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6437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属于远程监控器领域。



背景技术:

展示台又称实物展示台,把它连接在投影机和电视机上时,就可以将资料、讲义、实物、幻灯片等清晰地展示出来,是多媒体教室不可或缺的教学设备之一。一台普通的视频展示台包括三个部分:摄像头、光源和台面,在展示台背面还有一系列接口,而一些面向高端市场的展示台还包括红外线遥控器、计算机图像捕捉适配器、液晶监视器等附件。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0620054001.5的一种具有良好通风效果、更换灯具方便、便于清洁的产品展示装置。这种产品展示装置,包括一壳体、一光源装置,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壳体由基座、透明下柜和透明产品展示仓连接而成,其中,透明下柜与透明产品展示仓之间设有半透明的塑胶板;透明下柜设有活动面板;透明下柜内设有光源装置和散热装置。该产品展示装置具有良好的通风效果,可以使所用灯管产生的热量及时排出。该产品展示装置的透明下柜面板采用抽拉式活动组合,使得对柜体内灯管维修、装饰件更换、以及内部清洁均方便快捷。但是该产品展示装置没有旋转魔方载体,不可以像魔方一样全方位旋转展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其结构包括网格金属框架、模块化显示屏、旋转魔方载体、支撑杆、旋转底座、监控器底座,所述旋转魔方载体设于网格金属框架内部,所述模块化显示屏设于旋转魔方载体表面,所述支撑杆设于旋转魔方载体下方,所述旋转底座设于支撑杆底部,所述模块化显示屏设有防反射保护涂层、防护罩、粘合层、驱动线路、传感线路、玻璃基板、液晶显示层,所述防反射保护涂层设于防护罩上方,所述防护罩设于粘合层上方,所述粘合层设于驱动线路上方,所述驱动线路设于传感线路上方,所述传感线路设于玻璃基板上方,所述玻璃基板设于液晶显示层上方,所述旋转魔方载体设有驱动球心、伺服电机、旋转连接杆、圆弧旋转连接块、显示器固定槽,所述伺服电机设于驱动球心内部,所述旋转连接杆设于驱动球心表面,所述圆弧旋转连接块与旋转连接杆活动连接,所述显示器固定槽设于圆弧旋转连接块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通过设有旋转魔方载体,实现了该产品展示装置可以像魔方一样全方位旋转展示。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无线发射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播报喇叭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播报喇叭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网格金属框架-1、模块化显示屏-2、旋转魔方载体-3、支撑杆-4、旋转底座-5、监控器底座-6、防反射保护涂层-20、防护罩-21、粘合层-22、驱动线路-23、传感线路-24、玻璃基板-25、液晶显示层-26、驱动球心-30、伺服电机-31、旋转连接杆-32、圆弧旋转连接块-33、显示器固定槽-3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科技成果展馆的产品展示装置,其结构包括网格金属框架1、模块化显示屏2、旋转魔方载体3、支撑杆4、旋转底座5、监控器底座6,所述旋转魔方载体3设于网格金属框架1内部,所述模块化显示屏2设于旋转魔方载体3表面,所述支撑杆4设于旋转魔方载体3下方,所述旋转底座5设于支撑杆4底部,所述模块化显示屏2设有防反射保护涂层20、防护罩21、粘合层22、驱动线路23、传感线路24、玻璃基板25、液晶显示层26,所述防反射保护涂层20设于防护罩21上方,所述防护罩21设于粘合层22上方,所述粘合层22设于驱动线路23上方,所述驱动线路23设于传感线路24上方,所述传感线路24设于玻璃基板25上方,所述玻璃基板25设于液晶显示层26上方,所述旋转魔方载体3设有驱动球心30、伺服电机31、旋转连接杆32、圆弧旋转连接块33、显示器固定槽34,所述伺服电机31设于驱动球心30内部,所述旋转连接杆32设于驱动球心30表面,所述圆弧旋转连接块33与旋转连接杆32活动连接,所述显示器固定槽34设于圆弧旋转连接块33表面。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旋转魔方载体3,实现了该产品展示装置可以像魔方一样全方位旋转展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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