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广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4900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移动式广告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装置,特别是指一种具有可读取/显示存储卡资料功能之移动式广告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广告装置通常是采用灯箱及贴附相应广告画面组成,呈现给观众都是一种静态表面印象,仅起到简单的广告效应,不能有效地吸引观众的注意,且运用场合亦功能单一;特别是传统广告装置一般是固定在某一个场所,如街道两侧、体育馆等,不能随机的移动,造成使用上的不便,广告效应不佳,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一旦有任何其他活动,只能重新制作新的广告装置来满足实际需求,给广告投入者带来困扰。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习知技术的不足,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颖、动态的移动广告装置,其可随意更新广告内容,节省成本。
本实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广告装置,其具有方便携带、摆放之功效,从而在使用方面较为灵活、方便。
本实用新型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广告装置,其充分利用结构空间,增设电话装置,从而扩大使用范围,达到多功能之效果。
为实现上述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移动式广告装置,包括灯箱,其中在灯箱上方设置有一可读取存储卡的播放显示设备,通过播放显示设备显示存储卡所存取之信息,故在存储卡中存取不同的广告资料,从而实现动态画面广告之目的,且广告内容又可及时更新。所述播放显示设备为液晶或LED字幕显示器,其能够使广告信息能够更清晰、更直观的呈现在观众面前。
本实用新型优选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在灯箱一侧设置有一组立配件,该组立配件至少由一背带构成,便于人们携带、移动本装置,若要移动时只需扣上组立配件之背带即可,可以实现随处移动之功效。
本实用新型更可以在灯箱上设置有电话机,因此该广告装置又可起到通讯效果,其能够应用于公用电话场合,从而扩大使用范围,达到多功能之效果。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在灯箱下方设置一套座,其用以摆放于特定场合所作之设计,如放于酒店柜台、商店厨窗或者公司会议桌,甚至展览摊位。在所述套座下方设置有一可折叠支架,以利于本装置可方便立于观众面前,例如在排队购票场所、比赛场地外围、大型公益活动场所等特定地点做为定点导引说明,而不使用时又可收拾起来便于移动或携带之作用。
本实用新型与习知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如下1.其能够产生动态广告效果,使用方便,且广告内容可及时更新,节省成本。
2.具有方便携带、移动之功效,人们可随身带着本装置进入相应场所随处移动,以达到广告效应,甚至在走路时将装置背负于身上也能够实现其功能。
3.结构简单、新颖、实用性强。


图1是本实用新型外观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外观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应用例之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应用例之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应用例之示意图;图6是本实用新型第四应用例之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10、灯箱 20、播放显示设备 30、组立配件31、背带 40、电话机 50、套座60、支架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请参阅图1、图2所示,一种移动式广告装置,包括灯箱10、播放显示设备20、组立配件30、电话机40、套座50、支架60、其中所述播放显示设备20设于灯箱10上方,该播放显示设备可读取相应的存储卡,如CF卡,其通过播放显示设备20显示/播放存储卡所存取之信息,而目前存储卡可存取不同的广告资料,从而实现动态画面广告之目的,且广告内容又可及时更新。所述播放显示设备20为液晶或LED显示器,可显示字幕或FLASH等信息,利用该显示设备能够使广告信息更清晰、更直观的呈现在观众面前;而播放显示设备20的播放、显示原理为现有技术,故在此不加予赘述。
所述组立配件30设于灯箱10的一侧,该组立配件30由复数条背带31交叉构成,人们在使用时可通过背带31背负该装置进入相应场随处移动,以达到广告效应,甚至在走路时可将装置背负于身上也能够实现广告功能。
所述电话机40同样设置于灯箱10上,其可以采用无线或有线通讯技术支持,因此该广告装置又可起到通讯效果,其能够应用于公用电话场合,从而扩大使用范围,达到多功能之效果。
所述套座50设于灯箱10的下方,其用以摆放于特定场合所作之设计,如放于酒店柜台、商店厨窗或者公司会议桌,甚至展览摊位。所述支架60设于套座50的下方,该支架60为可折叠型结构,其作用在于将本装置可方便立于观众面前,例如在排队购票场所、比赛场地外围、大型公益活动场所等特定地点做为定点导引说明,而不使用时又可收拾起来便于移动或携带之作用。
如图3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应用例之示意图;本应用例中的移动式广告装置是由上述之灯箱10、播放显示设备20、电话机40三者所组合后形成,可用于挂设在墙壁A上。
如图4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应用例之示意图;本应用例中的移动式广告装置是由上述之灯箱10、播放显示设备20、电话机40以及装设于灯箱10上的组立配件30组成,其通过组立配件30扣于人体的两臂上,从而实现随处移动之目的。
如图5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应用例之示意图;本应用例中的移动式广告装置是由上述之灯箱10、播放显示设备20、电话机40以及装设于灯箱10下方的套座50组成,其通过套座50将本装置放置于桌面B上(酒店台面),以便客人直观的看到相关资讯。
如图6所示,本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应用例之示意图;本应用例中的移动式广告装置是由上述之灯箱10、播放显示设备20、电话机40、装设于灯箱10下方的套座50及支架60组成,其将本装置放置于体育馆或售票门口等公共场所,以便给观众提供相应信息。
综上应用例可知,本实用新型还可摆设于其他相关场所,在此就不一一举例加予说明;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移动式广告装置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移动式广告装置,包括灯箱,其特征在于在灯箱上方设置有一可读取存储卡的播放显示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显示设备为液晶或LED字幕显示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灯箱一侧设置有一组立配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组立配件至少由一背带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灯箱上设置有电话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下方设置一套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式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套座下方设置有一可折叠支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移动式广告装置,包括灯箱,在灯箱上方设置有一可读取存储卡的播放显示设备,通过该播放显示设备播放/显示存储卡所存取之信息,而存储卡中可存取不同的广告资料,从而既实现动态画面广告之目的,且广告内容又可及时更新;在灯箱一侧还可设置有一组立配件,人们可随身带着本装置进入相应场所随处移动,以达到广告效应,甚至在走路时将装置背负于身上也能够实现其功能;同时在灯箱下方设置有套座、可折叠支架或者在灯箱上设置有电话机,从而使本装置具有使用多功能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新颖、实用性强。
文档编号G09F21/02GK2893833SQ20062005724
公开日2007年4月25日 申请日期2006年4月5日 优先权日2006年4月5日
发明者李联宗 申请人:联宗塑胶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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