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护装置、系统及利用雾处理火灾的方法

文档序号:2404480阅读:36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火灾防护装置、系统及利用雾处理火灾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大体而言是关于用于火灾防护的液雾喷射系统及方法。更具体地说,本发 明是针对提供水雾以处理且较佳抑制火灾的系统及其设计方法。甚至更佳地,本发明是关 于用于一空间的全淹没体积(total flood volume)防护以处理火灾,较佳控制、抑制且更 佳扑灭火灾的系统及方法。本发明进一步提供在该等系统及方法中使用的器件。本申请案主张(i) 2007年11月9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0/987,021号; (ii)2007年11月19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0/989,083号;及(iii)2008年3 月3日申请的英国专利申请案第0803959. 6号的优先权益,该等专利申请案中的每一个均 以引用的方式全部并入。
背景技术
已知的高压水雾系统(诸如MARIOFF CORPORATION的HI-FOG )依赖于产生范 围介于5 μ m-120 μ m(微米)之间的水滴,其中较大液滴将较小液滴挟带至火灾的关键燃烧 区域中。在防护区中使用诸如高压系统提供液滴尺寸的所需混合物需要小心定位排放点及 大量水。HI-FOG 系统为单一流体(水)系统,其中该流体在高压下传送至排放喷嘴以 供50 μ m-120 μ m液滴产生。在此类系统中使用的一类器件描述于WO 92/20453中。其中展示且描述一种具有 许多彼此紧密排列的喷嘴以用于连续定向喷雾的喷射头。另一水雾系统及方法描述于美国专利公开案第20050000700号中。其中描述用于 高空间(诸如船舶的引擎室)的灭火方法,其中雾是以不均勻分布方式提供以便在该空间 中产生雾的循环运动。双流体火灾防护喷嘴展示且描述于美国专利第5,312,041号及美国专利第 5,520,331号中。在美国专利第5,312,041号中,展示且描述用于灭火的双流体方法及装 置,其中喷嘴在由第二流体环绕的路径中排放第一流体。在美国专利第5,520,331号中,展 示且描述使经由具有孔洞中心定于连接至喷嘴的上游混合段的中心气体管道内的液体传 送管所提供的液体雾化的收敛/发散气体喷嘴。其它水雾系统及喷嘴描述于国际专利申请公开案第W02003/030995号、第 W02005/115555号及国际专利申请公开案第W02006/132557号及美国专利第7,080, 793号 中。其它雾产生器件展示且描述于国际专利公开案第W02005/082545号及国际专利公开案 第W02005/082546号中,该等专利公开案中的每一个让渡于Pursuit Dynamics PLC,即本申 请案的指定申请者(在美国之外)。WO 2001/76764展示一种使用两种流体的雾产生装置,其主要用于火灾抑制。在 W02001/76764中,第一流体液滴的喷雾是通过以已知方式迫使第一流体穿过许多气溶胶喷 嘴而产生。该等液滴接着由第二流体流载运穿过收敛_发散喷嘴,该喷嘴自该装置喷射第 一流体液滴与第二流体的组合流。WO 2001/76764的目的在于通过使用第二流体流以将第 一流体液滴载运出装置来减小产生第一流体的气溶胶喷雾所需的压力。第二流也减小在一些状况下可导致形成气溶胶喷雾的第一流体液滴蒸发的摩擦力。WO 2001/76764不使用第二流体以产生第一流体液滴状态。替代地,液滴是经由以 已知方式产生液滴的气溶胶喷嘴的阵列产生。第二流体流接着载运该等液滴穿过喷雾嘴, 而不存在由第二流体向第一流体施加的任何雾化机制。因此,WO 2001/76764仍需要在相 对高压下供应第一流体以产生气溶胶液滴。

发明内容
安装方法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为一种用于一具有一天花板、多个壁以界定多个转角及至少 130立方公尺(或立方米)(cu.m) (4590立方呎(或立方英尺)(cu. ft))的封闭体体积的实 质封闭空间内的固定设备的雾式火灾防护方法。此方法包括将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 该实质封闭空间中,该置放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可选自(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安装 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 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是置放于成对角的转角中以界定介于其间的约3. 4公尺(11 呎))的最小间距;(ii)以悬垂组态安装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 约3. 0公尺(9. 8呎)至约8. 0公尺(26. 2呎)之间,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 0. 3公尺(1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以侧壁组态安装该至少一个雾产 生器件,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ι. O公尺(3. 3呎)至约8. 0公尺(26. 2呎)之间,该安 装是于该天花板的下方距离该天花板在约1. 0公尺(3. 3呎)至约该封闭体高度一半的范 围内的距离处且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转角中的任一个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 (iv)以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 至约8. 0公尺(26. 2呎)之间,且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壁中的任一个的间隙处于0. 3公 尺(1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30. 4 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以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侧壁封闭体高度范围 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8. 0公尺(26. 2呎)之间,该安装是在该天花板之下距离该 天花板在约1.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的距离处,且与该封 闭空间的多个转角中的任一个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 生器件各自界定具有自该器件至该多个壁的一相对壁的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 塞排放路径的排放中心线,该器件是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 至约12.0公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的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 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将一独立式(self-contained)流体供应源用管道输送至雾产 生器件。该管道输送可包括将一具有至少25加仑(gallon)容量的液体供应罐的一出口耦 接至该雾产生器。管道输送也可包括将一具有一组至少三个加压的11. 3立方公尺(400立 方呎)罐的气体供应与液体供应罐及雾产生器件并联耦接。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将一致动器连锁以将气体自气缸释放至罐及至少一个雾产生 器件中。该连锁可包括将该致动器与一直放于封闭共建中的热释放侦测器耦接,该热侦测 器响应该封闭空间中的火灾,以致在侦测到火灾后,该热侦测器即向该致动器发信号以自 该等气缸释放该气体,从而使该罐加压且将气体传送至该雾产生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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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实施例中,本发明为一种提供用于一具有一天花板、多个壁以界定多个转 角及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体体积的实质封闭空间内的固定设备的雾式 火灾防护的套组。该套组包含至少一个选自以下的雾产生器件(i)至少两个欲安装于该 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 (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欲置放于成对角的转角中以界定介于其间约3. 4公 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至少一个欲以悬垂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 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且与该封闭 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0. 3公尺(1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至少一 个欲以侧壁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1. 0公尺 (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该至少一个待安装的雾产生器件是在该天花板之下 距离该天花板在约1. 0公尺(3. 3呎)至约该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的距离处,且与该 封闭空间的该多个转角中的任一个的间隙为至少1.0公尺(3.3呎);(iv)至少两个欲以悬 垂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3. 0公尺(9. 8呎) 至约5.0公尺(16.4呎)之间,且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壁中的任一个的间隙处于0.3公 尺(1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30. 4 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至少两个欲以侧壁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 侧壁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该器件是在 该天花板之下距离该天花板在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 内的距离处,且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转角中的任一个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从 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具有自该器件至该多个壁的一相对壁的直径为约 1.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的排放中心线,该器件是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范围介于 约3. 8公(12. 5呎)至约12. 0公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的该等排 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该套组进一步包含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该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包括一具有约25 加仑容量的液体供应罐;及一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耦接至一歧管的11. 3立 方公尺(400立方呎)的氮气气缸,该歧管具有一用于连接至至少一个雾化器的出口。该歧 管是连接至该液体供应罐以使该罐加压。该罐包括一用于连接至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的 出口。该套组进一步包括一同轴定位于该罐的出口与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之间以将实质恒定 流量的液体自该罐提供至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的孔口。火灾防护系统本发明也提供一种用于一任何体积的实质封闭空间(诸如具有至少一百三十立 方公尺(130立方公尺)或四千五百九十立方呎(4590立方呎)、包括至少260立方公尺,诸 如1040立方公尺的体积的空间)的雾式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耦接至一流 体供应源的雾产生器件已将第一流体及第二流体传送至该至少一个器件以供雾产生。第一流体较佳为液体且更佳为冲到那个灭火剂的水。第二流体较佳为气体且更佳 为用于雾化且夹带第一流体以供雾产生器及分布的惰性气体。较佳地,将液体及气体在足 够流动速率及压力下传送至器件以使该器件产生雾从而处理封闭空间中的火灾。一较佳雾 式火灾防护系统以一定体积、浓度及/或密度中的一个产生雾且使雾分布以处理、较佳控 制或抑制且更佳扑灭火灾。
本发明的该态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 统包括至少一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 产生器件。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包括(1) 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 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及一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 的第二流体通道;(2) —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通道是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且与该第 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3) —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 该输送喷嘴界定相对于该纵轴的发散流动模式的固体突起;及(4) 一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 送喷嘴连通的腔室。该系统也包括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 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工作喷嘴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 入口的处于约2. 1巴(bar) (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 以供自输送喷嘴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具有 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是耦接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 通道;(ii)_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 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 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 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是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 ;及 (iii)液体及气体是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 件。在此实施例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 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更佳地,实质所有液滴具有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 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 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加仑(25gal.)) 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kW/cu. m)至约8千瓦 /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国内。本发明的该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 含至少一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 件,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包括(1) 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 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2) —具有一第二流体入 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器件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 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3) —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 输送喷嘴界定相对于该纵轴的发散流动模式的固体突起;及(4) 一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 喷嘴连通的腔室。在此实施例中,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是以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封 闭空间内(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 立方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是置放于成对角的 转角中以界定介于其间的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范围介于约3.0公尺 (9.8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与该封
24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1. 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 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侧 壁组态安装,该安装是在该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 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 (iv)对于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 以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1. 2公尺(4 呎)至约3.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6.7公尺(22 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对于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 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是于该封闭空间 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与该 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 自界定一具有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的直径为约1. 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的排放 中心线,该器件是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尺(39. 3 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的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于1. 0公尺(3. 3呎) 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此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 应以将液体以环流形式自工作喷嘴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 处于约2.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输送 喷嘴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具有选自 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 以在至少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 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 (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 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 ;及(iii)液体及气体是 以处于约11至约3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 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 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 一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 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 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 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的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119,000立 方亳米与121,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 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是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或实质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 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与该第一 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腔室,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 此定位以致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 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也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 的处于约2.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第 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 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 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 通道;(ii)_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 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 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栝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 ;及(iii)液 体及气体是以处于约11至约3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 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 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 围内。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 一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 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 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 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立 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 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 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范 围介于约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 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腔室,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致 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在此系统中,器件可以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封闭空间内(i)至少 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 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成对角的转角中以便界定介于其 间的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范围介于约3.0公尺(9.8呎)至约5.0 公尺(16.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 隙处于1.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范围介于约1.0公尺
