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运动引导设备,能引导使用者进行一健身运动;所述运动引导设备包含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能适当控制所述使用者影像在所述影像画面中的位置及大小,使得所述使用者观看所述使用者影像类似经由镜面观看自身镜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引导设备还包含有一指令接收界面,能接收来自于所述使用者的指令;所述控制单元与所述指令接收界面电性连接,能回应特定的所述指令而分别调整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至少一个的所述影像参数、位置或大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影像与所述第二影像至少局部重叠,而且重叠部分以半透明的方式同时显现二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引导设备还包含有一指令接收界面,能接收来自于所述使用者的指令;所述控制单元与所述指令接收界面电性连接,能回应特定的所述指令而分别调整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至少一个的透明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的透明度能分别在完全不透明到完全透明之间至少五阶段调整,而且,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一个的透明度减少与另一个的透明度增加连带发生,当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一个完全不透明时,另一个完全透明;所述运动引导设备还包含有一扬声装置,所述控制单元能控制所述扬声装置所发出的声音内容,包含与所述引导者影像搭配的引导语音。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制单元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变亮而进行所述影像处理时,所述影像处理包含减少所述第一影像的透明度以及增加所述第二影像的透明度;当所述控制单元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变暗而进行所述影像处理时,所述影像处理包含增加所述第一影像的透明度以及减少所述第二影像的透明度。
8.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制单元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变亮而进行所述影像处理时,所述影像处理包含提高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至少所述第一影像的亮度,而且,所述第一影像的亮度提高幅度大于所述第二影像的亮度提高幅度;当所述控制单元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变暗而进行所述影像处理时,所述影像处理包含降低所述第一影像及所述第二影像其中至少所述第一影像的亮度,而且,所述第一影像的亮度降低幅度大于所述第二影像的亮度降低幅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引导设备还包含有一环境光感测装置,所述环境光感测装置能感测所在位置的光线照度;所述控制单元与所述环境光感测装置电性连接,能接收所述环境光感测装置感测到的光线照度的对应讯号,并且能依据所述光线照度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
10.如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运动引导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能依据所述实况影像的亮度判断所述运动引导设备所在环境的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