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盖控制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2222262发布日期:2022-11-16 10:50阅读: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盖控制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盖控制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已经越来越多的进入到我们的家庭。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量也大量增加。在交通事故中,轻则造成车辆损伤,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3.现有技术通常只是通过设置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用以保护汽车内的人员安全,并未考虑到车辆损伤的问题。由此可见,现有技术存在功能单一,车辆损伤程度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盖控制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功能单一,车辆损伤程度高的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盖控制方法,包括:
6.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
7.若所述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
8.可选的,所述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包括:
9.获取包含所述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
10.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碰撞物的目标类型;
11.根据所述目标类型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12.控制所述车盖上升至所述高度。
13.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碰撞物的目标类型,包括:
14.将所述第一图像分别和预存储的碰撞物图像集中的第二图像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第二图像对应的相似度;其中,所述第二图像预先关联一个碰撞物类型;
15.将对应的所述相似度大于第一阈值的所述第二图像关联的碰撞物类型,确定为所述目标类型。
16.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目标类型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包括:
17.若所述目标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一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18.若所述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二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
19.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目标类型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包括:
20.若所述目标类型为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则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为零。
21.可选的,所述车辆的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设有安全气囊;所述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包括:
22.检测所述碰撞物与所述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以及所述车辆的当前车速;
23.若所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所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则控制所述安全气囊打开,并控制所述车盖开启。
24.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盖控制装置,包括:
25.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
26.第一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
27.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载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上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车盖控制方法的步骤。
28.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车盖控制方法的步骤。
29.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车载终端上运行时,使得车载终端可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车盖控制方法。
30.本技术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
3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盖控制方法,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若该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车辆的车盖开启。本技术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在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处于车盖区域时,可以控制该车辆的车盖开启,形成一个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使得碰撞物在到达该缓冲区域后,对碰撞物与车辆的碰撞过程产生缓冲作用,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性以及降低车辆的损伤程度。
附图说明
3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3.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34.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35.图3是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36.图4是本技术再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37.图5是本技术又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38.图6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9.图7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0.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
41.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42.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43.如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0044]
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45]
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0046]
请参阅图1,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盖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本技术实施例中,该车盖控制方法的执行主体为车载终端。
[0047]
如图1所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可以包括s101~s102,详述如下:
[0048]
在s101中,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
[0049]
