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97840发布日期:2018-06-05 17:50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灭火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



背景技术:

目前,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筒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在底座增加减震器,增加减震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灭火器减震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包括灭火器筒体、压力表和喷管,所述灭火器筒体的上方设置有提把,所述提把的上方安装有压把,所述压把上设置有保险销,所述压力表安装在压把的前方,所述灭火器筒体的内部设置有虹吸管和粉末灭火剂,所述喷管与灭火器筒体通过喷射软管固定连接,所述灭火器筒体上设置有软管固定带,所述喷射软管通过软管固定带固定在灭火器筒体上,所述灭火器筒体的前方安装有烟雾报警器,且灭火器筒体的下方设置有钢板,所述钢板的下方设置有减震基座,所述钢板与减震基座通过减震弹簧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灭火器筒体为圆柱体结构,且灭火器筒体是由不锈钢基材制作而成。

优选的,所述减震弹簧通过螺纹固定安装在减震基座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减震基座为圆柱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减震基座上设置有固定圆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方便,底座加入可调式减震弹簧减震器,结构简单,方便安装,有上下固定安装螺丝或螺孔,调节上下固定安装螺丝上的水平高度调节螺母,可调节减震器的安装高度。灵活性大、稳定性好、固有频率低、减振效果显著等优点,而且提高了纵向及横向刚度保证了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增加了灭火器的使用安全系数,且内置烟雾报警器和压力表,压力表用于实时监测压力状况,且加入烟雾报警器,起到火警报警的作用,增加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减震基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压把;2-提把;3-虹吸管;4-灭火器筒体;5-软管固定带;6-粉末灭火剂;7-保险销;8-压力表;9-喷射软管;10-烟雾报警器;11-喷管;12-减震弹簧;13-减震基座;14-上层钢板;15-固定圆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带减振底座的多功能灭火器,包括灭火器筒体4、压力表8和喷管11,灭火器筒体4的上方设置有提把2,提把2的上方安装有压把1,压把1上设置有保险销7,压力表8安装在压把1的前方,灭火器筒体4的内部设置有虹吸管3和粉末灭火剂6,喷管11与灭火器筒体4通过喷射软管9固定连接,灭火器筒体4上设置有软管固定带5,喷射软管9通过软管固定带5固定在灭火器筒体4上,灭火器筒体4的前方安装有烟雾报警器10,且灭火器筒体4的下方设置有钢板14,钢板14的下方设置有减震基座13,钢板14与减震基座13通过减震弹簧12固定连接,灭火器筒体4为圆柱体结构,且灭火器筒体4是由不锈钢基材制作而成,内置粉末灭火剂6,减震基座13内的减震弹簧12通过螺纹固定安装在减震基座13的内部,减震基座13上下有固定安装螺丝,调节上下固定安装螺丝上的水平高度调节螺母,可调节减震器的安装高度,减震基座13为圆柱体结构,减震基座13上设置有固定圆盘15。

工作原理;使用时,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7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9的前端喷管11,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1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手应始终压下压把1,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粉末灭火剂6;粉末灭火剂6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用于灭火。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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