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多功能实验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30782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学实验分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多功能实验盒。



背景技术:

气体制备、性质探究是实验化学中最基本重要的技能之一。现有的气体制备装置通常有:固体+液体常温制气装置,固体+固体加热制气装置,固体+液体加热制气装置。中学较常用的是固体+液体常温装置,但是现有的反应装置一般由反应装置、收集装置以及尾气处理装置等组成,构成仪器较多,操作步骤复杂,实验者在组装仪器、检查装置气密性以及实验操作上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实验耗时较长,尤其是有毒气体的性质检验,气体试剂不便于储存,要求随制随用,实验时污染严重,对于时间有限的课堂教学或学生实验,此问题更为突出,给实际教学活动带来诸多麻烦,而且成本很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集实验气体的制备、性质探究和尾气处理为一体的综合实验装置,以克服上述问题,采用的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多功能实验盒,包括包括盒体、盒盖、中空胶头滴管、尾气处理装置、所述盒体底部设置的多孔垫板,所述中空胶头滴管通过盒盖上设置的孔径插入盒体内,所述中空胶头滴管的上端设有一侧管,所述尾气处理装置通过软管连接在侧管上,所述多孔垫板中间位置对应中空胶头滴管处设有容置固体的中心凹槽,所述中心凹槽外侧设有容置载体的反应凹槽。

优选地,所述盒体与盒盖之间、盒盖与中空胶头滴管之间均采用插拔式连接,盒盖与盒体,盒盖与中空胶头滴管之间,彼此接触部分均打毛,使之接触更加紧密。

优选地,所述尾气处理装置为注射器,通过注射器的作用将能吸收尾气的液体通过侧管推入盒体中。

进一步地,所述软管上还设有使尾气处理装置与侧管之间封闭的夹紧装置,优选地,所述夹紧装置为止水夹,通过止水夹控制其与左右两侧装置的联通,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封闭体系。

所述多孔垫板的中心凹槽内放入制备实验气体的固体制剂,反应凹槽内放入实验载体,比如棉花或纸片,在棉花上滴入性质检验的相关试液或者在试纸上侵入相关试液。所述多孔垫板优选采用多孔有机玻璃垫板,能耐酸碱腐蚀,方便清洗。

通过上述结构,提供一个集实验气体的制备、性质检验和尾气处理为一体的新型多功能实验盒,实验盒的结构封闭性好,操作方便,反应快,耗时短,效率高,而且拆卸和组装方便,容易携带,使用的实验试剂用量少,节约实验成本,并且实验过程无污染,安全性及环保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盒体;2、盒盖;3、中空胶头滴管;4、多孔垫板;41、中心凹槽;42、反应凹槽;5、夹紧装置;6、尾气处理装置;7、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多功能实验盒包括圆柱形玻璃盒体1,玻璃盒体上口磨砂打毛,盒体底部内置圆形的有机多孔玻璃垫板4,在圆形中心设置一个放置固体试剂的中心凹槽41,在中心凹槽的周围均匀分散至少五个放置实验载体的反应凹槽42,盒盖2上与盒体1的连接处以及盒盖2上与中空胶头滴管3的连接处均用磨砂打毛,中空胶头滴管3上与盒盖2的连接处也采用磨砂打毛,因此盒盖2与盒体1之间以及盒盖2与中空胶头滴管3之间均采用插拔式连接,保证中空胶头滴管3插入盒体内接近多孔有机玻璃垫板4,所述中空胶头滴管采用双层中空结构,内层管用于吸取溶液,外层管的上部侧边设有一开口的侧管,用于通过软管7与尾气处理装置6连接,在软管上设置有一止水夹5,止水夹5控制其左右两侧装置的联通,从而使插入中空胶头滴管后盒体内形成一个完整的密闭体系,所述尾气处理装置预先吸入能够吸收实验气体的液体,在实验结束后将该液体通过软管推进盒体内吸收实验气体。

本实用新型的操作过程为:首先将多孔有机玻璃垫板放入杯内,在多孔有机玻璃垫板的中心凹槽上加入固体试剂,在中心凹槽周围的五个反应凹槽中放入棉花或纸片作为载体,在棉花或试纸上滴入性质检验试液,并盖上盒盖,然后用中空胶头滴管吸入制气所需的液态试液,将中空胶头滴管插入盒盖中,中空胶头滴管侧边的侧管通过软管与注射器连接,注射器中吸入能够吸收有毒气体的处理试液,软管通过止水夹控制左右两侧装置的联通,从而盒体内形成一个完整的密闭体系,挤捏中空胶头滴管,挤入试液与固体试剂发生反应后产生实验气体,实验气体与棉花或纸片载体上的性质检验试液发生反应即开始性质检验,在性质检验结束后,打开止水夹,推入注射器中的处理试液,进行尾气的处理,即整个实验气体的制备、检验以及尾气处理全部完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新型多功能实验盒尤其适宜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固体和液体不加热产生的氯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气等多种有毒气体的制备、性质检验以及尾气处理,安全性高,组装方便,反应速度快、成本低。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等同的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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