26(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于该封闭 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 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0公尺(3. 3呎);(iv)对于范围介于约3.0公尺 (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以悬垂组 态安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1.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 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对 于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至 少两个雾产生器件以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是于该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公 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 至少1. 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具有自该器件至一相 对壁的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的排放中心线,该器件安装于距离该相 对壁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0公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 个器件的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于1. 0公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 垂直间距。此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种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具有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 供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 入口的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 自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 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 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 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 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即排放压 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 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 ;及(iii) 液体及气体以处于约11至约3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于1至10 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总液体 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 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 小于约8加俞(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 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 一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 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 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 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立 方亳米至约121,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 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 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 入口的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第一流体出口排放的独立式流体供应源,该流体供 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 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在如(例如)本文所揭示的可选用 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在此系统中,流体供应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 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 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 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 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 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 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及(iii)液体及气体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 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 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 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 围内。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一 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 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 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朝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 至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 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 及一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 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 定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在此系统中,器件是以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封闭空间内(i)至少 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 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成对角的转角中以界定介于其间 的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范围介于约3. 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 (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 于1.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范围介于约1.0公尺(3.3 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是在该 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 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iv)对于范围介于约3. 0 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约1. 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 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的距离; 及(ν)对于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是在该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 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 角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具有自该 器件至一相对壁的直径为约1. 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的排放中心线,该器件系安 装于距离该相对壁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 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的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于1. 0公尺(3. 3呎)至约4. 6公尺 (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 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 口的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 以供自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在如(例如)本文所揭示的可选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 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 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 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 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 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 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 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及(iii)液体及气体时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 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 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 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 范围内。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一 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少 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入口、使第一流体与第二流体雾化的构 件、及一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口的液态供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雾化器件排放的独立 式流体供应源,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处于2. 1巴(30psi.)至约 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雾化器件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环 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 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 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 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 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 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及(iii)液体及气体是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 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 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 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 秒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为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此系统包含至少一 个置放于一具有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少 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入口以及使第一流体与第二流体雾化的 构件。在此系统中,雾化器件是以选自由以下组成之群的方式安装于封闭空间内(i)至少 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 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成对角的转角中以界定介于其间 的约3. 4米(11英尺)的最小间距;(ii)对于范围介于约3. 0米(9. 8英尺)至约5. 0米 (6. 4英尺)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之间隙 处于1. 2米(4英尺)至约3. 4米(11英尺)的范围内;(iii)对于范围介于约1. 0米(3. 3 英尺)至约5.0米(16. 4英尺)之间的侧壁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是于 该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处于约1. 0米(3. 3英尺)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 围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0米(3. 3英尺);(iv)对于范围介于约 3. 0米(9. 8英尺)至约5. 0米(16. 4英尺)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悬垂组态安装至少 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处于1. 2米(4英尺)至约3. 4米(11 英尺)之范围内且彼此间隔处于约3. 4米(11英尺)至约6. 7米(22英尺)范围内的距 离;及(ν)对于范围介于约1. 0米(3. 3英尺)至约5. 0米(16. 4英尺)之间的侧壁封闭体 高度而言,以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是于该封闭空间的一天花板之下 处于约1.0米(3.3英尺)至约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 转角之间隙为至少(1. 0米)(3. 3英尺),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具有 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的直径为约1. 5米(5英尺)的未阻塞排放路径的排放中心线,该器件 是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范围介于约3. 8米(12. 5英尺)至约12. 0米(39. 3英尺)之间的 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的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范围介于1. 0米(3. 3英尺)至约4. 6米 (15英尺)之间的垂直间距。此系统进一步包括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 应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雾化器件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 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雾化 器件排放以在如(例如)本文所揭示的可选用腔室中与液体环流混合以便形成雾来处理 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液体供应由气体供应加压,
30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 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 )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 (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其中来自该歧 管的经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 (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第一 流体入口;及(iii)液体及气体系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 量比提供至器件。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 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 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 秒的范围内。在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利用雾处理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 该火灾具有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 规模。此系统包含一置放于一具有约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封闭空间中之 雾化器。该雾化器包括一具有沿装置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 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一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 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信道沿该装置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 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一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致该输送喷嘴界定相对于该 纵轴的发散流动模式的固体突起;及一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嘴连通的腔室;一包括一 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来自该工作喷嘴的约5. 71pm(l. 5gpm)的流动速率的液体供应的流 体供应源,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处于约6. 9巴(IO Opsi.)范围 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输送喷嘴排放以在腔室中与液体混合以便形成雾来扑灭 火灾。在此系统中,雾进一步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 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 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 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 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 秒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为一种水雾火灾防护系统,其用于扑灭包括暴露火灾、遮蔽 火灾、池火灾、喷射火灾及/或瀑布式火灾的火灾。此系统包含至少一个经安装用于将一 定水雾体积引入一占据空间中的雾化器,该至少一个雾化器耦接至一流体供应及一气体供 应,该流体供应为一水供应且该气体供应为一定体积的氮气(N2),其中所产生的水雾体积 是由在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传送的气体界定。此外,本文所揭示的各系统较佳可调以处理增加或减少的封闭体体积。更特定言之,一较佳系统较佳经组态以排放与待防护的封闭空间的尺寸相关的体积。因此,在此实施 例之一较佳态样中,至少一个雾化器为一单一雾化器,当该单一雾化器中所排放的总体积 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雾化器排放的总体积相当时,其提供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雾化器相 比实质相当的火灾防护。雾式火灾防护方法本发明的此态样的一实施例为一种雾式火灾防护方法,其用以处理一具有至少 一百三十立方公尺(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实质封闭空间中的火灾,该方法 包含使用至少一个置放于该空间中用于将雾排放至该空间中的雾化器件,该至少一个雾化 器件为一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及一第二流体通道的供第一流体及第二流体用的双流体雾 化器件,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 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 口的方向上减小的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 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及 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 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24,300 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此方法进 一步包括使用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产生液雾,其包括将液体作为第一流体传送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穿过该第一流体通道,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排放;在范围介于 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操作压力下,将气体作为第二流体传 送至该器件的该第二流体入口以使气体流过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自该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 与液体环流混合从而形成雾;及使雾分布遍及该封闭空间。