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用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17345发布日期:2018-09-11 22:34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用具,尤其是一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用展示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展示装置大部分放置在地面上,占用地面空间以及人们使用较为频繁的空间。此外,现有的展示装置的展示面积大小固定,如若需要展示更多的内容,则需要另外增加展示装置,或者撤换掉一部分原有的内容,使用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用展示装置,它有效利用立体空间,提高了空间的使用率,还可根据需求增减展示面积以及满足不同身高的咨询者的使用需求。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用展示装置,包括放置箱、轴杆、齿轮、拉引绳、挂环、标签牌、拉环、空白布、多个圆珠、多块展示布以及多个连接杆,

所述的放置箱、标签牌均为长方体形状,所述的空白布以及多个展示布均为长方形形状,所述的放置箱的下端为开口端,放置箱的左右两侧面对应设置有通孔,所述的轴杆的一端依次间隙地穿过两个通孔,轴杆的另一端固定套装有齿轮,所述的齿轮的外圆周面上搭放有拉引绳,所述的拉引绳上等间距固定串接有多个圆珠,所述的多个圆珠与齿轮的轮齿咬合设置;所述的空白布以及多块展示布均竖直设置,每块展示布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对应的连接杆插接,所述的多个连接杆由上至下均水平设置,多个连接杆中位于最上端的连接杆的上端与空白布的下端插接,所述的空白布的上端与轴杆圆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多个连接杆中位于最下端的连接杆的下端与竖直设置的挂环的上端插接,所述的挂环的下端通过线绳一与竖直设置的标签牌的上端系接,所述的标签牌的下端与竖直设置的拉环系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设置在墙面上,不占用地面空间以及人们使用较为频繁的空间,有效利用立体空间,提高了空间的使用率;

2、本实用新型设置了多块便于拆卸的展示布,使展示面积可根据使用需求增减;

3、本实用新型展示布的上端设置了空白布,可通过调节空白布的大小,调节某块展示布的高低位置,满足不同身高的咨询者的使用需求;

4、本实用新型可将投资信息进行分类展示,便于咨询者找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展示装置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图1的A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用展示装置,包括放置箱1、轴杆2、齿轮3、拉引绳4、挂环9、标签牌10、拉环11、空白布8、多个圆珠5、多块展示布6以及多个连接杆7,

所述的放置箱1、标签牌10均为长方体形状,所述的空白布8以及多个展示布6均为长方形形状,所述的放置箱1的背面对应设置有两个挂孔,放置箱1的下端为开口端,放置箱1的左右两侧面对应设置有通孔,所述的轴杆2的一端依次间隙地穿过两个通孔,轴杆2的另一端固定套装有齿轮3,所述的齿轮3的外圆周面上搭放有拉引绳4,所述的拉引绳4上等间距固定串接有多个圆珠5,所述的多个圆珠5与齿轮3的轮齿咬合设置;所述的空白布8以及多块展示布6均竖直设置,每块展示布6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对应的连接杆7插接,所述的多个连接杆7由上至下均水平设置,多个连接杆7中位于最上端的连接杆7的上端与空白布8的下端插接,所述的空白布8的上端与轴杆2圆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所述的挂环9竖直设置,挂环9的上端固定设置有固定块,所述的固定块与多个连接杆7中位于最下端的连接杆7的下端匹配插接,挂环9的下端通过线绳一与竖直设置的标签牌10的上端系接,所述的标签牌10的下端与竖直设置的拉环11系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多个连接杆7均为圆柱体形状,每个连接杆7上下两端均沿杆长方向对应设置有插槽,所述的多块展示布6的上下两端均固定设置有插块,所述的插块与插槽匹配设置。

当本实用新型不使用时,空白布8以及多块展示布6均卷附在卷轴2上;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展示内容分别粘贴在多块展示布6上,而后将多块展示布6用连接杆7连接,最上端的连接杆7与空白布8的下端插接,使用期间,可根据使用需求,随时更换展示内容。咨询者可根据标签牌10所书写的内容向下拉拽拉环11,带动拉拽展示布6,当拉环11的位置太低或者太高,不方便拉拉环11时,咨询者可拉动拉引绳4,拉引绳4上的圆珠5带动齿轮3转动,齿轮3带动轴杆2转动,使得展示布6上下运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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