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9898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财务管理凭证压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



背景技术:

财务管理凭证在存放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会使得凭证褶皱,这样不仅不方便对较多的凭证进行整理,而且还不方便对凭证打孔时进行装订,即使在装订后也影响装订的美观度,使得人们在查阅和保存时,非常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对皱褶的凭证整理和装订不便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设计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安装有两个对称的安装杆,两个安装杆上配合套接有环形件,安装杆上还套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底座和环形件连接,所述安装杆远离底座的一端设有挡板,所述挡板通过锁紧螺钉与安装杆固定,两个环形件的侧面均设有位置对应的固定杆,两个固定杆之间连接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底面铰接有两个对称的第一连接杆,两个第一连接杆之间还安装有第一弹簧,第一连接杆远离安装板的一端设有套管,所述套管的内部插接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套接有聚氨酯滚轮,所述安装板的底面设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远离安装板的一端设有打孔针,且打孔针通过锁紧螺钉与第二连接杆固定,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还开设有与打孔针位置相对应的通孔,且打孔针能延伸至通孔的内部,所述打孔针的尖端位于聚氨酯滚轮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还设有多个等距排列的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与底座垂直安装,所述固定块的侧面铰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与固定块之间还倾斜安装有第三弹簧,且活动杆远离固定块的一端与底座的上表面接触。

优选的,所述活动杆呈圆弧状,且活动杆远离固定块的一端呈圆球体。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加入聚氨酯滚轮和连接杆,用于对凭证表面进行滑动压平,使得凭证的平整度提高;通过加入打孔针和通孔,可以方便对凭证进行打孔,从而便于对凭证进行装订;通过加入环形件和第二弹簧,方便安装板进行上下移动,从而提高该装置操作的便捷性。本使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仅可以方便的对凭证进行打孔压平,还能提高凭证装订的美观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的转动轴和第一连接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的固定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安装杆2、环形件3、挡板4、第一连接杆5、第一弹簧6、安装板7、固定杆8、第二弹簧9、转动轴10、聚氨酯滚轮11、固定装置12、套管13、活动杆14、第三弹簧15、固定块16、第二连接杆17、打孔针18、通孔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显然,描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财务管理凭证打孔压平装置,包括底座1,2上配合套接有环形件3,安装杆2上还套接有第二弹簧9,第二弹簧9的两端分别与底座1和环形件3连接,安装杆2远离底座1的一端设有挡板4,挡板4通过锁紧螺钉与安装杆2固定,两个环形件3的侧面均设有位置对应的固定杆8,两个固定杆8之间连接有安装板7。

安装板7的底面铰接有两个对称的第一连接杆5,两个第一连接杆5之间还安装有第一弹簧6,第一连接杆5远离安装板7的一端设有套管13,套管13的内部插接有转动轴10,转动轴10的两端套接有聚氨酯滚轮11,安装板7的底面设有第二连接杆17,第二连接杆17远离安装板7的一端设有打孔针18,且打孔针18通过锁紧螺钉与第二连接杆17固定,底座1的上表面还开设有与打孔针18位置相对应的通孔19,且打孔针18能延伸至通孔19的内部,打孔针18的尖端位于聚氨酯滚轮11的上方。

底座1的上表面还设有多个等距排列的固定装置12,固定装置12包括固定块16,固定块16与底座1垂直安装,固定块16的侧面铰接有活动杆14,活动杆14与固定块16之间还倾斜安装有第三弹簧15,且活动杆14远离固定块16的一端与底座1的上表面接触,活动杆14呈圆弧状,且活动杆14远离固定块16的一端呈圆球体,可以对凭证起到固定的作用,而且活动杆14的一端呈圆球体,在对凭证固定的同时,还能避免对凭证的表面造成损坏。

工作原理:先将需打孔的凭证放在底座1的上表面,并且将凭证需打孔的位置与底座1的通孔19对其,接着用力按下安装板7,使得安装板7下方的聚氨酯滚轮11先对凭证的表面进行压平,然后打孔针18对凭证进行打孔。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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