在此方法中,该分布包括自雾化 器件排放液体及气体历时至少十分钟的排放时间。排放气体包括以至少音速的速度排放该 气体以使雾具有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 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 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 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 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用于一封闭空间的全淹没雾式火灾防护方 法。此方法包含将一定体积之雾自至少一个雾化器件排放至该封闭空间中;使该体积之 雾分布以界定该室中能扑灭位于该室中任何地方的火灾的各定积空间单元的密度;及提供 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该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包括一液体供应,其耦接至该至少一个雾化器 件以使液体以环流形式自该器件排放;及一处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 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其耦接至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以自该器件排放从而与液体环 流混合以便形成雾。在此方法中,该提供近一步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i)液体供应由气体 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以在至少0.5巴(7psi.)的压力下将液体提供 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第一流体通道;(ii)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个11. 3 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其 中来自该歧管之调节排放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由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 耦接至第一流体入口 ;及液体及气体系以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 量流量比提供至器件。此方法可进一步包含借助于选自由以下组成之群的参数中之一者产生雾(i)大 部分液滴具有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 的封闭空间而言,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 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间;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 封闭空间而言,界定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 /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而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 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在此方法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可包含一具有沿装置的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 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一具有一第二 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装置的该纵轴置放且与 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轮送喷嘴;一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致 该输送喷嘴界定相对于该纵轴之发散流动模式的固体突起;及一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 嘴连通的腔室。此方法可进一步包含产生形成液雾的液滴,其中大部分液滴具有处于1至 5微米范围内的直径。此方法可进一步包含在该体积中产生紊流以诱导能输送液雾且使液 雾分散的气流。在此方法中,气体可以超音速排放。在此方法中,该排放可包括界定总液 体体积以扑灭以千瓦/立方公尺(kW/cu.m.)为单位量测的正规化火灾规模,对于处于约 一 (lkff/m3)至约八(8kW/m3)范围内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范围而言,总扑灭体积分别处于约 0. 57 公升 / 立方公尺(0. 571iters/cu. m.) (0. 0042 加仓 / 立方呎(0. 0042gal. /cu. ft.)) 至 0· 057 公升 / 立方公尺(0. 0571iters/cu. m.) (0. 00042 加仓 / 立方呎(0. 00042gal/ cu. ft.))的范围内。排放可为所防护的空间的函数,该空间可具有约260立方公尺(cu.m.)的体积,且 液雾可界定约四加仑(4gal.)液体至约四十加仑(40gal.)的扑灭体积。在此方法中,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 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排放液雾扑灭火灾且界定分别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的扑灭时间范围。在此方法中,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 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较佳地,排放液雾扑灭火灾且界定约500秒至约80秒的扑灭时 间范围。在此方法中,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 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更佳地,排放液雾扑灭火灾且界定约420秒至约80秒的扑灭时 间范围。在本发明的此样态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产生雾的方法。此方法包含使第一 流体穿过一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一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一流体出口 ;使 第二流体过该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二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二流体出口及 一喉部,该喉部具有比该第二流体出口小的横截面积,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 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从而使其具有一介于5度与30度之间的入射角;使第二流体流加速穿过该第二流体通道的喉部;及使该第一流体及该第二流体自其个别出口喷出,以使得自 该第二流体出口流出的经加速第二流体流对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流出的第一流体流赋予剪 切力,进而使该第一流体至少部分雾化以产生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形态。本发明的此样态的另一实施例为一种产生雾的方法。此方法包含使第一流体穿 过一雾产生装置的第一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一流体出口 ;使第二流体 过该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二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二流体出口及一喉部, 该喉部具有比该第二流体出口的小的横截面积,以及该喉部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的面积比介 于2 3与1 4之间,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致其具 有一小于90度的入射角;使第二流体流加速穿过该第二流体通道的喉部;及使该第一流体 及该第二流体自其各别出口喷出,以使得自该第二流体出口流出的经加速第二流体流对自 该第一流体出口流出的第一流体流赋予剪切力,进而使该第一流体至少部分雾化以产生经 分散之液滴流动型态。先前两个实施例可进一步包含在该等出口之下游第二流体中产生一紊流区,及 使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型态穿过该紊流区,进而使该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型态中的第一流体进
一步雾化。本发明的方法可进一步包含通过改变第一流体及/或第二流体的速度及/或密度 来控制该第一流体与该第二流体之间的动量通量比的步骤。本发明的方法可进一步包含调整第一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以改变第一流体流的 出口速度的步骤。较佳地,该出口速度为超音速。装配方法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装配一雾产生装置的方法。此方法包含以下 步骤形成一含有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第二流体供应通道的基座元件;形成一含有一孔的 漏斗形元件,且使该漏斗形元件轴向且同心地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以使该漏斗形元件轴向 且同心地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以使该孔与该第二流体供应通道连通;形成一细长栓塞元 件,且使该栓塞元件轴向且同心地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以使该栓塞元件的一部分位于该孔 内,且将一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于该同心漏斗形元件与该栓塞组件之间形成一覆盖元件,该 覆盖元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封闭该漏斗形元件及该栓塞元件且经调适以轴向且同心地定位 于该基座元件上的第一端,该覆盖元件进一步包含一具有一出口的第二端,且使该覆盖元 件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以致将一第一流体信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组件的一外表面与该覆盖元 件的一内表面之间,且该第一流体通道的一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与该覆盖元件 的出口连通。在此实施例的一态样中,形成漏斗形物的步骤可包括形成一自该漏斗形物径向突 出之凸缘部分,且其中使该覆盖元件附接至该基座之步骤包括将该漏斗形物的凸缘部分夹 于该覆盖元件与该基座之间。在此实施例的另一态样中,使该覆盖元件附接至该基座之步骤包括调适该覆盖元 件以致能相对于该基座调整该覆盖元件的轴向位置。在此实施例的一态样中,使该栓塞组件附接至该基座的步骤包括将该栓塞组件螺 接至该基座上以致能相对于该基座及该漏斗形物调整该栓塞之轴向位置。雾化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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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雾化器件。此器件包含一具有沿该器件的纵轴 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及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 通道界定向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 减小的平滑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立方 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及一第 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 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范围 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 嘴;及一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腔室,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 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致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在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雾化器件,该器件包含一具有沿该器 件之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向 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在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之方向上减小之平滑 弯曲轮廓,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 的总体积;及一具有第二流体穿过的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 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处于约 1度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 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该第一流体通道是以一 定入射角置放于该第一流体流动路径与该第二流体流动路径之间,该入射角范围介于约5 度与约30度之间。在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由液体及气体产生雾的雾化器件。 该雾化器件包含一具有一用于接收流动速率介于约l_4gpm之间、诸如介于约3. 81pm至约 7. 611pm(l-2gpm)之间的液体的第一流体入口的第一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信道具有一沿 装置的纵轴置放以供以环流形式自该第一流体通道排放的第一流体出口 ;一具有一用于接 收压力为约6. 9巴(IOOpsi.)的气体的第二流体入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二流体通道具 有一用于气体排放的第二流体出口,与该第一信道分离的该第二流体信道沿该装置的纵轴 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一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相对 于该纵轴的发散流动模式的固体突起。在此实施例中,液体及气体系自该第一流体出口及 该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形成雾,该雾形成实质圆锥形的喷雾图案。该喷雾图案界定一与该 纵轴的约15度的夹角。较佳地,该器件进一步包含一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 连通以使液体及气体排放物混合从而形成雾的腔室。在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具有纵轴的雾产生装置。此装置包 含一具有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及一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 一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环绕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该第一流体出 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致其具有一介于5度与30度之间的入射角。该第 二流体通道具有一位于第二流体入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喉部,其中该喉部具有比该 第二流体入口或该第二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小的横截面积。在此实施例中,较佳地,喉部与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面积比介于2 3与1 4之 间。
较佳地,第一流体通道及第二流体通道与装置的纵轴同轴。从此实施例中,第一流体通道可包含一位于第一流体入口第一流体出口之间的中 间部分,其中该中间部分具有大于该第一流体入口或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的横截面 积。在此实施例中,装置可进一步包含一具有一经过调适以连接至第一流体供应的 第一端及一连接至第一流体入口的第二端的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一具有一经调适以连接 至第二流体供应的第一端及一连接至第二流体入口的第二端的第二流体供应通道,其中该 第一供应通道及该第二供应通道实质平行于该装置的纵轴。较佳地,该装置进一步包含一 含有该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该第二流体供应通道的基座元件。装置可进一步包含一漏斗形元件及一细长栓塞元件,其中该漏斗形元件具有一孔 且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基座元件的之上后从而使该孔与第二流体供应通道连通,且其中该 栓塞组件经调适以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从而使该栓塞之一部分位于该孔内将第二流体通道 界定于该漏斗形物与该栓塞之间。装置可进一步包含一覆盖元件,其封闭基座元件、漏斗形元件及栓塞元件后而将 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物的外表面与该覆盖元件的内表面之间。较佳地,该覆盖元 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之上且附接至该基座元件的第一端,及一具有一 经调适以与第一流体出口及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出口的第二端。较佳地,该覆盖件的第二 端包括一轴向突出的唇缘部分,该唇缘部分界定一与第一流体出口及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 孔洞。在装置中,栓塞元件具有一附接至基座元件的第一端及一界定第二流体通道的第 二端,其中该第二端具有一凹形的断面。在装置中,漏斗形元件可包括一径向突出的凸缘部分,其中该凸缘部分是夹于基 座元件与覆盖原件之间以维持该漏斗形元件相对于该基座元件的轴向位置。装置可经调适以致能相对于基座调整覆盖元件的轴向位置。在装置中,栓塞组件可螺接至基座上以致能相对于基座漏斗形物调整该栓塞组件 的轴向位置。在本发明的此态样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具有纵轴雾产生装置。此装置包含 一具有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的第一流体通道,及一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 第二流体出口的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环绕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该第一流体出口与 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从而使其具有一小于90度的入射角。在此装置中,该第二 流体通道包括一位于该第二流体入口与该第二流体入口之间的喉部,该喉部具有比该第二 流体入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小的横截面积,以致该喉部与该第二流体出口之间 的面积比介于2 3与1 4之间。该装置包括自该第二流体通道向外径向定位的该第一 流体通道。在此实施例中,第一流体通道及第二流体通道与装置的纵轴同轴。在此实施例中,第一流体通道包括一位于第一流体入口与第一流体出口之间的中 间部分。该中间部分具有大于该第一流体入口或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得横截面积。此实施例的装置进一步包含一具有一经调适以连接至第一流体供应的第一端及 一连接第一流体入口的第二端的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一具有一经调适以连接至第二流体供应通道,其中该第一供应通道及该第二供应通道实质平行于该装置的纵轴。在此实施例 中,该装置进一步包含已含有该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该第二流体供应通道的基座元件。装置可包含一漏斗形元件及一细长栓塞元件,其中该漏斗形元件具有一孔且经调 适以同轴定位于基座元件之上后而使该孔与第二流体供应通道连通,且其中该栓塞组件经 调适以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以致该栓塞的一部分位于该孔内且将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 斗形物与该栓塞之间。在此实施例中,装置进一步包含一覆盖元件,其封闭基座元件、漏斗形元件及栓塞 元件,从而将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物之外表面与该覆盖元件之内表面之间。较佳 地,该覆盖元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之上且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之第一 端,及一具有一经调适以与第一流体出口及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出口的第二端。在此实施 例的装置中,该覆盖件的第二端包括一轴向突出之唇缘部分,该唇缘部分界定一与第一流 体出口及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孔洞。在此实施例中,栓塞组件具有一附接至基座元件的第一端及一界定第二流体通道 的第二端,其中该第二端具有一凹形的端面。在此实施例中,漏斗形组件包括一径向突出的凸缘部分,其中该凸缘部分是夹于 基座元件与覆盖元件之间以维持该漏斗形组件相对于该基座组件的轴向位置。较佳地,装 置经调适以致能相对于该基座调整该覆盖元件之轴向位置。在实施例之装置中,该栓塞组 件可螺接至该基座上以致能相对于该基座及该漏斗形物调整该栓塞组件的轴向位置。雾产生装置的其他可选择特征为可能的。举例而言,喉部的横截面积可介于20mm2 与35mm2之间,且该喉部与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第二流体通道的等效扩张角可介于5度与 10度之间。第二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可比第一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大介于4倍与7倍之 间。此外,第一流体出口与第二流体出口可彼此相邻地定位。实施方式并入本文中且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随附图式说明本发明的例示性实施例,且 其连同上文所给出的一般描述及下文所给出的详细描述一起用于阐明本发明的特征。较佳系统

图1展示提供对封闭空间120的全淹没雾式火灾防火的较佳雾系统100,较佳为 液雾。更具体言之,雾系统100提供以有效处理、较佳控制或抑制且更佳扑灭火灾的浓度悬 浮于分布遍及封闭空间的气体中的灭火剂液滴。该灭火剂较佳为液体,诸如水。或者,该 灭火剂可为蒸汽,或另外在替代选择中,灭火剂可为泡沫,诸如水成膜泡沫(aqueous film forming foam, AFFF) 0 AFFF可由合成产生的材料(诸如与水混合的液体清洁剂)制成。雾系统100适用的封闭空间120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引擎室、涡轮机械室, 或机舱空间、特殊危险机舱空间及/或燃气涡轮封闭体中需要危险易燃液体的火灾防护的 任何其他封闭体。封闭空间120可由各种尺寸特征(诸如,以立方公尺(cu.m.)或立方呎 (cu. ft.)为单位量测的总自由体积V)或由其长度、高度及宽度的线性尺寸公尺(m.)或英 尺(ft.)表征。总自由体积V定义为封闭体或室的体积减去固定体积,其中该固定体积是 由位于该封闭体中的固定或永久设备或其他固体障碍物确定。较佳将封闭空间120密封以防止封闭空间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任何通风交换。 或者,该空间中的所有自然通风口(亦即,门口)的最大总面积不大于4.0平方公尺(sq.
