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喷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21943发布日期:2019-09-20 22:08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细水雾喷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细水雾喷头。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细水雾灭火时,喷头安装高度越高,灭火难度越大。以往,细水雾喷头一般应用在安装高度在10m以下保护场所,超过12m时很难进行有效灭火,特别是局部灭火。近年来新建的建筑物越来越高,在应用细水雾系统时常常碰到超过12m的保护场所,如电缆大厅,古建筑、博物馆、艺术馆等,由于市场上现有细水雾喷头不能有效进行灭火,难以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限制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在高大空间消防场所的应用,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在高大空间消防场所的应用的细水雾喷头。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提供一种细水雾喷头。

一种细水雾喷头,包括:

喷头本体,所述喷头本体具有喷头轴线,所述喷头本体内设有中空流体腔,所述喷头本体的一端设有喷嘴部,所述喷嘴部具有球形喷洒面,所述喷头本体的另一端设有连接部,

所述喷嘴部的前端中心开设一个中心喷雾孔,所述喷嘴部至少设有垂直于所述喷头轴线的第一安装面和第二安装面,所述第一安装面开设有与所述中空流体腔相通的多个内层喷雾孔,所述第二安装面开设有与所述中空流体腔相通的多个外层喷雾孔,所述内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形成第一夹角,所述外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形成第二夹角。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面及所述第二安装面为圆形,所述第一安装面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安装面的直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各所述内层喷雾孔及各所述外层喷雾孔分别沿周向均匀间隔排列。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角为15°~25°,所述第二夹角为25°~40°。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内壁呈内锥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外侧壁开设螺纹,所述螺纹用于与配水支管上的喷头接头上的活套螺母配合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层喷雾孔、所述中心喷雾孔及所述内层喷雾孔分别由邻通的直喷孔及扩导孔组成,所述扩导孔的直径大于所述直喷孔的直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直喷孔的直径为0.5mm~0.8mm,所述直喷孔的长度为0.8mm~1.5mm,所述扩导孔的直径为1.5mm~2mm,所述扩导孔的长度为1.5mm~2.5mm。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头本体与所述喷嘴部一体成形设计,所述喷头本体及所述喷嘴部采用不锈钢材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滤网弹性挡圈及滤网,所述滤网设置于所述中空流体腔内,并通过所述滤网弹性挡圈固定。

上述细水雾喷头,通过设置所述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使其不影响单个喷嘴的雾化性能情况下,既能使细水雾喷头保持较大的喷射速度,又能有较好的雾化效果,起到高效灭火的效果;对于高空间消防场所可采用细水雾喷头进行有效保护,扩大了细水雾系统的应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细水雾喷头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细水雾喷头的结构剖视图;

图3为图2中的外层喷雾孔局部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细水雾喷头的喷嘴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水接头连接螺纹2、喷头本体3、滤网弹性挡圈4、滤网5、外层喷雾孔6、中心喷雾孔7、内层喷雾孔9、喷嘴部10、细水雾喷头11、直喷孔12、扩导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所示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细水雾喷头10,包括:喷头本体2,所述喷头本体2具有喷头轴线,所述喷头本体内设有中空流体腔,所述喷头本体的一端设有喷嘴部9,所述喷嘴部具有球形喷洒面,所述喷头本体的另一端设有连接部,所述喷嘴部前端中心开设有一个中心喷雾孔6,所述喷嘴部9至少设有垂直于所述喷头轴线的第一安装面和第二安装面,所述第一安装面开设有与所述中空流体腔相通的多个内层喷雾孔7,所述第二安装面开设有与所述中空流体腔相通的多个外层喷雾孔5,所述内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形成第一夹角α,所述外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形成第二夹角β。

通过设置所述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使其不影响单个喷嘴的雾化性能情况下,既能使细水雾喷头保持较大的喷射速度,又能有较好的雾化效果,起到高效灭火的效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及所述第二安装面为圆形,所述第一安装面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安装面的直径,即相对于所述喷头轴线,所述第一安装面位于所述第二安装面的内侧。

