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标志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85034发布日期:2019-04-13 00:06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标志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标识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标志桩。



背景技术:

标志桩常用于标识燃气高压管道、输油管道、电缆埋藏点等,现有技术中的标志桩多由水泥制成,水泥标志桩自重大,容易破损,表面喷涂的标识不持久,施工当中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使用过程中和日常维护当中的缺陷非常明显。目前,水泥标志桩损坏后,即成为废弃物不能二次利用,即浪费了资源也不美观,给社会及人们生活生产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因此,急需一种对已经不能使用的水泥标示桩进行有效二次利用的方法和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标志桩,该标志桩可以便捷的套在已经废弃的水泥标志桩上,对废弃的水泥标志桩进行有效二次利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标志桩,包括由玻璃钢制成的中空柱体及设于所述中空柱体顶部的盖体,所述中空柱体与所述盖体卡接配合,所述中空柱体的截面为方形,所述盖体的四周为倾斜面,所述中空柱体的底部一侧设有水泥浇筑通孔,所述中空柱体的外表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标识区域及警示区域。

玻璃钢材质轻、强度高、抗老化,可以便捷的运送至需要标志桩的地方,标志桩柱体中空设计,可以与已经废弃的水泥标志桩快速套接,并通过水泥浇筑通孔快速浇筑水泥,进而使标志桩与废弃的水泥标志桩固定牢固,盖体与所述中空柱体盖合后,外表美观,标识区域与警示区域的设计使标志桩可以更显眼。

优选的,所述盖体的一个倾斜面与所述中空柱体顶部的外表面一侧通过铰链连接。

在实际工程运用中,盖体与中空柱体分体设计将降低标志桩的装配效率,将盖体预先铰接于中空柱体顶部,则可以快捷的将盖体直接卡接于中空柱体顶部,大大减少了装配时间,提高了施工工人的工作效率。

优选的,所述水泥浇筑通孔外侧的中空柱体上铰链连接与所述通孔形状相配合的盖片。当通过水泥浇筑通孔使标志桩与废弃的水泥标志桩固定牢固后,通过预设盖片,并将盖片盖合于所述通孔上,避免水泥外露,使标志桩的整体外形更加美观。

优选的,所述盖体上喷涂红色的反光涂料。红色反光涂料使标志桩更显眼,起到更好的标志作用。

优选的,所述盖体的顶面设有凹形箭头,所述凹形箭头由白色反光涂料喷涂而成。凹形箭头可以指示管道的铺设方形,白色反光涂料使标志更明显。

优选的,所述标识区域内凹形设置标识信息,所述警示区域凸形设置荧光材料。这样可以使中空柱体的表面有凹凸纹理,防止工人在装配过程中出现手滑的情况。

更优选的,所述警示区域的宽度为5~10cm。该宽度范围内的荧光材料可以方便标志桩夜晚辨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的标志桩材质采用玻璃钢,重量轻,搬运劳动强度低,可以有效利用已经废弃的水泥标志桩,可预先将盖体和中空柱体铰接一体,提高了安装效率;并且通过对中空柱体表面结构的优化,使柱体更防滑且便于辨识。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标志桩的立体结构图;

图2为图1中标志桩盖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标志桩的立体结构图;

图4为图3中标志桩的盖体与中空柱体铰链连接的示意图;

图5为图3中标志桩盖体顶面凹形箭头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示例性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然而应当理解,在没有进一步叙述的情况下,一个实施方式中的元件、结构和特征也可以有益地结合到其他实施方式中。

如图1、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标志桩包括截面为方形的中空柱体1,中空柱体1的顶部盖合盖体2,盖体2的四周为倾斜面,盖体2上喷涂红色反光涂料,中空柱体1和盖体2的材质均为玻璃钢,中空柱体2的底部设有水泥浇筑通孔3,中空柱体2的外表面上设有标识区域11和警示区域12,标识区域11内凹形设置标识信息,如管道的基本信息、警示语、联系单位、联系电话等,警示区域12宽度为8cm,警示区域12内凸形设置荧光材料,荧光材料可以使标志桩在夜间便于识别。

如图3~5所示,在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盖体2通过铰链21铰接于中空柱体1的顶部,中空柱体1上还铰接一个可以盖合水泥浇筑通孔3的盖片4,在盖体2的顶部还设有由白色反光涂料喷涂而成的凹形箭头22。

在安装标志桩时,先将中空柱体2套接于废弃的水泥标志桩上,然后将盖体2盖合,并通过水泥浇筑通孔3浇筑水泥,完成固定,如果有盖片4,则将盖片4盖合于水泥浇筑通孔3上,以保证美观,本实用新型的标志桩可以有效二次利用已经废弃的水泥标志桩,节能环保。

应当指出,虽然通过上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然而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他多种实施方式。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显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效物所保护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