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18955发布日期:2019-06-26 01:03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牌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



背景技术: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牌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且种类繁多广告牌是当今社会随处可见的一种广告宣传装置,其形状、体积的灵活变化性,使其具有了及其广泛的应用空间,给广告宣传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特殊效果,因此广告牌成为众多厂家和公司重要的宣传方式之一,在城市的电梯中广告牌更是随处可见,由于广告的需要经常更换,现有的广告牌拆卸不便,需要用到专门的工具,使工作人员进行拆卸时十分麻烦,进而影响电梯的使用,容易给居民和用户带来不好的体验。

目前,现有的用于广告营销用的广告牌,使用不便,不利于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解决了现有的用于广告营销用的广告牌,使用不便,不利于推广使用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包括装置固定框,所述装置固定框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广告定位板,所述装置固定框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内部设置有外框固定块,所述外框固定块与固定槽活动连接,所述外框固定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装置外框,所述装置外框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透明板,所述装置固定框的底部开设有第一螺纹孔,所述装置外框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外框定位板,所述外框定位板的内部开设有第二螺纹孔,所述第一螺纹孔和第二螺纹孔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第一固定螺栓;

所述第二螺纹孔的外部设置有保护盖,所述第二螺纹孔与保护盖卡接。

可选的,所述装置固定框的内壁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的内部设置有发光灯,所述发光灯的数量不少于八个。

可选的,所述装置固定框远离透明板的一侧设置有装置固定板。

可选的,所述装置固定板和装置固定框相邻的位置均开设有第三螺纹孔,所述第三螺纹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固定螺栓。

可选的,所述外框定位板靠近装置固定框一侧的边缘处固定连接有第一保护垫。

可选的,所述装置固定板远离装置固定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保护垫。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一方面,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框,并通过在装置固定框上开设固定槽对外框固定块进行定位,能够使装置固定框和装置外框活动连接,并对装置外框起到限位保护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在装置外框的底部设置外框定位板,并在外框定位板和装置固定框的底部开设相互吻合的第一螺纹孔和第二螺纹孔,之后通过第一固定螺栓对装置外框和装置固定框进行固定,能够使该装置达到便于拆卸,方便更换广告的目的,能够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2)、该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一方面,通过将第一螺纹孔和第二螺纹孔设置在该装置的底部,能够使第一固定螺栓达到隐蔽的效果,避免人们随意打开该装置,并通过保护盖的设置,进一步的对该装置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另一方面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板能够使该装置进行有效的固定,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稳固性,也能够使该装置在不方便进行螺纹固定的情况下,在装置固定板涂抹黏性物,对该装置进行粘接固定,能够极大的提高该装置的适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装置固定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装置外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装置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固定螺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固定框,2-广告定位板,3-固定槽,4-外框固定块,5-装置外框,6-透明板,7-第一螺纹孔,8-外框定位板,9-第二螺纹孔,10-第一固定螺栓,11-保护盖,12-固定孔,13-发光灯,14-装置固定板,15-第三螺纹孔,16-第二固定螺栓,17-第一保护垫,18-第二保护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包括装置固定框1,装置固定框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广告定位板2,装置固定框1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3,固定槽3的内部设置有外框固定块4,外框固定块4与固定槽3活动连接,外框固定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装置外框5,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框1,并通过在装置固定框1上开设固定槽3对外框固定块4进行定位,能够使装置固定框1和装置外框5活动连接,并对装置外框5起到限位保护的作用,装置外框5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透明板6,装置固定框1的底部开设有第一螺纹孔7,装置外框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外框定位板8,外框定位板8的内部开设有第二螺纹孔9,第一螺纹孔7和第二螺纹孔9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第一固定螺栓10,通过设置如图6所示的第一固定螺栓10,能够使工作人员用手就能够拧开第一固定螺栓10,通过在装置外框5的底部设置外框定位板8,并在外框定位板8和装置固定框1的底部开设相互吻合的第一螺纹孔7和第二螺纹孔9,之后通过第一固定螺栓10对装置外框5和装置固定框1进行固定,能够使该装置达到便于拆卸,方便更换广告的目的,能够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第二螺纹孔9的外部设置有保护盖11,第二螺纹孔9与保护盖11卡接,通过将第一螺纹孔7和第二螺纹孔9设置在该装置的底部,能够使第一固定螺栓10达到隐蔽的效果,避免人们随意打开该装置,并通过保护盖11的设置,进一步的对该装置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装置固定框1的内壁开设有固定孔12,固定孔12的内部设置有发光灯13,发光灯13的数量不少于八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装置固定框1远离透明板6的一侧设置有装置固定板14,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板14能够使该装置进行有效的固定,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稳固性,也能够使该装置在不方便进行螺纹固定的情况下,在装置固定板14涂抹黏性物,对该装置进行粘接固定,能够极大的提高该装置的适用范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装置固定板14和装置固定框1相邻的位置均开设有第三螺纹孔15,第三螺纹孔15的内部设置有第二固定螺栓1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外框定位板8靠近装置固定框1一侧的边缘处固定连接有第一保护垫17。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装置固定板14远离装置固定框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保护垫18。

综上所述,该广告营销用可拆卸的广告牌,使用时,使用者一方面,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框1,并通过在装置固定框1上开设固定槽3对外框固定块4进行定位,能够使装置固定框1和装置外框5活动连接,并对装置外框5起到限位保护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在装置外框5的底部设置外框定位板8,并在外框定位板8和装置固定框1的底部开设相互吻合的第一螺纹孔7和第二螺纹孔9,之后通过第一固定螺栓10对装置外框5和装置固定框1进行固定,能够使该装置达到便于拆卸,方便更换广告的目的,能够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一方面,通过将第一螺纹孔7和第二螺纹孔9设置在该装置的底部,能够使第一固定螺栓10达到隐蔽的效果,避免人们随意打开该装置,并通过保护盖11的设置,进一步的对该装置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另一方面通过设置装置固定板14能够使该装置进行有效的固定,有效的提高该装置的稳固性,也能够使该装置在不方便进行螺纹固定的情况下,在装置固定板14涂抹黏性物,对该装置进行粘接固定,能够极大的提高该装置的适用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