在实际应用中,在车辆的预设区域通常设置有碰撞传感器,因此,车载终端可以通过与其无线通信连接的碰撞传感器实时检测车辆是否发生碰撞。其中,预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车盖区域、车顶区域等。
[0050]
本实施例中,车盖区域可以是车辆前舱盖区域,也可以是车辆后备箱箱盖区域。
[0051]
需要说明的是,每个碰撞传感器都有其对应的设备标识,碰撞传感器向车载终端发送的碰撞信号可以携带有盖碰撞传感器的设备标识。
[0052]
车载终端预先将每个碰撞传感器对应的设备标识与该碰撞传感器所处的预设区域进行关联。
[0053]
基于此,车载终端在接收到碰撞传感器发送的碰撞信号时,可以根据从该碰撞信号中提取该碰撞传感器的设备标识,并根据该设备标识,以及每个碰撞传感器对应的设备标识与该碰撞传感器所处的预设区域的关联关系,确定发送碰撞信号的碰撞传感器所处的预设区域,即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
[0054]
在s102中,若所述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
[0055]
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处于车盖区域时,可以控制该车辆的车盖开启。由于车盖开启后,会形成一个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使得碰撞物在到达该缓冲区域后,可以缓解对车辆的碰撞,以减轻碰撞力度。
[0056]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车盖区域可以是车辆前舱盖区域,也可以是车辆后备箱箱盖
区域,因此,车载终端在检测到该车盖区域为车辆前舱盖区域时,可以控制车辆前舱盖开启;车载终端在检测到该车盖区域为车辆后备箱箱盖区域时,可以控制车辆后备箱箱盖开启。
[0057]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保护处于车辆内的人员的安全,并减轻车辆损伤,车辆的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可以设有安全气囊,因此,车载终端具体可以通过如图2所示的s201~s202执行步骤s102,详述如下:
[0058]
在s201中,检测所述碰撞物与所述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以及所述车辆的当前车速。
[0059]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为车盖区域时,可以检测碰撞物与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以及该车辆的当前车速。
[0060]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车载终端可以通过与其总线网络(can/canfd/ethernet)连接的碰撞传感器实时获取到碰撞信号,并根据该碰撞信号确定碰撞物与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
[0061]
在本实施例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中,车载终端可以通过与其无线通信连接的车辆仪表模块实时获取车辆的当前车速。其中,当前车速指车载终端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的车速。
[0062]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获取到碰撞物与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和车辆的当前车速后,可以将该碰撞力度与第二阈值进行比较,并将该当前车速与第三阈值进行比较。其中,第二阈值和第三阈值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此处不作限制。
[0063]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上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上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时,可以执行步骤s202。
[0064]
在本技术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上述碰撞力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且上述当前车速小于或等于第三阈值;或者,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上述碰撞力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且上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或者,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上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上述当前车速小于或等于第三阈值时,说明车辆发生的碰撞的影响不大,不会危及处于车辆内的人员,同时,也不会对挡风玻璃造成损坏,因此,车载终端可以直接控制车盖开启,并控制安全气囊保持关闭状态。
[0065]
在s202中,若所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所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则控制所述安全气囊打开,并控制所述车盖开启。
[0066]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上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上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时,说明车辆发生的碰撞的影响大,会危及处于车辆内的人员,同时,也会对挡风玻璃造成损坏,因此,车载终端需要控制安全气囊打开,并控制车盖开启。
[0067]
需要说明的是,设于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安全气囊在完全打开后,可以完全覆盖住挡风玻璃,以避免挡风玻璃被损坏。
[0068]
以上可以看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盖控制方法,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若该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车辆的车盖开启。本技术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在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处于车盖区域时,可以控制该车辆的车盖开启,形成一个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使得碰撞物在到达该缓冲区域后,对碰撞物与车辆的碰撞过程产生缓冲作用,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性以及降低车辆的损伤程度。
[0069]
请参阅图3,图3是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相对于图1对应的实施例,本实施例中的s102具体可以包括s301~s304,详述如下:
[0070]
在s301中,获取包含所述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
[0071]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车盖区域内设置有摄像装置,因此,该摄像装置可以对其拍摄范围内的场景进行录像,得到相应的视频。或者,摄像装置可以基于预设拍摄时间间隔对其拍摄范围内的场景进行拍照,得到多帧视频图像。其中,预设拍摄时间间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此处不作限制。
[0072]
车载终端可以获取摄像装置拍摄到的视频,并对该视频进行分帧处理,得到多帧视频图像。或者,车载终端可以直接获取摄像装置拍摄到的多帧视频图像。
[0073]
基于此,车载终端在获取到摄像装置拍摄到的多帧视频图像后,从该多帧视频图像中获取包含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
[0074]
在s302中,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碰撞物的目标类型。
[0075]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获取到第一图像后,可以根据第一图像包含的碰撞物图像确定碰撞物的目标类型。
[0076]
需要说明的是,碰撞物的目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类型和非生命体类型。
[0077]
在实际应用中,体型高度小于或等于车辆前舱与地面之间的距离的第一动物,在与车辆发送碰撞时,无论车盖开启的高度多高,都不会对该第一动物产生缓冲作用,因此,本实施例中,非生命体可以类型包括石头、气球、箱子、第一动物等,生命体类型可以包括人类、体型高度大于车辆前舱/后备箱与地面之间的距离的第二动物等生命体。
