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58037发布日期:2019-04-09 21:51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订机械设备部件,尤其是涉及一种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



背景技术:

公告号为CN 202357612 U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胶针机机头,其包括机头底板,机头盖板配套设置的顶针机构,安装于机头底板上的拔针长杆和设置于拔针长杆下端的棘轮机构。顶针机构包括气缸,设置于气缸活塞杆前端的连接块以及设置于连接块前端的顶针。棘轮机构包括与拔针长杆的钩杆与钩杆搭接的止逆杆,设置于钩杆和止逆杆之间的棘轮与棘轮同轴的拔针齿轮;在机头盖板上设有顶针上下运动的导向槽。这种结构的缺陷在于:1,顶针上需加上一个顶针推片,在顶针与顶针推片的焊接处长时间作用于导向槽,由于摩擦力容易使得导向槽破裂,从而导致顶针跑出导向槽或卡在导向槽中,使得顶针弯曲和折断。2,拔针长杆太长,当拔针长杆在运动时,容易向上跳起,导致卡胶针或空打,产生故障。3,止逆钩上搭接有调节止逆杆的连杆,一旦连杆松动,止逆钩起不到止逆的作用,从而出现机头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能够不使导向槽破裂并能让顶针在导向槽中顺畅运行,且不易出现卡胶针或空打的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包括机头底板、机头盖板、小盖板、及安装于机头前端的棘轮传动结构、及安装于机头尾部的顶针结构;

所述棘轮传动结构包括棘轮和与棘轮同轴的齿轮、带动钩、与带动钩搭接的带动钩连杆、止逆钩、以及安置于机头盖板上面的棘轮离合和离合弹簧;

所述顶针结构包括安置于机头尾部的气缸,安置于气缸活塞杆前端的撞块和安置于撞块上的顶针,所述机头还包括安置于机头顶端的钢针以及针销;

所述止逆钩上设置有轴套和固定止逆钩的止逆钩固定螺丝;

所述机头盖板上设有放置顶针的顶针安置槽和顶针导向槽,所述顶针安置槽的截面呈方形,其长度大于气缸行程。

进一步地,所述带动钩和止逆钩之间设置有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带动钩连杆与机头底板之间设置有弹簧。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的顶针不会磨破导向槽且能保证顶针的行针稳定,止逆钩用轴套和螺丝固定,免去了在调节中所产生的上下位置改变,可以更好的,更顺畅的拨动胶针,不易出现机头故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机头盖板和气缸部分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为,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的一种改进的胶针订标机头,包括机头底板1、机头盖板2、小盖板13、及安装于机头前端的棘轮传动结构、及安装于机头尾部的顶针结构;所述棘轮传动结构包括棘轮和与棘轮同轴的齿轮15、带动钩15、与带动钩搭接的带动钩连杆16、止逆钩10、以及安置于机头盖板2上面的棘轮离合5和离合弹簧6;所述顶针结构包括安置于机头尾部的气缸3,安置于气缸3活塞杆前端的撞块12和安置于撞块12上的顶针11,所述机头还包括安置于机头顶端的钢针4以及针销;所述止逆钩10上设置有轴套9和固定止逆钩10的止逆钩固定螺丝8;所述机头盖板2上设有放置顶针11的顶针安置槽18和顶针导向槽19,所述顶针安置槽18的截面呈方形,其长度大于气缸3行程;所述带动钩15和止逆钩10之间设置有弹簧7;所述带动钩连杆16与机头底板1之间设置有弹簧7。

本实用新型与公告号CN202357612U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的一种胶针机机头的区别在于:一.本机头盖板2上设有放置顶针17的顶针安置槽18和顶针导向槽19;二.设在机头底板1上的止逆钩10和固定止逆钩10的轴套9,止逆钩固定螺丝8,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顶针17上不需要加装顶针推片,顶针安置槽18呈方形,长度稍长于气缸3的行程,使得顶针17的折弯部位不会撞击到顶针导向槽20,就不会使顶针折弯部与顶针导向槽产生摩擦,从而避免了顶针导向槽的破裂,使得顶针17在运动过程中更加顺畅。止逆钩10上安置一个轴套9,并用一个止逆钩固定螺丝8来固定止逆钩10的位置,不再需要止逆钩连杆来调节止逆钩10的位置,使得止逆钩10不会上下移动,所产生的效果是在机头调试和使用中更加方便,稳定。

当气缸3向上运动时,由安置在气缸3活塞杆前端的撞块12撞击带动钩连杆16,带动钩连杆16推动带动钩15钩住棘轮一齿,气缸向下运动时,在弹簧7的作用下带动钩15钩住棘轮一齿向下运动一个齿,止逆钩10在弹簧7的作用下止住棘轮只运动一个齿来完成一次棘轮的传动。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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