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6423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栏,具体是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告宣传行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广告栏被设置在城市和道路的各个角落。这些广告栏上大多都设置有显示装置,用来发送动态的广告,以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和经济效益。

广告栏上的显示装置一般是由路灯电源供电,但是路灯电源在白天是关闭的,所以这些广告栏就在路面或者地下设置有充放电系统,为这些广告栏供电。充放电系统主要构成为蓄电池和充电器,这些蓄电池在晚上充电,白天放电。中国专利公开了广告栏.(授权公告号CN 204440849 U),该专利技术能够解决地下充放电系统容易损坏,维修不方便的问题,但是,移动起来不放,无法利用太阳能发电,无法节能环保,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且没有采用LED作为广告屏幕,对人们的吸引力不够。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包括底架、电机和太阳能光伏板,所述底架的下端设置有滚轮,所述底架的上端设置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的左端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的上端连接有旋转机构,所述旋转机构的上端设置有转动盘,所述转动盘的中间设置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上端设置有太阳能光伏板,所述太阳能光伏板的下端设置有照明装置,所述转动盘的边沿设置有框架,所述框架上设置有LED屏一,所述LED屏一的两端通过连接机构分别连接有LED屏二和LED屏三,且LED屏二和LED屏三之间通过连接机构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机与蓄电池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装置能够LED灯作为照明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设置为自锁式滚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栏,本广告栏具有LED屏幕,且通过三块LED屏幕连接在一起组成环形的大屏幕,这样增强视觉冲击感,更能吸引观看者;电机利用蓄电池内的电来带动转动盘的转动,转动盘转动的同时LED屏一、LED屏二和LED屏三会随着转动,这样能够全方位的做到宣传效果,保证LED屏幕上的广告内容更容易的被人们看到。

附图说明

图1为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中LED屏幕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架、2-滚轮、3-电机、4-旋转机构、5-转动盘、6-蓄电池、7-框架、8-LED屏一、9-固定柱、10-太阳能光伏板、11-照明装置、12-LED屏二、13-LED屏三、14-连接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LED屏幕的旋转式广告栏,包括底架1、电机3和太阳能光伏板10,所述底架1的下端设置有滚轮2,滚轮2便于使用者对广告栏的移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所述底架1的上端设置有蓄电池6,所述蓄电池6的左端设置有电机3,所述电机3的上端连接有旋转机构4,所述旋转机构4的上端设置有转动盘5,所述转动盘5的中间设置有固定柱9,所述固定柱9的上端设置有太阳能光伏板10,所述太阳能光伏板10的下端设置有照明装置11,太阳能光伏板10利用太阳能发电,所发电存储在蓄电池6内,所述转动盘5的边沿设置有框架7,所述框架7上设置有LED屏一8,所述LED屏一8的两端通过连接机构14分别连接有LED屏二12和LED屏三13,且LED屏二12和LED屏三13之间通过连接机构14连接,电机3利用蓄电池6内的电来带动转动盘5的转动,转动盘5转动的同时LED屏一8、LED屏二12和LED屏三13会随着转动,这样能够全方位的做到宣传效果,保证LED屏幕上的广告内容更容易的被人们看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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