37m.)(43. 1平方英尺(sq.ft.)。另外在替代选择中,若封闭空间具有在系统100致动时即自 动关闭的防火隔板,则自然通风口的最大面积可增加。就封闭空间具有强制通风系统(亦 即,风扇及/或节风门)而言,该等强制通风系统较佳组态成在较佳火灾防护系统100致动 时即切断。较佳系统100包括至少一个且较佳两个或两个以上产生雾且将雾排放至界定封 闭体体积V的待防护的实质封闭空间120中的器件130。排放器件130较佳为液体雾化器 件或雾化器。在液雾系统100中,雾化器130中的每一者与灭火流体的液体源140 (较佳为 水)及加压气体源150 (较佳为氮气或一些其他可压缩流体)连通。气体源150较佳充当 雾化气体以产生液雾且充当载气以分布形成液雾的液滴。气体源150较佳为惰性的且由此 该气体可进一步充当惰化剂,从而增强火灾抑制性能。较佳地,系统100的液体源140及气体源150形成一独立式总成,以致系统100具 有独立液体及气体源。在较佳系统100中,液体源140较佳为一专用独立式灭火液体罐, 且气体源150较佳为一组惰性气体气缸。气体源150系连接至一耦接至、较佳以并联方式 耦接至水罐140及每-雾化器130的馈料管线。气体源150使液体源140加压,从而使得 可在所需工作压力下将水提供至各雾化器130。达至雾化器130之单独气体馈料提供使液 体雾化且挟带液体以产生雾之气体。来自雾化器之气体排放进一步提供高速、较佳音速至 超音速之气体以轮送雾且将雾分布遍及封闭体体积V。尽管系统100可经组态以在大于或 小于十分钟的时间内达成可用液体及气体供应的完全排放,但较佳将液体源140及气体源 150定尺寸以提供至少约十分钟的雾化器排放持续时间。图2展示较佳雾系统的替代实施例200。系统200使用所防护的设施的可用水及 气体供应,而非利用独立式液体及气体供应。举例而言,系统200及其每一雾化器230均可 经由歧管252连接至由较佳系统防护之设施(诸如工厂)之主水供应240及气体供应250。再次参看图1,较佳系统100在封闭空间120内提供一或多个能侦测封闭空间120 中火灾Iio的存在的侦测器160。侦测器160(图2中的260)进一步较佳耦接至气动致动 器180以提供系统100之自动操作。该等侦测器进一步较佳经组态以产生信号从而操作气 动致动器180。侦测器160进一步较佳耦接至警报面板170(图2中的270)以向系统操作 者报警以对系统手动操作。侦测器160可组态为热侦测器、红外侦测器、定温侦测器、升温 速率侦测器、烟侦测器、化学蒸气侦测器、光学侦测器或其组合的任一者。该等侦测器提供 系统100冗余或双重连锁组态以防止系统100的误脱扣。在操作中,热侦测器160较佳经 组态以产生信号从而在面板170处脱扣警报信号,以便提供已在空间120中侦测到火灾110 的可听及/或视警报信号。致动器180的操作较佳引发气体自气体源150排放。所排放的气体使液体源140 加压以将液体灭火剂在所需工作压力下或以较佳流动速率传送至各雾化器130。在较佳系 统100中,同轴孔口 132置放于液体源140与各雾化器130之间,以便以实质恒定的流动速 率且在实质恒定的操作压力下将液体提供至雾化器130。各雾化器130使输入液体雾化从 而产生液雾以排放至空间120中来处理火灾110。亦将气体直接传送至雾化器130中以使 轮入流体雾化且以高速喷射流形式排放。液雾及气体系以足够动量排放以移去置放沿雾 化器之出口置放的保护帽。例如图21 (连同雾化器1000的较佳实施例)中所示的保护帽 1002覆盖雾化器的出口以保护处于非致动状态的雾化器的内件免受可能在封闭空间120中的任何碎片或污染物影响。气体较佳以音速至超音速排放,以致能在封闭空间120内产 生紊流及/或诱导可输送液雾且使液雾分布遍及封闭空间120的低速流以提供较佳液雾全 淹没火灾防护。液雾较佳系由大量尺寸处于约1微米至约10微米且更佳1微米至约5微米范围 内的能由所诱导的气流翰送的液滴构成。所排放的液滴分散遍及封闭空间120以包围火灾 110。液滴遭遇火灾,蒸发且产生大量能置换氧气的蒸汽或液体蒸气。液雾排放的速率及其 在整个空间中的密度或浓度使得蒸发速率可有效置换氧气以处理火灾,较佳控制或抑制火 灾,且甚至更佳扑灭火灾。除置换氧气以外,液体蒸气藉由液体蒸气雾沫来稀释易燃蒸气。 随着液体转化成蒸气,自火灾吸取热以冷却燃料。具有独立式流体供应的液雾火灾防护系统的其它较佳实施例示意性地展示于图 3A-D、图 4A 及图 4B 中,且描述于题为“Aquasonic :TotalFlooding Water Mist Type 130 and 260 Systems” 的 TYCO FIRE &BUILDING PRODUCTS 草案资料表(draft Data Sheet) TFP2280(起草-2007年11月)中,其附属于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0/989,083号且以引 用的方式全部并入。图3A的系统300'较佳经组态具有两个悬垂安装的用于防护一界定多 至260立方公尺(cu.m.) (9180立方呎)的自由体积的实质封闭空间的雾化器330'。图3B 的系统300',较佳经组态具有两个侧壁安装的用于防护一界定至多260立方公尺(cu.m.) (9180立方呎)的自由体积的实质封闭空间的雾化器330〃。图3C的系统400'较佳经组 态具有一悬垂安装之用于防护一界定至多130立方公尺(cu. m.) (4590立方呎)的自由体 积的实质封闭空间的单一雾化器430'。图3D的系统400"较佳经组态具有一侧壁安装的 用于防护一至多130立方公尺(cu.m.) (4590立方呎)的区域的单一雾化器430 〃。对于悬 垂安装系统300' ,400'而言,较佳将火灾防护提供至封闭体高度可在约3.0公尺至约5.0 公尺(约9. 8尺至约16. 4尺)、至多约8. 0公尺(26. 2呎)变化的封闭空间120。对于侧 壁系统300" ,400"而言,较佳将火灾防护提供至封闭体高度可在约1.0公尺至约3.0公尺 至更佳约5. 0公尺(约3. 3呎至约16. 4呎)、至多约8. 0公尺(26. 2呎)变化的封闭空间 120。尽管,较佳雾系统的测试已证实提供火灾防护的能力与封闭空间120内的雾化器 位置无关。发明人已鉴别出在封闭空间120内雾化器安装的较佳位置。在悬垂系统300'、 400'中,雾化器较佳定位于距离任何封闭体壁最小约1. 2公尺(4呎)、较佳最小为0. 3公 尺(1呎)且最大为3. 4公尺(11呎)处,以使得雾化器具有自雾化器至封闭体底板之直径 为约1. 2公尺(4呎)且更佳为0. 9公尺(3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在双悬垂雾化器系统 300'的状沉下,雾化器较佳如(例如)图4A的平面安装示意图中所示定位在置放位于固 定设备127周围的封闭体20'的相对邻近象限或转角区域上。更佳地,两个雾化器330于 其中心之间的间隔D为约3. 4公尺(11呎)且不大于约9. 3公尺(30. 4呎)。侧壁安装系统300" ,400"的较佳安装提供雾化器系较佳安装于封闭空间具有 矩形底板平面的封闭空间120的较短宽度壁上。具有较佳侧壁系统的雾化器系安装于距离 任何封闭体转角最小约1. 0公尺(3. 3呎)且另外距离相对封闭体壁最小3. 8公尺(12. 5 呎)至最大12.0公尺(39.3呎)处。此外,雾化器430'较佳安装于天花板下方最小约1. 0 公尺(3. 3呎)至不大于从天花板之封闭体高度的一半处,其中自雾化器至相对封闭体壁的 未阻塞排放路径直径为约1. 5公尺(4. 9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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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替代或另外地,在系统安装以悬垂或侧壁组态不可避免排放路径之阻塞处,较 佳定位雾化器以使所排放之喷雾图案之横截面积在喷雾图案展开区中含有不大于40%阻 塞,且在喷雾图案展开区的外含有不大于50%阻塞。喷雾图案展开区定义为自雾化器的出 口端至喷雾图案完全展开的距雾化器距离DZ远的区域。在图20所示的较佳雾化器1000 的示意图中,认为喷雾图案在距雾化器的出口端约64寸(或时)处完全展开,在此点处喷 雾图案界定具有约36寸的直径DlA的圆形横截面。在双侧壁雾化器系统300"的状况下,如(例如)图4B的平面安装示意图中所 示,雾化器330'较佳位于封闭体20'的相对邻近象限或转角区域上。更佳地,两个雾化器 330'之间应具有一定间距以界定介于雾化器的排放中心线CL之间范围介于最小约1.0公 尺(3呎3寸)至最大约4. 6公尺(15呎1寸)之间的垂直距离Dp。水雾系统的较佳管道安装较佳液雾系统中的每一雾化器较佳耦接至流体供应以确保将液体以较佳实质恒 定的流动速率传送至雾化器且将气体在所需操作压力下传送至雾化器。具有两个具气体 及氮气之独立式流体供应的供260立方公尺空间(9180立方呎)防护的雾化器的雾式火 灾防护系统的更佳安装描述于题为“Aquasonic Water-Atomizing Fire Suppression System :Design, Installation, Recharge and Maintenance Manual,,的 ANSUL INC.公开 案Ansul Part第435650号(2008)中,其以引用的方式全部并入。较佳安装提供与美国国 家消防协会(NATIONAL FIRE PROTECT 10NASS0CI AT I ON)公开的标准 “NFPA 750 =Standard on Water Mist FireProtection System,,(2006年5月)的要求一致的系统。较佳安装系 统以提供自动、手动及可选用的远程操作。作为独立式系统,较佳安装提供用于液体供应、 气体供应及相关系统控制的携带型滑座式安装。滑座较佳经组态以供室外或室内安装,其 中特定滑座界定一具有一定占据面积(footprint)或总尺寸的流体供应及控制总成,从而 使该总成可移动穿过标准尺寸门口。图5-7展示在上文所述之流体雾系统之任一者中使用的较佳独立式流体供应滑 座500。较佳供应滑座500包括一组态为含有灭火液体(较佳为水)的具有至少95公升 (25加仑)的容量且更佳约191公升(50加仑)的容量的罐502用于至少130立方公尺 (4590立方呎)封闭空间且更佳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封闭空间的防护的液体源。 或者,可基于所防护的封闭体的体积将罐502定尺寸以提供水供应;然而,该罐应具有足够 尺寸以提供至少十分钟的雾排放持续时间。罐502为一较佳经ASME证实的至少约14. 8巴 (215psi.)的压力容器。罐502进一步包括填充入口 506及出口 508以供连接至与一或多 个雾化器连通的系统管道。供应滑座500进一步包括较佳组态为一组实质惰性气体(例如氮气)的气缸的气 体源510。在所展示之供应滑座500中,该气缸组包括总共六个经分级以供260立方公尺 (9180立方呎)封闭空间的防护的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氮气气缸。可视所防护的 空间的尺寸提供更多或更少气缸,例如,用于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封闭空间的防护 的供应滑座包括总共三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的气缸。无论气缸的数目或尺寸如 何,气体供应较佳经选择以提供至少10分钟的雾排放持续时间。罐502及气缸510是安放于经定尺寸以使整个滑座总成能适合穿过标准尺寸门口 的滑座供应框架522内。对于所展示的较佳滑座总成502而言,滑座具有约22公尺(6. 5呎)的最大高度H、约0.9公尺(3呎)的最大宽度W及约1.6公尺(5. 3呎)的最大长度 L0在上文所述独立式水雾系统中的任一者的较佳管道布置中,气体供应510使液体 供应502加压以致将液体及气体在相同操作压力下传送至雾化器,该操作压力较佳范围介 于约 2. 1 巴至 24. 1 巴(30psi.至 350psi.)、诸如约 8. 3 巴(120psi.)至约 6. 9 巴(lOOpsi.) 之间、介于约7. 9巴(115psi.)与约6. 9巴(lOOpsi.)之间、介于约7. 7巴(112psi.)与 约6. 9巴(lOOpsi.)之间、介于约7. 6巴(llOpsi.)与约6. 9巴(lOOpsi.)之间且更佳为 约6. 9巴(lOOpsi.)。更具体言之,滑座500的每一气缸510较佳配备有气体调节器512, 较佳设定介于约7. 7巴(112psi·)至约8. 3巴(120psi·)之间的流动压力范围以将加压气 体馈料呈管道歧管514中。管道歧管514包括一个排放出口端516以将气体以约7. 6巴 (llOpsi.)的较佳最小压力供应至系统的雾化器。歧管514进一步较佳包括一分支排放出口端513,其用于耦接至水罐502以使水或 其它液体供应罐502在水馈料出口 508处加压至至少约7. 6巴(llOpsi.)的排放压力。已知 较佳独立式流体供应滑座500中液体及气体供应的较佳尺寸,故使用直径处于15毫米(1/2 寸)至25毫米(1寸)管范围内的管将馈料出口与每一雾化器之间的管道定尺寸以使其具 有不大于约50公升(13加仑)的最大管道体积。再参看图1的系统示意图,水供应管道进一 步较佳包括最接近各雾化器入口的入口的同轴孔口器件132,以使达至雾化器之流体压力 下降至约0. 5巴(7psi.)的较佳实质恒定的压力及约5. 71pm(1. 5gpm)的更佳流动速率。较 佳同轴限流孔口具有较佳处于约0. 080寸至约0. 092寸范围内之限流孔口直径,及约0. 78 之流动效率系数(Cd)。其它或另外,同轴孔口界定处于约2. 131pm./(巴)"2(0. 148gpm./ (psi.)1/2)至约 2. 131pm·/(巴)V2(0. 196gpm. /(psi.)1/2)范围内的 K 因子范围,其中来自 雾化器及孔口总成的总流量等于K因子乘以水供应压力的平方根。因此,气体调节器及液 体孔口促成每一雾化器中恒定的较佳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比。液雾系统较佳提供系统的手动、自动及7或远程致动。因此,如图5所见,供应滑 座500较佳包括在接收来自一或多个引发器件(亦即,手动致动器或一个侦测器160)的输 入信号后自动致动液雾系统的控制面板515。控制面板515进一步较佳以可在本地或远程 操作的手动操作开关提供系统的手动致动。每一较佳水雾系统的较佳操作方法展示于图8的示意性说明中。该较佳方法提供 产生液雾以在待防护的封闭区域中有效实行处理、控制、抑制或更佳撰灭火灾110中的至 少一者。另外,该较佳方法包括使雾分布遍及封闭空间120以在待防护的封闭区域中有效 实行处理、控制、抑制或更佳扑灭火灾110中的至少一者。遍及封闭空间120的液雾分布较 佳于封闭空间内提供雾全淹没以使雾实质均勻或均质地分布遍及该封闭空间,以致各单位 体积的封闭空间含有无论雾产生器件相对于火灾的位置或方位如何均能有效处理火灾110 的至少一定量或浓度的雾。使液雾分布进一步较佳包括在封闭空间中产生紊流以诱导能输送液雾且使液雾 分散之流。较佳地,系统的雾化器在封闭空间120中以处于音速至更佳超音速范围内的高 速排放气体,以便提供较佳紊流。产生液雾较佳界定能经由全淹没处理位于封闭空间120中任何地方的火灾110的 封闭空间120中各单位体积空间(雾密度)或至少各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体体积V的雾平均体积或质量。因此,较佳方法可足够处理由来自雾化器130的对象遮蔽 或阻塞的火灾110,或另外处理位于雾化器130的直接排放路径外部的火灾。因此,较佳方 法提供与雾化器130相对于火灾的位置无关的实质遍及整个封闭空间120的火灾防护。此 外,由于足以处理火灾的雾的最小量为封闭空间120的封闭体体积V的一函数,因此雾防护 方法与封闭空间120的任何特定线性尺寸特征无关。另外,最小雾密度可为待处理火灾的方式的一函数。举例而言,较佳方法可提供经 组态以藉由控制、抑制及/或扑灭火灾中的任一者来处理火灾的雾密度。更具体言之,较佳 系统及其产生液雾的方法包括提供具有有效处理火灾的液滴尺寸的液滴的适当分布。较佳 地,液雾实质由具有50微米以下、更佳10微米以下且甚至更佳处于约1微米至约5微米范 围内的直径的液滴构成。小水滴尺寸使得源于较佳产生的紊流的低速气流有可能翰送此等 液滴且在多个方向上将此等液滴均勻分布于封闭空间120内。咸信,产生具有处于较佳尺寸范围内的液滴的液雾与使液雾均勻分布遍及封闭空 间120的组合可通过利用液体(例如水)的蒸发能力以置换氧气从而使火灾缺氧以便处 理、控制、抑制或更佳扑灭火灾来有效处理火灾,这与雾化器130的位置或方位无关。氧气 由水蒸汽置换系局部(亦即,在火灾的火焰内)及整体(亦即,在火焰外部及封闭空间120 内)发生。此外,水转化成蒸气提供上文所述之其它灭火机制,例如,自火灾吸取热以冷却 燃料。水通过其自液体蒸发、转化且膨胀成蒸气来置换氧气。在大气压力下,一公升液 体水蒸发后即膨胀成约1600-1700公升水蒸气。因此,对于单位体积液雾而言,液雾的置 换能力与其在遭遇火灾或自火灾散发的热后能蒸发的体积之比例直接相关。因此,较佳雾 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将雾排放传送至封闭空间120中,其中大量雾能在最接近火烟流(fire plum)之区域中蒸发。待由较佳系统处理的典型火烟流的速度处于约1. 5公尺/秒(5呎/ 秒)至约15公尺/秒(50呎/秒)的范围内,且水雾的水滴需蒸发的区域系处于初始8公 分至30公分(3寸至12寸)的火烟流内。在不希望受任何特定理论限制的情况下,咸信此区域内的水滴需较佳在0. 02秒 至约0.05秒范围内蒸发以经由实质局部化氧气耗尽来直接扑灭火灾。通过具有水滴的大 量分布有处于10微米以下的较佳液滴尺寸范围内的尺寸的水雾,使得雾含有在处于初始8 公分至30公分(3寸至12寸)的火烟流内时可在0. 02秒至0. 05秒范围内蒸发的液滴分布。此外由于较大部分的排放雾用于耗尽氧气,因此与习知洒水系统相比,需要较少 量的液体以有效处理火灾。咸信,液雾火灾防护的较佳方法或更特定言之全淹没法亦使用 比已知水雾火灾防护系统少的水来有效处理火灾。较佳方法及其所排放的液雾包括用于处 理火灾增长的额外机制,例如,除置换氧气以外,水滴的蒸发自火灾吸取热,进而冷却燃料。较佳雾系统及方法呈现用于火灾防护的环境友好或“绿色技术”。具体言之,系统 所使用的水的低体积使废水及排水降至最低。另外,使用较佳氮气作为雾化及输送流体在 火灾及系统致动的情沉下对环境、系统操作者或员工不存在额外危险。系统参数较佳液雾系统的设计及性能总体上可随诸如以下一或多个系统输入参数而定流 体至雾化器件的压力及/或流动速率、待防护的封闭空间120的体积及组态、待防护的封闭空间中的燃料、待由该系统处理之预期火灾类型义规模,及/或封闭空间中通风口的尺寸 及组态。更具体言之,待由系统排放至封闭空间120中之流体雾的体积、流量、雾密度及/ 或液滴尺寸可由(例如)气体的入口特征、液体的流动速率及/或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界定。 举例而言,在上文所述的雾式火灾防护系统中,液体之特定流动速率可提供有效处理火灾 之液雾,其限制条件为存在足够流量及压力之雾化气体。上文所述之较佳方法及系统中所 使用之雾化器130较佳组态为多流体雾化器,例如较佳使用液体及气体以佳系统及方法中 使用之较佳雾化器将于下文更详细描述。或者,可使用单一流体或其他液体雾化器,其限制 条件为该等器件可提供具有如本文述的适当体积浓度、液滴尺寸及分布特征的所需雾。下文描述(例如)关于使用图11的较佳雾化器。申请者已鉴别出较佳液雾形成 的入口气体压力或气体操作压力,其处于约2. 1巴至24. 1巴(30psi.至350psi.)范围内, 较佳处于约5.0巴至13.8巴(72psi.至约200psi.)范围内,更佳处于约5.9巴至9. 0巴 (85psi.至约130psi.)范围内,甚至更佳处于约6. 9巴至约8. 4巴(lOOpsi.至约122psi.) 范围内,且最佳为约7.6巴(llOpsi.)。其它或另外,此等入口气体压力界定较佳处于约 0. 0141kg/s(25scfm)至约 0. 1667kg/s、0. 0476kg/s (84scfm)至约 0. 0619kg/s (109scfm)范 围内且较佳为约0.0476kg/S(84SCfm)的质量流率及气体体积流率。较佳的水雾系统及其 操作亦比已知水雾系统有效,此系由于较佳系统300' ,400'在比已知高压水雾系统低的 压力下操作。具体言之,已知高压水雾系统需要约70巴(1015psi.)的最小操作压力。相 比之下,系统300、400仅需要约6. 9巴(lOOpsi.)的最小操作压力。申请者已确定,为使用较佳雾化器产生有效处理火灾增长的流体雾,需要鉴于入 口气体供应而在雾化器入口处的经适当组态的液体供应。较佳地,在较佳雾化器的液体入 口处的液体压力为约0. 5巴(7psi.)且流动速率为约1-4,诸如约3gpm或约3. 81pm至约 7. 611pm(l-2gpm)。更佳地,较佳水雾系统的性能及待排放的流体雾的特征是为液体与气体 的质量流量比的一函数。更具体言之,申请者已确定较佳雾化器130提供有效液雾,其中对 于达至雾化器件的气体的特定入口质量流量或压力而言,在雾化器130的入口处的流体提 供处于约1 1至约3 1且更佳约1.75 1至约2. 25 1至约2. 5 1范围内的液体 与气体质量流量比。由于该比率可由一种流体与另一种流体的关系来界定,因此雾化器性 能及由此系统的灭火性能可由至少一种流体(较佳为气体)的入口特征来确定。或者,系统设计及性能可为室尺寸的一函数。.举例而言,雾系统的一较佳实施例 提供以公升(L)(加仑(gal.))为单位量测的最小及最大体积液雾中之至少一者的排放,以 处理封闭空间120中的火灾。在较佳雾系统的一特定实施例中,对于具有约260立方公尺 (9180立方呎)的体积的封闭空间120的火灾防护而言,液雾排放的体积处于最小约22. 7 公升(6加仑)液体至约57公升(15加仑)的范围内。该方法进一步界定具有约130立方 公尺(cu.m.) (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封闭空间120的火灾防护,其中对于相同浓度的液滴 而言,液雾排放的体积处于最小11. 4公升(3加仑)液体至约28.4公升(7.5加仑)的范围 内。在一较佳态样中,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较佳系统之 总液体供应体积较佳处于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的范围内。尽管较佳雾系统是针对最小总排放时间(较佳为约十分钟)定尺寸,但可另外依
