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0985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品,尤其是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
背景技术
律师需要经常接触客户,并且在与客户的交流过程中,由于客户时间的因素或者咨询费按时间计算的因素,往往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最有效的信息交流。目前律师往往携带普通的文件夹,在该文件夹中存放几张白纸,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把重点记录在纸上,往往容易造成信息不全面,并且在交流最后往往要从口袋或者公文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名片交给客户,如果一时难以找到容易给客户造成不专业的印象,对自己业务造成影响。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包括文件夹,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文件夹上设有名片袋,在所述名片袋上设有搭扣,在所述文件夹内设有录音笔槽和记录笔槽。在所述文件夹内表面边缘处设有尼龙搭扣。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律师可以在名片袋中存放名片,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可以把录音笔放在录音笔槽中即可记录整个谈话,这样即使律师在现场记录的内容不全面,也可以通过事后重播录音的方式详细补齐记录,不仅便于记录,更避免了重要信息的遗漏。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以下详细说明。如图所示,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包括文件夹1,其中在所述文件夹I上设有名片袋2,在所述名片袋2上设有搭扣3,在所述文件夹I内设有录音笔槽4和记录笔槽5。在所述文件夹I内表面边缘处设有尼龙搭扣6。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包括文件夹,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文件夹上设有名片袋,在所述名片袋上设有搭扣,在所述文件夹内设有录音笔槽和记录笔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律师文件夹,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文件夹内表面边缘 处设有尼龙搭扣。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律师文件夹,属于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包括文件夹,其中在所述文件夹上设有名片袋,在所述名片袋上设有搭扣,在所述文件夹内设有录音笔槽和记录笔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携带方便,能够有效地避免重要信息的遗漏。
文档编号B42F7/00GK203077905SQ20132012783
公开日2013年7月24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20日
发明者许振 申请人:许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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