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弹性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5049阅读:71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弹性传动机构。



背景技术:

汽车的转向机构主要包括方向盘、转向管柱组合、转向管柱下轴、方向机等。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操纵方向盘,通过转向管柱组合将交变扭矩传递给转向管柱下轴,再经方向机将力传输给转向桥两侧的转向节,使转向轮偏转角按一定关系变化,实现车轮转向。

现有技术中,为了减振,转向管柱组合和转向管柱下轴上的各轴件通常使用弹簧,而普通的弹簧力的大小跟弹簧的变形量成正比,在弹簧拉长或压缩时,初始变量小时,初始力弹力较小,随着压缩量和拉伸量不断增大,弹力明显增加,变形量越大,弹力越大;当外作用力突然消失时,弹簧会瞬间复位,产生较大的回弹速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弹性传动机构,采用气压弹簧机构,更为合理,更大程度上解决了方向盘转向过程中力度相对均匀,更接近真实车辆的感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弹性传动机构,包括齿轮传动组、齿条、滑轨、直线轴承、牵引板、气压弹簧和导轨支承端,所述气压弹簧由左气压弹簧和右气压弹簧组成,齿轮传动组与齿条啮合安装,齿条固定连接在直线轴承上,直线轴承活动设置在滑轨上,所述滑轨的两端固定连接导轨支承端,所述直线轴承上固定连接有牵引板,在牵引板的左右两端分别安装有左气压弹簧和右气压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齿轮传动组1顺时针旋转带动齿条2向右运动,齿轮传动组逆时针旋转, 带动齿条向左运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左气压弹簧和右气压弹簧规格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弹性传动机构,方向盘受外力作用下顺时针转动时,牵引板在直线轴承的驱动下,往右运动,压缩牵引板右端的右气压弹簧;方向盘的外力消失,右气压弹簧自动复位,反推牵引板返回初始点,方向盘受外力作用下逆时针转动,牵引板在直线轴承的驱动下,往左运动,压缩牵引板左端的左气压弹簧;方向盘的外力消失,左气压弹簧自动复位,反推使牵引板返回初始点;采用气压弹簧机构,更接近真实车辆的感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齿轮传动组、2-齿条、3-滑轨、4-直线轴承、5-牵引板、6-气压弹簧、61-左气压弹簧、62-右气压弹簧、7-导轨支承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弹性传动机构,包括齿轮传动组1、齿条2、滑轨3、直线轴承4、牵引板5、气压弹簧6和导轨支承端7,所述气压弹簧6由左气压弹簧61和右气压弹簧62组成,左气压弹簧61和右气压弹簧62规格相同,齿轮传动组1与齿条2啮合安装,齿轮传动组1顺时针旋转带动齿条2向右运动,齿轮传动组1逆时针旋转, 带动齿条2向左运动,齿条2固定连接在直线轴承4上,直线轴承4活动设置在滑轨3上,直线轴承4在滑轨3上往复运动,所述滑轨3的两端固定连接导轨支承端7,所述直线轴承4上固定连接有牵引板5,在牵引板5的左右两端分别安装有左气压弹簧61和右气压弹簧62。

齿轮传动组1顺时针旋转带动齿条2向右运动,齿轮传动组1逆时针旋转, 带动齿条2向左运动;齿轮传动组1在外力的作用下,实现正时针和反时针旋转。方向盘受外力作用下顺时针转动时,牵引板5在直线轴承4的驱动下,往右运动,压缩牵引板5右端的右气压弹簧62;方向盘的外力消失,右气压弹簧62自动复位,反推牵引板5返回初始点;方向盘受外力作用下逆时针转动,牵引板5在直线轴承4的驱动下,往左运动,压缩牵引板5左端的左气压弹簧61;方向盘的外力消失,左气压弹簧61自动复位,反推使牵引板5返回初始点。

综上所述:气压弹簧6在压缩或者复位过程中,力度的变化比较均匀,而且速度变化也比较均匀;而普通的弹簧力的大小跟弹簧的变形量成正比,在弹簧拉长或压缩时,初始变量小时,初始力弹力较小,随着压缩量和拉伸量不断增大,弹力明显增加,变形量越大,弹力越大;当外作用力突然消失时,弹簧会瞬间复位,产生较大的回弹速度。采用气压弹簧机构,更接近真实车辆的感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