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会计用档案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1706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一种会计用档案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档案盒,具体涉及一种会计用档案盒。



背景技术:

人类拥有璀璨的文化典籍,其中档案文献浩瀚瑰丽。自进入文明时期以来的几千年中,由于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档案内容日益丰富,档案的形态和名称也不断地发展变化。考察档案形态、种类的演变,对于研究人类历史,了解档案的产生和发展规律,以及档案的性质和特点等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档案盒是各个机关和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整理和装订储存文件的装具。通常是由纸板和牛皮纸裱糊制作的,现在基本都用无酸纸制作。

传统的档案盒通常采用对开式或者翻页式,这种结构的档案盒在排列放置时十分方便,但是在拿取或者查询时,需要将档案盒抽出才能取出内部文件,查阅后需要放回原位,在堆积较为拥挤的情况下,比较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会计用档案盒,解决现有会计用档案盒结构上的不合理,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会计用档案盒,包括盒体和盒盖,所述盒体侧面设有开口,所述盒盖包括两片平行的侧板和垂直于侧板的连接板,所述盒盖两侧板底部与盒体开口一侧的底部翻转连接,所述侧板顶部为弧形,侧板翻转时在竖直方向的高度小于盒体的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盒体内设有夹持部件,所述夹持部件为两个并列的弹性夹,所述弹性夹的侧面为弧形,两个弹性夹的侧面彼此面对,且弧形的侧面间距由弹性夹端部到底部逐渐变小形成夹持面。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件通过底座安装在盒体上。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件数量至少为一个。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的顶部朝盒体开口的方向设有伸出的防尘沿,该防尘沿与连接板垂直。

放置时,盒体的开口朝外,从顶部向外翻开盒盖,将文件装订后直接插入档案盒的盒体内的夹持部件内,弧形侧面之间形成夹持面夹紧文件,保证文件不掉落,然后合上盒盖完成档案收纳,方便快捷。

需要说明的是,盒盖的侧板设置成弧形,翻转时在竖直方向的高度小于盒体的高度可以保证档案盒在放入一定层高的柜体后均可以实现翻转;而侧板顶部伸出的防尘沿可以在正常情况下防止灰尘掉落盒体内。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会计用档案盒,相对于传统档案盒,结构设置更加合理,方便随时不用拿出文件盒即可取出或者放入文件,提高了使用的便捷性,具有很好的市场推广效益。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盒盖合上后档案盒结构示意图;

图2为盒盖翻开后档案盒结构示意图;

图3为档案盒截面图中夹持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说明:

1:盒体,2:盒盖,3:开口,4:侧板,5:连接板,6:弹性夹,7:底座,8:防尘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图2及图3所示的一种会计用档案盒,包括盒体1和盒盖2,所述盒体1侧面设有开口3,所述盒盖2包括两片平行的侧板4和垂直于侧板4的连接板5,所述盒盖2两侧板4底部与盒体1开口一侧的底部翻转连接,所述侧板4顶部为弧形,侧板4翻转时在竖直方向的高度小于盒体1的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盒体1内设有夹持部件,所述夹持部件为两个并列的弹性夹6,所述弹性夹6的侧面为弧形,两个弹性夹6的侧面彼此面对,且弧形的侧面间距由弹性夹端部到底部逐渐变小形成夹持面。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件通过底座7安装在盒体上。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件数量至少为一个。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5的顶部朝盒体开口的方向设有伸出的防尘沿8,该防尘沿与连接板5垂直。

放置时,盒体的开口朝外,从顶部向外翻开盒盖,将文件装订后直接插入档案盒的盒体内的夹持部件内,弧形侧面之间形成夹持面夹紧文件,保证文件不掉落,然后合上盒盖完成档案收纳,方便快捷。

需要说明的是,盒盖的侧板设置成弧形,翻转时在竖直方向的高度小于盒体的高度可以保证档案盒在放入一定层高的柜体后均可以实现翻转;而侧板顶部伸出的防尘沿可以在正常情况下防止灰尘掉落盒体内。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会计用档案盒,相对于传统档案盒,结构设置更加合理,方便随时不用拿出文件盒即可取出或者放入文件,提高了使用的便捷性,具有很好的市场推广效益。

本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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