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组件还包括第四管道、第五管道和第六管道,所述阀门组件还包括阀门五、阀门六、阀门七和阀门八,所述第四管道连通所述消防水池和所述室外消防管,所述第四管道设置有第二水泵,所述阀门五和所述阀门六设置于所述第四管道,并位于所述第二水泵的两侧,所述第五管道的一端连通所述集水坑,另一端连通所述第四管道位于所述阀门五和所述第二水泵之间的位置,所述阀门七设置于所述第五管道,所述第六管道的一端连通所述第四管道位于所述第二水泵和所述阀门六之间的位置,另一端连通所述室外雨污水井,所述阀门八设置于所述第六管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内设置有第三水泵,所述第三水泵连通有第七管道,所述第七管道的另一端连通所述室外雨污水井。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泵和所述第二水泵的第一启动水位高度比所述第三水泵的第二启动水位高度大0.1m至0.2m,并且所述第一启动水位高度和所述第二启动水位高度比所述集水坑的顶面高度小0.05m至0.1m,所述第一水泵和所述第二水泵的第一停止水位高度与所述第三水泵的第二停止水位高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启动水位高度比所述集水坑的顶面高度小1.45m,所述第二停止水位高度比所述集水坑的顶面高度小2.24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启动水位高度比所述集水坑的顶面高度小1.6m,所述第二停止水位高度比所述集水坑的顶面高度小2.24m。
7.抽排水方法,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变电站的消防系统还包括控制装置和检测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能够控制所有阀门的开闭,所述检测装置设置于所述集水坑,并能够检测所述集水坑内的水位高度,所述集水坑内设置有第三水泵,所述第三水泵连通有第七管道,所述第七管道的另一端连通所述室外雨污水井,所述抽排水方法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抽排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有手动操作部件,所述管道组件还包括第四管道、第五管道和第六管道,所述阀门组件还包括阀门五、阀门六、阀门七和阀门八,所述第四管道连通所述消防水池和所述室外消防管,所述第四管道设置有第二水泵,所述阀门五和所述阀门六设置于所述第四管道,并位于所述第二水泵的两侧,所述第五管道的一端连通所述集水坑,另一端连通所述第四管道位于所述阀门五和所述第二水泵之间的位置,所述阀门七设置于所述第五管道,所述第六管道的一端连通所述第四管道位于所述第二水泵和所述阀门六之间的位置,另一端连通所述室外雨污水井,所述阀门八设置于所述第六管道,所述抽排水方法还包括作业员通过所述手动操作部件选择全自动、自动排水和自动灭火三种控制模式,在所述全自动模式下,所述第一水泵起到排水作用,所述第二水泵起到抽水灭火作用,在所述自动排水模式下,所述第一水泵和所述第二水泵共同排水,在所述自动灭火模式下,所述第一水泵和所述第二水泵共同抽水灭火。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抽排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全自动模式下,所述阀门一、所述阀门二、所述阀门七和所述阀门八打开,所述阀门三、所述阀门四、所述阀门五和所述阀门六关闭;所述自动排水模式下,所述阀门三、所述阀门四、所述阀门七和所述阀门八打开,所述阀门一、所述阀门二、所述阀门五和所述阀门六关闭;所述自动灭火模式下,所述阀门一、所述阀门二、所述阀门五和所述阀门六打开,所述阀门三、所述阀门四、所述阀门七和所述阀门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