请参阅图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各所述内层喷雾孔及各所述外层喷雾孔分别沿周向均匀间隔排列,例如,所述第一安装面设有6~10个所述内层喷雾沿周向均匀间隔排列,又如,所述第二安装面设有6~10个所述外层喷雾沿周向均匀间隔排列。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角α为15°~25°,即所述内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的夹角为15°~25°,所述第二夹角β为25°~40°,即所述外层喷雾孔的中心线与所述喷头轴线之间的夹角为25°~40°,此数据是经过多次试验得到的,试验是按GA1149-2014标准中的“正方形柴油油盘火”局部应用灭火试验方法进行的,试验室长7.5m,宽7.5m,高15m,试验室开有一门作为通风口,门宽1m,高2m,在地面中心位置放置一个油盘,油盘的长1m,宽1m,高0.1m,油盘底部垫水,加入0号柴油,油层高度不小于10mm,4个高空间细水雾喷头安装在油盘正上方的试验室顶部,喷头间距为3m,喷头方向垂直向下。试验时,用汽油引燃后预燃30秒钟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喷头入口水压力为10MPa,单个喷头的流量为20L/min,灭火时间为2分45秒,远少于标准规定灭火时间不大于5min的规定。由于喷雾孔与喷头轴线的夹角较小,喷雾孔分布密度较高,所有喷雾孔喷出的水雾合成后形成具有较强冲击力的圆锥状雾柱,克服了空间高引起的水雾喷到火场处喷雾强度及冲击力下降从而影响灭火的弱点,通过设置以上所述喷雾角度,使其不影响单个喷嘴的雾化性能,既能保持较大的喷射速度,又能有较好的雾化效果,起到高效灭火的效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内壁呈内锥面,所述连接部用于与配水支管的一端连接,所述配水管接头上的一端呈外锥面且设有活套螺母,所述配水管接头上的一端插入所述连接部内,外锥面与内锥面进行配合密封,所述连接部的外侧壁开设螺纹,所述螺纹用于与配水支管上的喷头接头上的活套螺母配合连接。

请参阅图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层喷雾孔5、所述中心喷雾孔6及所述内层喷雾孔7分别由邻通的直喷孔11及扩导孔12组成,所述扩导孔12的直径大于所述直喷孔11的直径,例如,所述直喷孔为圆台形状,所述扩导孔为圆锥形状,所述扩导孔的直径大于所述直喷孔的直径有利于增大压强,水从直喷孔喷出时产生强力的压力雾化作用,应用时,水流进入所述直喷孔后进入所述扩导孔,通过所述扩导孔形成的圆锥状雾柱。

如图3所示,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直喷孔11的直径d为0.5mm~0.8mm,所述直喷孔的长度b为0.8mm~1.5mm,所述扩导孔的直径D为1.5mm~2mm,所述扩导孔的长度a为1.5mm~2.5mm,所述喷嘴部的外球面半径R为6mm~12mm,例如,所述直喷孔d的直径为0.5mm,所述直喷孔的长度b为0.8mm,所述扩喷孔的直径D为1.5mm,所述扩喷孔的长度a为1.5mm,又如,所述直喷孔的直径为0.8mm,所述直喷孔的长度为1.5mm,所述扩喷孔的直径为1.5mm,所述扩喷孔的长度为2mm,通过对所述直喷孔及所述扩喷孔的孔径的精确设置,水从直喷孔喷出时产生强力的压力雾化作用,既能实现雾滴直径较小,又能满足射程的需求,使水滴能达到可燃物内部,能够大大提高灭火效率,并且降低的制造成本。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滤网弹性挡圈3及滤网4,所述滤网设置于所述中空流体腔内,并通过所述滤网弹性挡圈固定,所述滤网弹性挡圈采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通过设置所述滤网以滤除水中的杂质,防止堵塞喷雾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头本体与所述喷嘴部一体成形设计,喷头工作时,外部水管的高压水流连接部进入中空流体腔,经过滤网过滤流入所述中空流体腔,后流入所述喷嘴部进行喷水,所述喷头本体与所述喷嘴部密封性差会影响水的雾化效果及水流的冲击力,为防止此问题的发生,所述喷头本体与所述喷嘴部一体成形设计,避免与大气压强相通,影响灭火效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头本体2、所述喷嘴部9及所述滤网采用不锈钢材质,为了适应灭火场景的需要,适用于不用的水质,避免被水里的物质腐蚀。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一种细水雾喷头包括喷头本体、滤网弹性挡圈、滤网、外层喷雾孔、内层喷雾孔及中心喷雾孔,每个喷雾孔由邻通的直喷孔及扩导孔组成,所述喷头本体具有喷头轴线,所述喷头本体内设有中空流体腔,所述喷头本体的一端设有喷嘴部,所述喷嘴部具有球形喷洒面,所述喷头本体的另一端设有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外侧壁开设螺纹,所述螺纹与配水支管上喷头接头上的活套螺母配合连接。所述喷嘴部的球面上分布有内层喷雾孔、外层喷雾孔及中心喷雾孔,每层各均布6-10个喷雾孔。当发生火灾时,压力水(10-14MPa)通过喷头进水处的过滤网进入喷嘴部,经直喷孔、扩导孔后从喷头外球面喷出,由于喷头内外水压差较大,水从直喷孔喷出时产生强力的压力雾化作用,喷出兼具雾化及冲击力的小角度圆锥状水雾;还有,由于喷雾孔与喷头轴线的夹角较小,喷雾孔分布密度较高,所有喷雾孔喷出的水雾合成后形成具有较强冲击力的圆锥状雾柱,克服了空间高引起的水雾喷到火场处喷雾强度及冲击力下降从而影响灭火的弱点,仍能起到高效灭火的效果。

上述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了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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