43据待防护的封闭空间中预期火灾规模对系统定尺寸从而提供液雾的最小总排放体积。举例 而言,较佳系统设计可提供雾的总排放液体体积以扑灭特定单位的封闭体体积(以公升/ 立方公尺(1. /cu. m.)(加仑/立方呎(gal. /cu. ft.))为单位量测的扑灭体积)的火灾。较 佳地,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液雾之总扑灭体积小于约八 加仑(8gal.)。更佳地,对于处于约一(lkW/m3)至约八(8kW/m3)范围内的火灾规模的正规 范围而言,系统的总扑灭体积处于0. 57公升/立方公尺(0. 571iters/cu. m.) (0. 0042加仑 / 立方呎(0. 0042gal. /cu. ft.))至 0. 057 公升 / 立方公尺(0. 0571iters/cu. m.) (0. 00042 加仑/立方呎(0. 00042gal. /cu. m.)的范围内。由于较佳系统之较佳设计及操作方法可提供扑灭火灾之总体积,因此较佳系统参 数可针对正规化火灾规模之范围进一步界定扑灭时间之范围。在较佳方法之一态样中,对 于处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范围内之火灾规模的正规化范围而言, 较佳系统的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较佳约500秒至约80秒且更佳约420秒至 约80秒的范围内。性能及可调能力上文所述的三个较佳雾系统系在各种火灾挑战下在量测为7. 72公尺(25. 3呎) (长)X 6. 55公尺(21. 5呎)(宽)X 5. 1 (16. 8呎)(高)的约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 的体积V的封闭空间120中测试。再参看图3A-3C,以下系统(i)具有两个天花板安装之 雾化器330'的雾系统300' ; (ii)具有两个侧壁安装的雾化器330"的雾系统300";及 (iii)具有单一天花板安装的雾化器430'的雾系统400'。各系统的雾化器系以如上文所 述之较佳方式定位,其中天花板安装之雾化器系处于距离封闭体壁约1.2公尺(4尺)的最 小间隙处,且侧壁雾化器系位于短壁上以使其排放距离最大化。每一系统均系以庚烷燃料火灾来测试,其中放热率(HRR)改变如下250kW、 500kW、IOOOkW及2000kW。对于各种火灾情形而言,燃料系位于直径随燃料量而变之圆盘 中,其中直径(公分)/燃料量(公升)如下对于250kW的HRR,45公分/(16公升);对 于500kW的HRR,62公分/(30公升);对于IOOOkW的HRR,79公分/(24. 5公升);且对于 2000kff的HRR,112公分/(49公升)。对于IOOOkW及2000kW火灾中的每一者而言,将等份 水添加至燃料中。测试火灾系位于封闭空间之几何中心中之底板上,在(2.0公尺X2.0公 尺)钢桌障碍物之下,其中该障碍物在燃料之圆盘上方约0.7公尺处。另外,在开启水雾抑 制系统之前,使各种火灾燃烧(预燃烧)预定时段。使250kW及500kW火灾预燃烧120秒, 且使IOOOkW及2000kW火灾预燃烧30秒。对于各种火灾情形而言,两个雾化器系统300 ‘ ,400'中的每一者首先以传送至 各雾化器的5. 71pm(l. 5gpm)对6. 9巴(IOOpsi.)的水流动速率对氮气压力来测试,且接着 以传送至各雾化器之约9. 51pm(2. 5gpm)对12. 1巴(175psi.)的水流动速率对氮气压力来 测试。单一雾化器系统首先以传送至各雾化器的11. 41pm(3gpm)对13. 8巴(200psi.)的 水流动速率对氮气压力来测试。该等系统中的每一者均系以庚烷燃料火灾通过针对特定放 热率量测(i)系统的扑灭时间;(ii)扑灭时间时总雾体积排放及(iii)扑灭时间时封闭空 间120中的氧气浓度来测试。两个天花板安装雾化器的测试结果的概述火灾规模 HRR [kff]正规化火灾规 模 [千瓦/立方公 尺]达至各雾化 器的压力 [巴(psi.)]系统的总流 动速率 [1pm (gpm)]扑灭时间 [秒]最终O2 [% ]扑灭时的总流 量 [公升(加仑)]20007. 696. 9(100)11.4(3.0)11115.421. 2(5. 6)20007. 6912. 1(175)17. 8 (4. 7)11115. 532. 9(8. 7)10003. 856. 9(100)11.4(3.0)37415. 770. 8(18. 7)10003. 8512. 1(175)18. 2(4. 8)21615.486. 3(22. 8)5001. 926. 9(100)11.4(3.0)45515.4863(22. 8)5001. 9212. 1(175)18. 9(5. 0)30115. 095. 0(25. 1)2500. 966. 9(100)11.4(3.0)101815. 0193 (50. 9)2500. 9612. 1(175)18. 9(5. 0)43115. 1136(35. 9)两个侧壁安装雾化器的测试结果的概述
火灾规模 HRR [kW]正规化火灾 规模 [千瓦/立方公 尺]达至各雾化 器的压力 [巴(psi.)]系统的总流动 速率 [lpm(gpm)]扑灭时间 [秒]最终O2 [% ]扑灭时的总 流量 [公升(加 仑)]20007. 696. 9(100)11. 4(3. 0)8217. 015. 5(4. 1)20007. 6912. 1(175)18. 9(5. 0)8516. 026. 9(7. 1)10003. 856. 9(100)11. 4(3. 0)22416. 842. 4(11. 2)10003. 8512. 1(175)18. 9(5. 0)16417. 051. 9(13. 7)5001. 926. 9(100)11. 4(3. 0)34916. 566. 2(17. 5)5001. 9212. 1(175)18. 9(5. 0)31915. 6101(26. 6)2500. 966. 9(100)11. 4(3. 0)86615. 6164(43. 3)2500. 9612. 1(175)18. 9(5. 0)50115. 3158(41. 8)单一天花板安装雾化器的测试结果的概述
4权利要求
一种用于一实质封闭空间内的固定设备的雾式火灾防护方法,该封闭空间具有一天花板、多个壁以界定多个转角及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体体积,该方法包含将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实质封闭的空间中,该置放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系由以下中之一者组成(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系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中以界定一介于其间之约3.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3.0公尺(9.8呎)至约8.0公尺(26.2呎)之间,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系介于0.3公尺(1呎)至约3.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8.0公尺(26.2呎)之间,该安装系在该天花板之下一距离该天花板处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该封闭体高度之一半之范围内的距离处,且具有一与该封闭空间之该多个转角中之任一者的间隙为至少1.0公尺(3.3呎);(iv)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3.0公尺(9.8呎)至约8.0公尺(26.2呎)之间,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该多个壁中之任一者的间隙系介于0.3公尺(1呎)至约3.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介于约3.4公尺(11呎)至约30.4呎范围内的距离;及(v)一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该侧壁封闭体高度范围介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8.0公尺(26.2呎)之间,该安装系于该天花板下方一距离该天花板介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之一半的范围内的距离处,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该多个转角中之任一者的间隙为至少1.0公尺(3.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排放中心线,该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自该器件至该多个壁之一相对壁的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8公尺(12.5呎)至约12.0公尺(39.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4.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将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用管道输送至该雾产生器件,该管道输送包括将一具有一至少25加仑(gallon)容量之液体供应罐的一出口耦接至该雾产生器件,该管道轮送包括将一具有一组至少三个加压的11.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罐的气体供应与该液体供应罐及该雾产生器件并联耦接;及将一致动器连锁,以将该气体自该等气缸释放至该罐及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该连锁包括将该致动器与一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的热释放侦测器耦接,该热侦测器响应该封闭空间中的一火灾,以致在侦测到一火灾时,该热侦测器即向该致动器发信号,以将该气体自该等气缸释放从而使该罐加压,且将该气体传送至该雾产生器件。
2.一种套组,其系提供用于一实质封闭的空间内的固定设备的雾式火灾防护,该封闭 空间具有一天花板、多个壁以界定多个转角及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 体体积,该套组包含至少一个由以下中之一者组成的雾产生器件(i)至少两个欲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之雾产生器件,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 方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待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 中以界定一介于其间之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 )至少一个欲以一悬垂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度 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 之间隙介于0. 3公尺(1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至少一个欲以一侧壁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 度范围介于约1.0公尺(3. 3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该至少一个待安装之雾产 生器件系在该天花板下方一距离该天花板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该封闭体高度的 一半的范围内的距离处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转角中之任一者的间隙为至少1.0公 尺(3. 3呎);(iv)至少两个欲以一悬垂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该封闭体高度 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该多个 壁中之任一者的间隙介于0.3公尺(1呎)至约3.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 介于约3. 4公尺(11呎)至约30. 4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至少两个欲以一侧壁组态安装于该封闭空间中的雾产生器件,其中该侧壁封闭体 高度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该等器件系于该天花板 下方一距离该天花板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 的距离处,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该多个转角中之任一者的间隙为至少1. 0公尺(3. 3呎),从 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排放中心线,该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自该器件至该 多个壁之一相对壁的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 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 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 呎)之间的垂直间距;该套组进一步包含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该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包括一具有一约25加 仑容量的液体供应罐;及一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耦接至一歧管的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 氮气气缸,该歧管有一用于连接至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之出口,该歧管系连接至该液体供应 罐以使该罐加压,该罐包括一用于连接至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的出口,及一孔口,其系用于同轴定位于该罐之该出与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之间,以将一实质恒定 流量的该液体自该罐提供至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
