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交通投影式多媒体广告灯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33072发布日期:2020-03-31 17:15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轨道交通投影式多媒体广告灯箱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学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地铁站台屏蔽门上的信息及广告投影成像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乘客在轨道交通空间不同位置信息需求的多元化,原有轨道侧静态广告灯箱只能显示静态画面并且画面单一;更换画布繁琐,投入成本较高。

本实用新型通过数据传输可实现静态和动态画面播放,画面新颖直观,从而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与此同时,可增强信息送达率,提升经济效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轨道交通投影式多媒体广告灯箱装置,克服现有广告灯箱方式应用上的不足,保障地铁运营安全前提下实现屏蔽门玻璃上的信息显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轨道交通投影式多媒体广告灯箱装置,包括投影屏幕、投影仪和播放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屏幕采用画框幕布,并固定在轨道侧墙壁上。

优选的,所述投影仪的投射比为0.233:1。

优选的,所述播放控制系统对所述投影仪进行开关机、参数设置及播放内容控制。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以下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有效地减小了常规灯箱的整体厚度,缩短了投影距离,短距离实现了100到150英寸投影画面,同时采用超短距激光投影仪,亮度高,寿命长,动态静态显示效果俱佳,适合于轨道交通领域广告灯箱的更新换代。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实施方式中所使用的附图进行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无须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还可以获得不同于本附图的其他附图。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投影屏幕2-投影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的轨道交通投影式多媒体广告灯箱装置包括投影屏幕1、投影仪2和播放控制系统。

投影屏幕1采用画框幕布形式,固定在轨道侧墙壁上,保证屏幕平整度,杜绝画面出现扭曲畸变。

投影仪2固定在屏幕上方,运用最新短焦反射技术,投射比为0.233:1,短距离实现100到150英寸投影画面。

播放控制系统可采用现有的成熟的播放控制技术。播放控制系统对投影仪进行开关机、参数设置及播放内容控制。通过网络传输或者通过usb接口将播放内容上传至控制器;控制器通过数据线控制投影仪开机,并可对相关播放参数进行修改;控制器通过数据线将数据或指令下达到投影仪,投影仪工作在投影幕布上显示画面。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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