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7270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印鉴盒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



背景技术:

印章盒专用于存放单个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可装1个方财务章1个法人章;一个盒子放1枚印章。

传统的财务用支票印鉴盒体积较大,重量大,不方便外出携带,采用密码解锁,安全系数低,内部结构设计不够合理,无法分开放置支票和印章,使用体验度不够好,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传统的财务用支票印鉴盒体积较大,重量大,不方便外出携带,采用密码解锁,安全系数低,内部结构设计不够合理,无法分开放置支票和印章,使用体验度不够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包括支票印鉴盒体,所述支票印鉴盒体的顶部安装有盒盖,所述盒盖上安装有总控制器,所述总控制器的下方设置有指纹识别装置,所述支票印鉴盒体的内部设置有印章分盒,所述印章分盒上设置有分锁,且印章分盒的下方设置有电子显示屏,所述印章分盒的一侧设置有票据储仓,所述票据储仓的内部设置有压柄,所述压柄的一侧设置有弹簧,且压柄的下方设置有票据夹,所述票据储仓的内部设置有票据压杆,所述盒盖的内部设置有文件袋,所述文件袋上设置有密封拉链。

优选的,所述盒盖与支票印鉴盒体通过铰轴连接。

优选的,所述盒盖的内部安装有充电电池,所述总控制器和指纹识别装置的输出端均与充电电池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子显示屏和印章分盒均设置有六个。

优选的,所述印章分盒与票据储仓之间设置有隔离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安全系数高,内部结构分明的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本实用新型为小型盒体结构,造型小巧,质量轻,方便外出携带,支票印鉴盒体的表面设置有总控制器和指纹识别装置,采用密码和指纹双识别技术,提高内部印章的安全系数,且支票印鉴盒体的内部设置有多个印章分盒,印章分盒上设置有单独的分锁,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印章名称,根据需要拿取特定的印章,印章分盒的一侧设置有专门的票据储仓,票据可通过票据压杆和票据夹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盒盖;2-总控制器;3-指纹识别装置;4-支票印鉴盒体;5-电子显示屏;6-分锁;7-印章分盒;8-密封拉链;9-文件袋;10-弹簧;11-压柄;12-票据夹;13-票据储仓;14-票据压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包括支票印鉴盒体4,支票印鉴盒体4的顶部安装有盒盖1,盒盖1上安装有总控制器2,总控制器2的下方设置有指纹识别装置3,支票印鉴盒体4上同时设置有总控制器2和指纹识别装置3,利用密码和指纹双重识别技术加密,安全系数更高,支票印鉴盒体4的内部设置有印章分盒7,印章分盒7上设置有分锁6,且印章分盒7的下方设置有电子显示屏5,如需取出印章,需首先看清电子显示屏5上印章名称,通过总控制器2选定要开启的分锁6,然后打开印章分盒7将印章取出,印章分盒7的一侧设置有票据储仓13,票据储仓13的内部设置有压柄11,压柄11的一侧设置有弹簧10,且压柄11的下方设置有票据夹12,票据储仓13的内部设置有票据压杆14,盒盖1的内部设置有文件袋9,文件袋9上设置有密封拉链8。

盒盖1与支票印鉴盒体4通过铰轴连接,盒盖1的内部安装有充电电池,总控制器2和指纹识别装置3的输出端均与充电电池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电子显示屏5和印章分盒7均设置有六个,印章分盒7与票据储仓13之间设置有隔离板。

具体使用方式:该便携式财务用外出支票印鉴盒按正常程序安装好过后,财务人员在使用时,只需手拎盒盖1上的把手即可移动支票印鉴盒体4,体积小巧,质量较轻,方便外带,支票印鉴盒体4上同时设置有总控制器2和指纹识别装置3,利用密码和指纹双重识别技术加密,安全系数更高,如需取出印章,需首先看清电子显示屏5上印章名称,通过总控制器2选定要开启的分锁6,然后打开印章分盒7将印章取出,票据整理好后放入票据储仓13的内部,利用票据夹12和票据压杆14固定。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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