3.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 的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及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器 件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一固体突起,其系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输送喷嘴界定一相对于该纵轴之发散流动模式;及一腔室,其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嘴连通;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之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 流形式自该工作喷嘴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在一介于约 2. 1巴(bar) (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轮送 喷嘴排放从而在该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供应具有一 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气 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其中一来自该歧管之经调节排放 压力为至少6. 9巴(l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 加仑(25gal.))之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之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 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介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4.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 的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及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通道沿该器 件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一固体突起,其系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输送喷嘴界定一相对于该纵轴之发 散流动模式;及一腔室,其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嘴连通;该至少一个雾产生器件系以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该封闭空间内 (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 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系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中 以界定一介于其间之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的间隙介于1.2公尺(4呎)至 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之下约1. 0公尺(3. 3 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 少1. 0公尺(3. 3呎);(iv)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之间隙介 于1. 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介于约3. 4公尺(11呎) 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 之下约1.0公尺(3.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 任何转角之间隙为至少1.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具 有一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的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塞排放路径之排放中心线, 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尺(39. 3呎) 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1.0公尺(3. 3呎)至 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之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 流形式自该工作喷嘴排,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之在一压力介于 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的的气体供应,用以自该输送喷嘴排放,以 在该腔室与该液体环流混合,进而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体供应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 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系藉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 少0. 5巴(7psi.)之压力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 气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的至少为6.9巴(IOOpsi.)的经调节之排放压力而耦接至 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的通过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 一流体入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 灾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5.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朝该纵轴收敛的一平滑弯曲轮廓,使得一流动路径在一从该第 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119,000立 方毫米与121,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通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约24,300立方毫米至约 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腔室,其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 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为,以使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流 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之在一介于 约2.1巴(30psi.)至约24.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第二流 体出口排放从而在该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供应进 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通过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 至少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气 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之至少为6. 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耦接 至该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 加仑(25gal.))之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 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 (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介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6.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 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之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 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流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约24,300立方亳米至约 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腔室,其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 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系以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该封闭空间内(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 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系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 以界定一介于其间的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介于1. 2公尺(4呎)至 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0公尺(3.3呎)至约5.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之下约1. 0公尺(3. 3 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 少1. 0公尺(3. 3呎);(iv)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介 于1.2公尺(4呎)至约3.4公尺(11呎)之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处于约3.4公尺(11呎) 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之距离;及(ν)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 之下约1.0公尺(3. 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 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少1.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排 放中心线,该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的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 塞排放路径,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 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1. 0公 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 流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在一介 于约2.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从而在该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供应 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气 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之至少为6. 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耦接 于该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 加仑(25gal.))的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 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之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 模火灾而言,一扑灭时间介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7.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 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 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流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24,300立方亳米至约 25,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 流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在一处 于约2.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第二 流体出口排放从而在一可选用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 体供应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气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的至少为6. 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 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2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介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8.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 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的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 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流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 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且该器件系以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方式安装于该封闭空间内(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 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系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 以界定一介于其间之约3. 4公尺(11呎)的最小间距;(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介于1. 2公尺(4呎)至 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i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之下约1. 0公尺(3. 3 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 少1. 0公尺(3. 3呎);(iv)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的任何壁之间隙处于1. 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介于约3. 4公尺(11呎) 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 之下约1.0公尺(3. 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之一半之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 任何转角之间隙为至少1.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排 放中心线,该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之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 塞排放路径,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 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1. 0公 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之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流 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在一处于 约2.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第二流 体出口排放从而在一可选用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 供应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 )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的氮气 气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的至少为6.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 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的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之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处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 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 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主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9.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入口 ;及 使一第一流体与一第二流体雾化之构件;及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流形式自该雾化器件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在一处于约 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雾化器件排 放从而在一可选用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 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 )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的氮气 气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之至少为6.