[0078]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车载终端预存储有碰撞物图像集,该碰撞物图像集包括各种包含预设碰撞物的第二图像,且每张第二图像都预先关联一个碰撞物类型。基于此,车载终端具体可以通过如图4所示的s401~s402确定碰撞物的类型,详述如下:
[0079]
在s401中,将所述第一图像分别和预存储的碰撞物图像集中的第二图像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第二图像对应的相似度;其中,所述第二图像预先关联一个碰撞物类型。
[0080]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获取到包含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后,可以将该第一图像与分别和预存储的碰撞物图像集中的每张第二图像进行一一匹配,得到每张第二图像对应的相似度,即每张第二图像与第一图像的相似度。
[0081]
在s402中,将对应的所述相似度大于第一阈值的所述第二图像关联的碰撞物类型,确定为所述目标类型。
[0082]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得到每张第二图像对应的相似度后,可以将对应的相似度大于第一阈值的第二图像关联的碰撞物类型确定为目标类型。其中,第一阈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此处不作限制。
[0083]
在一些可能的实施例中,当对应的相似度大于第一阈值的第二图像为多张时,车载终端可以将该多张第二图像中对应的相似度最高的第二图像关联的碰撞物类型确定为目标类型。
[0084]
在s303中,根据所述目标类型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0085]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可以根据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目标类型灵活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
[0086]
具体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可以通过如图5所示的s501~s502确
定车盖开启的高度,详述如下:
[0087]
在s501中,若所述目标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一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0088]
在s502中,若所述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二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
[0089]
本实施例中,碰撞物的不同目标类型可以对应车盖开启的不同高度。其中,结合s302,目标类型包括非生命体类型和生命体类型。车盖开启的高度包括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且第二高度大于第一高度。该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此处不作限制。
[0090]
在实际应用中,结合s302,当与车辆发送碰撞的碰撞物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时,此时无需考虑碰撞物的安全,仅需尽量避免车辆损伤,同时由于该碰撞物的大小通常不会超过车辆前舱/后备箱高度,也就是说,无论车盖开启的高度多高,都不会增加碰撞物与车辆之间的缓冲,因此,为了减少功耗,车载终端仅需控制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一高度,以产生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用于减少车辆损伤即可。其中,该第一高度可以为车盖开启时自动弹起的高度。
[0091]
示例性的,假设与车辆发生碰撞的非生命体为行李箱时,无需对该行李箱进行保护,且由于行李箱的高度通常不会超过车辆前舱/后备箱的高度,因此,车载终端仅需控制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一高度,以产生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用于减少车辆损伤即可。
[0092]
结合s302,当与车辆发送碰撞的碰撞物类型为生命体类型时,此时需要考虑碰撞物的安全,并尽量避免车辆损伤,同时由于该碰撞物的大小通常会超过车辆前舱/后备箱高度,也就是说,碰撞物与车辆前舱/后备箱产生确切的碰撞,且碰撞物还有一部分处于车辆前舱/后备箱之上。此时,车盖开启的高度越高,碰撞物与车辆之间的缓冲越大,碰撞力度则会越小,即越能保护碰撞物的安全和减少车辆损伤,因此,车载终端需要控制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二高度,以产生一个巨大的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其中,该第二高度可以根据生命体类型超出车辆前舱/后备箱的高度进行设置。
[0093]
示例性的,假设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生命体为行人时,由于行人的高度通常都会超过车辆前舱/后备箱的高度,因此,为了尽可能保护行人的安全,以及减少车辆的损伤,车载终端需要控制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二高度,以产生巨大的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
[0094]
因此,车载终端可以设置目标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的碰撞物对应的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一高度,设置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的碰撞物对应的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二高度,并将上述对应关系进行存储。
[0095]
基于此,本实施例中,由于非生命体类型对应的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一高度,因此,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目标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时,车载终端可以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一高度。
[0096]
由于生命体类型对应的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二高度,因此,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时,车载终端可以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为第二高度。
[0097]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非生命体类型还可以包括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的非生命体类型和硬度大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其中,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
非生命体类型可以是气球、棉花等,硬度大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可以是石头、木板等。其中,第二阈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此处不作限制。
[0098]
由于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即使与车辆发生碰撞,也不会对车辆造成明显的损伤,且不会危及处于车辆内的人员的安全,因此,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目标类型为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时,可以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为零,即控制车盖保持关闭状态。
[0099]
在s304中,控制所述车盖上升至所述高度。
[0100]
本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在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后,可以控制车盖上升至该高度,以使碰撞物在到达车盖开启后形成的开放且空闲的缓冲区域后,可以缓解对车辆的碰撞,以减轻碰撞力度。
[0101]
