。
104.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如图1所示,锁体组件100的内部结构形成有凸台部1022,通过凸台部1022,锁体组件100的内部结构与锁体壳体102固定连接。
105.对于上述各个实施方式的用于汽车的锁装置10,优选地,锁体组件100还包括翻遍部109,如图1至图3所示,锁体基板101及锁体壳体102的整体的两侧均设置翻遍部109,以增强锁体组件100的强度。
106.其中,翻遍部109上还可以形成有安装部1091,安装部1091用于将锁装置10与锁装置10之外的车身安装结构连接。
107.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汽车,包括上述任一个实施方式的锁装置10。
10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方式”、“一些实施例/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
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方式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方式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10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公开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110.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清楚地说明本公开,而并非是对本公开的范围进行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上述公开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变化或变型,并且这些变化或变型仍处于本公开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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