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 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之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之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之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之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10. 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其系置放于一具有一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体积之 封闭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包括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入口 ;及 使一第一流体与一第二流体雾化之构件;及该雾化器件系以一选自由以下组成之群之方式安装于该封闭空间内 (i)将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置放于该封闭空间中,其中该至少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 呎)为至少260立方公尺(9180立方呎),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系置放于成对角之转角, 以界定一介于其间之约3. 4公尺(11呎)之最小间距;( )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 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 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介于1. 2公尺(4呎)至 约3. 4公尺(11呎)之范围内;(iii)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之下约1. 0公尺(3. 3 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的一半的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转角的间隙为至 少1. 0公尺(3. 3呎);(iv)对于一范围介于约3.0公尺(9. 8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封闭体高度而言,以一悬垂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其中一与该封闭空间之任何壁之间隙介 于约1. 2公尺(4呎)至约3. 4公尺(11呎)的范围内,且彼此间隔一介于约3. 4公尺(11 呎)至约6. 7公尺(22呎)范围内的距离;及(ν)对于一范围介于约1. 0公尺(3. 3呎)至约5. 0公尺(16. 4呎)之间的侧壁封闭 体高度而言,以一侧壁组态安装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该安装系于该封闭空间之一天花板 之下约1.0公尺(3. 3呎)至约该天花板封闭体高度之一半之范围内,且一与该封闭空间之 任何转角之间隙为至少1.0公尺(3. 3呎),从而使得该至少两个雾产生器件各自界定一排 放中心线,该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自该器件至一相对壁之一直径为约1.5公尺(5呎)的未阻 塞排放路径,该器件系安装于距离该相对壁一范围介于约3. 8公尺(12. 5呎)至约12. 0公 尺(39. 3呎)之间的距离处,且该至少两个器件之该等排放中心线具有一范围介于1. 0公 尺(3. 3呎)至约4. 6公尺(15呎)之间的垂直间距;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之液体供应,以使液体以一环 流形式自该雾化器件排放,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之在一处于约 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之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雾化器件排 放,从而在一可选用腔室中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来处理该火灾,该流体供应进一 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该液体供应藉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系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 少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ii)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之氮气 气缸,各气缸以一来自该歧管的至少为6.9巴(IOOpsi.)的经调节排放压力而耦接至一 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25gal.))的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之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 流体入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系以一介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之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之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11. 一种处理一具有一至少一百三十立方公尺(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体积的 实质封闭空间中的一火灾的雾式火灾防护方法,该方法包含使用至少一个置放于该空间中用于将一雾排放至该空间中之雾化器件,该至少一个雾 化器件为一用于一第一流体及一第二流体之双流体雾化器件,其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及一 第二流体通道,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沿该器件之一纵轴置放之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 路径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之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 介于约119,000立方毫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第 二流体穿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 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至约40度范围内之等效扩张角,该 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 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使用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产生一液雾,其包括将一液体作为该第一流体传送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穿过该第一流体通道,以供该液体以 一环流形式自该第一流体出口的一排放;在一介于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操作压力下,将一气体 作为该第二流体传送至该器件之该第二流体入口,以供气体流过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自该第 二流体出口排放,从而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及使该雾分布遍及该封闭空间,该分布包括自该雾化器件排放该液体及该气体历时至少 十分钟的一排放时间,该排放该气体包括以至少音速的一速度排放该气体,以致该雾具有 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12.—种雾化器件,其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之一纵轴置放之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 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之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 约119,000立方亳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流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之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24,300立方亳米至约 25,500立方亳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及一腔室,其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 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介于约5度与约30度之间的入射角。
13.一种雾化器件,其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器件之一纵轴置放之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平滑弯曲轮廓,该平滑弯曲轮廓朝该纵轴收敛使得一流动路径 在一自该第一流体入口至该第一流体出口之方向上减小,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约119,000立方亳米至约121,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及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流过之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 二流体通道系沿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心,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介于约1度 至约40度范围内的等效扩张角,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范围介于24,300立方毫米至约 25,500立方毫米之间的总体积,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该第二流体通道系以一 入射角置放于该第一流体流动路径与该第二流体流动路径之间,该入射角范围介于约5度 与约30度之间。
14.一种用于自一液体及一气体产生一雾的雾化器件,该雾化器件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用于接收一流动速率介于约3. 81pm至约7. 611pm(l-2gpm) 之间的液体的第一流体入口,该第一流体信道具有一沿该装置的一纵轴置放以供以环流形 式自该第一流体通道排放的第一流体出口;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用于接收一压力为约6. 9巴(IOOpsi.)的气体的第二流体 入口,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用于排放该气体的第二流体出口,与该第一信道分离的该第 二流体信道是沿该装置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一固体突起,其是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相对于该纵 轴的发散流动模式;及该液体及该气体是自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排放以形成 一雾,该雾形成一实质圆锥形的喷雾图案,该图案界定一与该纵轴为约15度的夹角。
15.一种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系统,该火灾具有一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 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该系统包含一雾化器,其是置放于一具有一约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体积的封闭空间中, 该雾化器包括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装置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信道是沿该 装置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一固体突起,其是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输送喷嘴界定一相对于该纵轴的 发散流动模式;及一腔室,其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嘴连通;及一流体供应源,其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来自该工作喷嘴的一约 5. 71pm(1. 5gpm)流动速率的液体供应,该流体供应进一步包括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 在一处于约6. 9巴(IOOpsi.)范围内的压力下的气体供应,以供自该输送喷嘴排放,从而在 该腔室中与该液体混合以形成该雾来扑灭该火灾,该雾进一步具有一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 的特性(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 介于约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二十五加仑 (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16.一种用于一封闭空间的全淹没雾式火灾防护方法,该方法包含 将一体积的雾自至少一个雾化器件排放至该封闭空间中;使该体积的雾分布,以界定该室中一能扑灭一位于该室中任何地方的火灾的各体积空 间单元的密度;及提供一独立式流体供应源,该独立式流体供应源包括一液体供应,其耦接至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以使液体以一环流形式自该器件排放;及 一气体供应,其在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内的一压力下耦接 至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件,以供自该器件排放,从而与该液体环流混合以形成该雾,该提供进 一步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i)该液体供应由该气体供应加压,该液体供应是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以在一至少 0. 5巴(7psi.)的压力下将该液体提供至该入口,以使液体流过该第一流体通道;( ) 一加压气体供应,其包括一组至少三(3)个11. 3立方公尺(400立方呎)的氮气气 缸,各气缸耦接至一耦接至该第二流体出口的管道歧管,其中一来自该歧管的经调节排放 压力为至少6. 9巴(IOOpsi.);及一液体供应,其包括至少一个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 加仑(25gal.))的由该气体供应排放压力加压的灭火液体罐,该罐耦接至该第一流体入 口 ;及(iii)该液体及该气体是以一处于约1 1至约3 1范围内的液体与气体质量流量 比提供至该器件。
17.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借助于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的参数中的一者产 生该雾(i)大部分液滴具有一介于1至10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一总液体供应范围介于 约五十七公升五十七公升(57L.)(十五加仑(15gal·))至约九十五公升(95L.) ( 二十五加 仑(25gal.))之间;(iii)对于各个130立方公尺(4590立方呎)的封闭空间而言,界定一小于约8加仑 (8gal.)的总扑灭体积;及(iv)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规模火灾 而言,一扑灭时间处于约780秒至约80秒的范围内。
18.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沿该装置的一纵轴置放的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 口,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一工作喷嘴;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该第二流体信道是沿该 装置的该纵轴置放且与该第一流体通道同轴,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一输送喷嘴;一固体突起,其是置放于该第二流体通道中,以使该输送喷嘴界定一相对于该纵轴的 发散流动模式;及一腔室,其与该工作喷嘴及该输送喷嘴连通。
19.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产生形成该液雾的液滴,其中大部分该等液滴具有一处于1至5微米范围内的直径。
20.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该体积中产生紊流,以诱导能输送该液雾且 使该液雾分散的气流。
