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声乐培养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77374发布日期:2019-06-13 09:38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声乐培养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声乐培养板。



背景技术:

现在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培养,在还在培养过程中,兴趣爱好的培养是做父母很关注的事情,好的兴趣爱好可以影响人的一生,但现在的父母很少能轻易发现孩子的兴趣爱好,特别是声乐方面,强行安排的却又不是孩子喜欢的。现在并没有可以发现孩子或培养孩子声乐方面兴趣的用具。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目前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声乐培养板,能够通过触发发出不同声乐,再根据儿童的表现确定其爱好,及培养孩子的声乐爱好。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声乐培养板,所述声乐培养板包括至少两块依次活动连接在一起的声乐板,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可发出若干种声音的发声装置,在音乐板的不同位置处设有不同的触发装置,每个触发装置可对应启动发声装置发出一种声音,相邻两声乐板之间通过旋转连接装置活动连接。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旋转连接装置包括分别设置在两块声乐板侧边的旋转基座和旋转轴,所述旋转基座绕旋转轴旋转。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触发装置处设有标识该触发装置所对应声音的发声体形态。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声乐板数量为至少3块,且互相间呈一定角度连接。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与触发装置相连。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声乐板包括前板和后板,前板和后板之间设有控制发声的电路板、喇叭和电源,所述电路板分别于喇叭、电源和触发装置相连。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喇叭位于所述发声装置中。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声乐培养板包括至少两块依次活动连接在一起的声乐板,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可发出若干种声音的发声装置,在音乐板的不同位置处设有不同的触发装置,每个触发装置可对应启动发声装置发出一种声音,相邻两声乐板之间通过旋转连接装置活动连接;通过让孩子触碰不同的部位产生不同的声音,然后根据孩子长期的表现可以发现孩子的兴趣所在;对于未接触过声乐的孩子,可以通过该声乐板使其渐渐喜欢上声乐,活动连接的声乐板,可以方便翻转使用,增加更多的趣味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声乐培养板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旋转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声乐板前后板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声乐培养板,所述声乐培养板包括至少两块依次活动连接在一起的声乐板1,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可发出若干种声音的发声装置2,在音乐板的不同位置处设有不同的触发装置3,每个触发装置可对应启动发声装置发出一种声音,相邻两声乐板之间通过旋转连接装置4活动连接。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旋转连接装置4包括分别设置在两块声乐板侧边的旋转基座41和旋转轴42,所述旋转基座绕旋转轴旋转。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在所述触发装置处设有标识该触发装置所对应声音的文字说明。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在所述触发装置处设有标识该触发装置所对应声音的发声体形态。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声乐板数量为至少3块,且互相间呈一定角度连接。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发光装置5,所述发光装置与触发装置相连。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声乐板包括前板11和后板12,前板和后板之间设有控制发声的电路板、喇叭和电源,所述电路板分别于喇叭、电源和触发装置相连。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喇叭位于所述发声装置中。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声乐培养板包括至少两块依次活动连接在一起的声乐板,所述声乐板上设有可发出若干种声音的发声装置,在音乐板的不同位置处设有不同的触发装置,每个触发装置可对应启动发声装置发出一种声音,相邻两声乐板之间通过旋转连接装置活动连接;通过让孩子触碰不同的部位产生不同的声音,然后根据孩子长期的表现可以发现孩子的兴趣所在;对于未接触过声乐的孩子,可以通过该声乐板使其渐渐喜欢上声乐,活动连接的声乐板,可以方便翻转使用,增加更多的趣味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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