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4678发布日期:2018-12-05 19:59阅读:228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纺丝加工组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



背景技术:

化学纤维是用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制备纺丝原液、纺丝和后处理等工序制得的具有纺织性能的纤维。

纤维的长短、粗细、白度、光泽等性质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加以调节。并分别具有耐光、耐磨、易洗易干、不霉烂、不被虫蛀等优点。广泛用于制造衣着织物、滤布、运输带、水龙带、绳索、渔网、电绝缘线、医疗缝线、轮胎帘子布和降落伞等。一般可将高分子化合物制成溶液或熔体,从喷丝头细孔中压出,再经凝固而成纤维。

纺丝又称化学纤维成形。制造化学纤维的一道工序。将某些高分子化合物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纺丝胶体溶液或熔体用计量泵向喷丝头输送。成型方法主要有溶液纺丝和熔体纺丝两大类。近年来还出现许多新的特殊纺丝法。

现有技术存在以下问题:现在的化纤纺丝组件结构往往采用单通道,造成使用时堵塞,影响正常使用;同时流体板导流满,造成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具有流通速度快,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包括接收头、外壳、导流板、沙杯、接收器、螺母、内固定环和通道孔,所述外壳的内部底面设置有沙杯,所述沙杯的上端安装有导流板,所述导流板的上端安装有接收器,所述接收器的上端设置有螺母,所述螺母的上端安装有内固定环,所述内固定环的上端固定有接收头,所述接收器和接收头的内部均设置有通道孔;

所述导流板的表面均匀设置有用于流通的导流孔;

所述沙杯的下端均匀设置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外壳的内部上端设置有用于安装固定的螺纹。

优选的,所述内固定环与螺母之间设置有密封垫。

优选的,所述接收器和沙杯之间设置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接收头与内固定环之间设置有固定销。

优选的,所述外壳的侧边设置有固定凹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接收器和接收头的内部均设置有两个通道孔,精密的机加工工艺以及独特的表面处理工艺;使组件具有连接紧凑,维护保养便捷,防腐耐磨性强的特点。

2、本实用新型导流板的采用优化的小孔排列设计,使组件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同时采用优化的分配孔设计,增强了熔体的流动性,使零件更简单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接收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接收头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导流板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导流板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螺母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接收头;2、外壳;3、导流板;31、导流孔;4、沙杯;41、通孔;5、接收器;6、螺母;7、内固定环;8、通道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化纤纺丝组件结构,包括接收头1、外壳2、导流板3、沙杯4、接收器5、螺母6、内固定环7和通道孔8,外壳2的内部底面设置有沙杯4,外壳2的内部上端设置有用于安装固定的螺纹,方便安装固定其他部件,外壳2的侧边设置有固定凹槽,沙杯4的上端安装有导流板3,导流板3的上端安装有接收器5,接收器5和沙杯4之间设置有密封圈,提高整体密封性,接收器5的上端设置有螺母6,螺母6的上端安装有内固定环7,内固定环7与螺母6之间设置有密封垫,提高密封性,内固定环7的上端固定有接收头1,接收头1与内固定环7之间设置有固定销,方便限位固定,接收器5和接收头1的内部均设置有通道孔8;

导流板3的表面均匀设置有用于流通的导流孔31;

沙杯4的下端均匀设置有通孔4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外壳2的内部底面设置有沙杯4,沙杯4的上端安装有导流板3,导流板3的上端安装有接收器5,接收器5的上端设置有螺母6,螺母6的上端安装有内固定环7,内固定环7的上端固定有接收头1,接收器5和接收头1的内部均设置有两个的通道孔8,避免溶体滞留,导流板3的表面均匀设置有用于流通的导流孔31,有效的减少生产中产生的毛丝断头等,有效提高生产质量,使用便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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