21.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中该气体是以一超音速排放。
22.如请求项16的方法,其中该排放包括界定一扑灭一以千瓦/立方公尺(kW/m3.) 为单位量测的正规化火灾规模的总液体体积,对于一介于约一(lkW/m3.)至约八(8kW/ m3.)范围内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范围而言,该总扑灭体积分别处于约0. 57公升/立方公尺 (0. 571iter/cu. m.) (0042 加仑 / 立方呎(0. 0042gal. /cu. ft))至 0· 057 公升 / 立方公尺 (0. 0571iter/cu. m.) (0. 00042 加仓 / 立方呎(0. 00042gal. /cu. ft))的范围内。
23.如请求项22的方法,其中该排放是为该所防护之空间的一函数,该空间具有一约 260立方公尺(cu.m.)的体积尺寸,其中另外该液雾界定一约四加仑(4gal.)液体至约四十 加仑(40gal.)的扑灭体积。
24.如请求项16之方法,其中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 方公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该排放一液雾扑灭一火灾且界定一分别从约780秒 至约80秒的范围内的扑灭时间范围。
25.如请求项24之方法,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 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其进一步界定一从约500秒至约80秒的扑灭时间范围。
26.如请求项25之方法,对于范围介于约(1千瓦/立方公尺)至约(8千瓦/立方公 尺)之间的正规化火灾规模而言,其进一步界定一从约420秒至约80秒的扑灭时间范围。
27.一种扑灭一火灾的水雾火灾防护系统,该火灾包括一暴露火灾、遮蔽火灾、池火灾、 喷射火灾及/或瀑布式火灾,该系统包含至少一个雾化器,其安装以用于将一水雾体积引入一占据空间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 耦接至一流体供应及一气体供应,该流体供应为一水供应且该气体供应为一体积的氮气 (N2),其中所产生的该水雾体积是由在一在约2. 1巴(30psi.)至约24. 1巴(350psi.)范围 内的压力下传送的该气体所界定。
28.一种使用一第一流体及一第二流体进行火灾防护的雾化器,该雾化器包含一基座、一耦接至该基座的覆盖件,及一沿一纵轴置放于该基座与该外壳之间的内部流体界定总成,该基座在该雾化器的近端处包括一用于接收该第二流体的第二入口,且该 外壳界定一处于该雾化器的一远端处以用于排放该第一流体及该第二流体的出口 ;该流体界定总成使该第一流体与该第二流体自该雾化器的该近端至该远端保持彼此 分离,外部漏斗形物的外表面界定一与该第一入口连通的第一流体流动通道,该总成包括 一具有一内表面及一外表面的外部漏斗形物,该外部漏斗形物的该内表面界定一与该第二 入口连通的第二通道,该总成包括一内部栓塞元件,其是置放于该通道内且具有一与该外 部漏斗形物的该内表面隔开的外表面,以界定一介于其间轴向延伸至该出口的第二流体流 动通道的至少一部分,该第二流体流动通道在该近端至该远端方向上发散,以界定一与该 出口连通的供该第二流体用的排放孔口。
29.如请求项28之雾化器,其中该内部部件的外表面与该外部部件的内表面之间的空 间沿其长度为恒定的。
30.如请求项28之雾化器,其中该第二流体流动通道为具有一近端及一远端的截头圆 锥体。
31.具有一纵轴的雾产生装置,该装置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及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 ;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环绕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 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介于5度与30度之间的入射角;及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位于该第二流体入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喉部,该喉部具 有一比该第二流体入口或该第二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小的横截面积。
32.如请求项31之装置,其中该喉部与该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面积比介于2 3与 1 4之间。
33.如请求项31或32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系自该第二流体通道径向 向外定位。
34.如请求项33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及该第二流体信道与该装置的该纵轴同轴ο
35.如请求项31至34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包含一位于该第一流体入 口与该第一流体出口之间的中间部分,该中间部分具有一大于该第一流体入口或该第一流 体出口的横截面积的横截面积。
36.如请求项31至35中任一项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其具有经调适以连接至一第一流体的一供应的一第一端及连接 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一第二端,及一第二流体供应通道,其具有经调适以连接至一第二流体的一供应的第一端及连接至 该第二流体入口的一第二端;其中该第一供应信道及该第二供应信道实质平行于该装置的该纵轴。
37.如请求项36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含有该第一流体供应信道及该第二流体供应 通道的基座元件。
38.如请求项37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漏斗形元件及一细长栓塞组件,其中该漏斗 形元件具有一孔且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之上,从而使该孔与该第二流体供应通 道连通,且其中该栓塞组件经调适以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从而使该栓塞的一部分位于该孔 内,且将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物与该栓塞之间。
39.如请求项38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覆盖元件,其封闭该基座元件、该漏斗形元件 及该栓塞元件,以将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物的一外表面与该覆盖元件的一内表 面之间。
40.如请求项39之装置,其中该覆盖元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且 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之第一端,及一具有一出口的第二端,该出口经调适以与该第流体出口 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
41.如请求项40之装置,其中该覆盖件的该第二端包括一轴向突出的唇缘部分,该唇 缘部分界定一与该第一流体出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孔洞。
42.如请求项39至41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栓塞元件具有一附接至该基座元件的第一端,及一界定该第二流体通道的第二端,其中该第二端具有一凹形的端面。
43.如请求项39至42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漏斗形元件包括一径向突出的凸缘部 分,其中该凸缘部分夹于该基座元件与该覆盖元件之间,以维持该漏斗形元件相对于该基 座元件的轴向位置。
44.如请求项39之装置,其中该装置经调适以使该覆盖元件的轴向位置可相对于该基 座予以调整。
45.如请求项38之装置,其中该栓塞组件可螺接至该基座上,以使该栓塞元件的轴向 位置可相对于该基座及该漏斗形物予以调整。
46.一种具有一纵轴的雾产生装置,该装置包含一第一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一流体入口及一第一流体出口 ;及一第二流体通道,其具有一第二流体入口及一第二流体出口 ;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环绕该第二流体通道,且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 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小于90度的入射角;且该第二流体通道包括一位于该第二流体入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之间的喉部,该喉部具 有一比该第二流体入口或该第二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小的横截面积,以致该喉部与该第二 流体出口之间的面积比介于23与14之间。
47.如请求项46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自该第二流体通道径向向外定位。
48.如请求项47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及该第二流体信道与该装置的该纵轴同轴ο
49.如请求项46至48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包括一位于该第一流体入 口与该第一流体出口之间的中间部分,该中间部分具有一大于该第一流体入口或该第一流 体出口的横截面积的横截面积。
50.如请求项46至49中任一项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其具有一经调适以连接至一第一流体的一供应的第一端及一连 接至该第一流体入口的第二端;及一第二流体供应通道,其具有一经调适以连接至一第二流体的一供应的第一端及一连 接至该第二流体入口的第二端;其中该第一供应通道及该第二供应通道实质平行于该装置的该纵轴。
51.如请求项50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含有该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该第二流体供应 通道的基座元件。
52.如请求项51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漏斗形元件及一细长栓塞元件,其中该漏斗 形元件具有一孔且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之上,从而使该孔与该第二流体供应通 道连通,且其中该栓塞元件经调适以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从而使该栓塞的一部分位于该孔 内且将该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物与该栓塞之间。
53.如请求项52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覆盖元件,其封闭该基座元件、该漏斗形元件 及该栓塞元件,以将该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洞形物的一外表面与该覆盖元件的内表面 之间。
54.如请求项53之装置,其中该盖元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同轴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且附 接至该基座元件的第一端,及一具有一出口的第二端,该出口经调适以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
55.如请求项54之装置,其中该覆盖件的该第二端包括一轴向突出的唇缘部分,该唇 缘部分界定一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连通的孔洞。
56.如请求项52至55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栓塞元件具有一附接至该基座元件的第 一端及一界定该第二流体通道的第二端,其中该第二端具有一凹形的端面。
57.如请求项53至56中任一项之装置,其中该漏斗形元件包括一径向突出的凸缘部 分,其中该凸缘部分夹于该基座元件与该覆盖元件之间,以维持该漏斗形元件相对于该基 座元件的轴向位置。
58.如请求项53之装置,其中该装置经调适以使该覆盖元件的轴向位置可相对于该基 座予以调整。
59.如请求项52之装置,其中该栓塞元件可螺接至该基座上,以使该栓塞元件的轴向 位置可相对于该基座及该漏斗形物予以调整。
60.一种产生一雾的方法,其包含使一第一流体穿过一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一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一 流体出口 ;使一第二流体流过该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二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二 流体出口及一喉部,该喉部具有一比该第二流体出口小的横截面积,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 与该第二流体出口相对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介于5度与30度之间的入射角;使该第二流体流加速穿过该第二流体通道的该喉部;及将该第一流体及该第二流体自其各别出口喷出,以使得一自该第二流体出口流出之经 加速第二流体流对一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流出的第一流体流赋予一剪切力,进而使该第一流 体至少部分雾化以产生一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型态。
61.一种产生一雾的方法,其包含使一第一流体穿过一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一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一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一 流体出口 ;使一第二流体流过该雾产生装置的一第二流体通道,其中该第二流体通道具有一第二 流体出口及一喉部,该喉部具有一比该第二流体出口小的横截面积,以致该喉部与该第二 流体出口之间的面积比介于2 3与1 4之间,其中该第一流体出口与该第二流体出口 相对于彼此定位,以使其具有一小于90度的入射角;使该第二流体流加速穿过该第二流体通道的该喉部;及将该第一流体及该第二流体自其各别出口喷出,以使得一自该第二流体出口流出之经 加速第二流体流对一自该第一流体出口流出的第一流体流赋予一剪切力,进而使该第一流 体至少部分雾化以产生一经分散的液滴流动态。
62.如请求项60或61中任一项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等出口下游该第二流体中产生一紊流区;及使该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型态穿过该紊流区,进而使经分散的液滴流动型态中的该第一 流体进一步雾化。
63.如请求项60至62中任一项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通过改变该第一流体及/或该第 二流体的速度及/或密度来控该第一流体与该第二流体之间的动量通量比的步骤。
64.如请求项60至63中任一项的方法,其进一步包调整第一流体出口的横截面积以改 变该第一流体流的出口速度的步骤。
65.如请求项64的方法,其中该出口速度为超音速。
66.一种装配一雾产生装置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形成一含有第一流体供应通道及第二流体供应通道的基座元件;形成一含有一孔的漏斗形元件,且使该漏斗形元件向且同心地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 以使该孔与该第二流体供应通道连通;形成一细长栓塞元件,且使该栓塞元件同轴且同心地附接至该基座元件,以使该栓塞 元件的一部分位于该孔内且将一第二流体通道界定于该同心漏斗形元件与该栓塞元件之 间;形成一覆盖元件,该覆盖元件具有一经调适以封闭该漏斗形元件及该栓塞元件,且经 调适以轴向且同心地定位于该基座元件上的第一端,该覆盖元件进一步包含一具有一出口 的第二端;及使该覆盖元件接至该基座元件,以将一第一流体通道界定于该漏斗形元件之一外表面 与该覆盖元件之一内表面之间,且该第一流体通道的一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体出口与 该覆盖元件的该出口连通。
67.如请求66的方法,其中该形成该漏斗形物的步骤包括形成一自其径向突出的凸缘 部分,且其中该使该覆盖元件附接至该基座的步骤包括将该漏斗形物的该凸缘部分夹于该 覆盖元件与该基座之间。
68.如请求66的方法,其中该使该覆盖元件附接至该基座的步骤包括调适该覆盖元 件,以使该覆盖元件的轴向位置可相对于该基座予以调整。
69.如请求项68的方法,其中该使该栓塞元件附接至该基座的步骤包括将该栓塞元件 螺接至该基座上,以使该栓塞的轴向位置可相对于该基座及该漏斗形物予以调整。
70.如请求项27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一个雾化器为一单一雾化器,当该单一雾化器中 所排放的总体积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雾化器排放的总体积相当时,该单一雾化器提供 与该两个或两个以上雾化器相比实质相当的火灾防护。
71.如请求项14的器件,其进一步包含一腔室,该腔室与该第一流体出口及该第二流 体出口连通,以供该液体及该气体排放物混合以便形成该雾。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利用一雾处理一火灾的火灾防护装置、系统及方法。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提供可提供一水雾以处理且较佳抑制一火灾的系统及其设计方法。本发明进一步提供用于一空间的全淹没体积防护以处理一火灾,而较佳控制、抑制且更佳撰灭一火灾的系统及方法。本发明进一步提供在该等系统及方法中使用的雾化器件。
文档编号A62C35/00GK101951993SQ200880115456
公开日2011年1月19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7日 优先权日2007年11月9日
发明者大卫·J·拉贝, 拉查瑞·L·梅根诺, 西恩·S·托特, 詹姆斯·奥利佛·法兰奇, 马克斯·布莱恩·梅海尔·芬顿 申请人:推进动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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