以上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供的车盖控制方法,在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的区域为车盖区域时,还可以获取包含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根据第一图像确定碰撞物的目标类型;根据目标类型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最后控制车盖上升至高度。采用该方法,车载终端可以根据碰撞物的类型确定车盖开启的高度,提高了车盖的灵活型和实用性,同时,也进一步保护了车内人员和碰撞物的安全,以及进一步降低车辆的损伤。
[0102]
在本技术的再一个实施例中,车辆的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设有安全气囊,因此,在s302之后,车载终端在检测到与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物的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时,为了包含该碰撞物的安全,车载终端可以控制该安全气囊打开。
[0103]
需要说明的是,设于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安全气囊在完全打开后,可以完全覆盖住挡风玻璃,以避免挡风玻璃被损坏。
[0104]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105]
对应于上文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车盖控制方法,图6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盖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技术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参照图6,该车盖控制装置600包括:第一确定单元61和第一控制单元62。其中:
[0106]
第一确定单元61用于当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时,确定发生碰撞的区域。
[0107]
第一控制单元62用于若所述区域处于车盖区域,则控制所述车辆的车盖开启。
[0108]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控制单元62具体包括:第一获取单元、第二确定单元、第三确定单元及第二控制单元。其中:
[0109]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包含所述碰撞的碰撞物的第一图像。
[0110]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碰撞物的目标类型。
[0111]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类型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0112]
第二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车盖上升至所述高度。
[0113]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确定单元具体包括:匹配单元和第四确定单元。其中:
[0114]
匹配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图像分别和预存储的碰撞物图像集中的第二图像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第二图像对应的相似度;其中,所述第二图像预先关联一个碰撞物类型。
[0115]
第四确定单元用于将对应的所述相似度大于第一阈值的所述第二图像关联的碰
撞物类型,确定为所述目标类型。
[0116]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三确定单元具体包括:第一确定子单元和第二确定子单元。其中:
[0117]
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类型为非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一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
[0118]
第二确定子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类型为生命体类型,则将第二高度确定为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
[0119]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确定单元具体包括:第三确定子单元。
[0120]
第三确定子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类型为硬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的非生命体类型,则确定所述车盖开启的高度为零。
[0121]
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的车盖和挡风玻璃之间设有安全气囊;第一控制单元62具体包括:检测单元和第四控制单元。其中:
[0122]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碰撞物与所述车盖产生的碰撞力度以及所述车辆的当前车速。
[0123]
第四控制单元用于若所述碰撞力度大于第二阈值,且所述当前车速大于第三阈值,则控制所述安全气囊打开,并控制所述车盖开启。
[0124]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0125]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26]
图7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车载终端7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70(图7中仅示出一个)处理器、存储器7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7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72,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2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车盖控制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27]
该车载终端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70、存储器7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7仅仅是车载终端7的举例,并不构成对车载终端7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
[0128]
所称处理器7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70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
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29]
所述存储器7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是所述车载终端7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车载终端7的内存。所述存储器71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车载终端7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车载终端1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车载终端7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71用于存储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引导装载程序(bootloader)、数据以及其他程序等,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等。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30]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31]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车载终端上运行时,使得车载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32]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车载终端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133]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134]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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