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64517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尤指一种构造简单且可有效提高饰偶在水景观装置中之拟真性,可增添水景观装置中之景观视觉韵律动态美感,属于装饰品。
目前,常见的水景观装置中之饰偶构造,大都采用一种具有浮力特性之物件构成,并藉由一定位辅助元件(如透明拉绳)将其拉固悬挂在水景观装置中,使其饰偶能受到水景观装置中之水流变化产生牵动效果,以达到装饰之目的。但习知的这种饰偶之设置,由于无法有效达到较为真实之装饰效果,所以急需改进。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可随水景观装置之水流变化或磁场变化而产生相对较为真实的拟真动态装饰功能,可有效提高水景观装置中的动态视觉美观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系具有一装饰物本体,该装饰物本体并搭配枢接具有灵活活动功能之装饰活动部,且,该饰偶整体之比重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内之体液;藉此,可将该饰偶放入一具有水流变化效果之水景观装置内,让水流之变化使该饰偶移动,而使其装饰活动部产生富动态变化效果。
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系具有一装饰物本体,该装饰物本体并搭配枢接具有灵活活动功能之装饰活动部,且,该饰偶整体之比重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内之液体及饰偶上设有磁石;藉此,可将该饰偶放入一具有磁场变化效果之水景观装置内,让磁场之变化使该饰偶移动,而使其装饰活动部产生富动态变化效果。
其中,该饰偶为达成所需之比重,可以加重之手段来达成。
其中,该饰偶为达成所需之比重,可以减重之手段来达成。
其中,加重之手段可系加设配重之构造来达成。
其中,减重之手段可系可设浮筒之构造来达成。
其中,减重之手段可系以设空间增加浮力之构造来达成。
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优点是结构简单,易于制造,动态效果好,具有观赏价值。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附图


图1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设在水灯内之示意图。
图2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之结构示意图(一)。
图3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之结构示意图(二)。
图4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之结构示意图(三)。
图5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设在具有磁场变化之水景观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如下A水灯 B水景观装置 1饰偶10装饰物本体11装饰物活动部12配重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首先,请参阅
图1所示,其系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饰偶设在水灯内之示意图,其饰偶1之构造特征系在于(请配合图2至图4所示)具有一装饰物本体10(该装饰物本体10之形状并不局限于系何种形状设置,实施例中所呈现的造型只是结构示意而已,特此声明。),而该装饰物本体10系可配合其造型需要搭配枢接具有活动功能之装饰活动部11(例如当该装饰物本体10系设计成小丑之造型时,则其所搭配具有活动位移功能之装饰活动部11可包括有头部、手部、脚部等),且各装饰活动部11系以枢接或嵌接或各种可以接合成可以活动的构造来构成,使各装饰活动部11能灵活活动(运动),使该装饰物本体10具有动态之造型轮廓;此外该装饰物本体10复设有一可增加让其整体比重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如水灯A)内液体之配重12,该装饰物本体10整体有缓慢往下沉入水景观装置底部之倾向;惟,该装饰物本体10相对水景观装置内之液体比重差非很大,因此,该装饰物本体10反而会受到水景观装置内(如水灯A)之水流向上间断地冲击产生反复浮沉之动态视觉效果,而这种动态视觉效果并非单调的视觉效果,而会让搭载有配重12与各活动装饰部11之装饰物本体10在水景观装置内(如水灯A)展现出各种动态姿势(如翻动、摆动等,当然这些变化必须有配重12之配合,重心设计亦很重要,然并非局限配重12需设在装饰物本体10上之那个位置,此先声明),以臻可有效增添水景观装置内之装饰视觉效果。
所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水景观装置中之饰偶1构造,与习知单调之饰偶相比较之下,确实具有较佳之视觉动态变化效果和装饰能力,对于提升水景观装置之装饰价值比习知产品有明显的突破,而且,本实用新型之构造并不复杂却能展现出习知产品仰赖驱动装置才能作出之动态视觉效果,另,本实用新型在此欲值得一提且要强调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之饰偶1在用途上并非仅在具有冲击式水流之水灯A内使用,因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之饰偶1,其所搭载之配重12若具有磁性之特性或在其上另增设有磁石,则只要将其饰偶1放入亦其有磁场变化之水景观装置B(如图5所示)内,利用该景观装置B之相对外侧所搭配受马达控制位移或转动之磁块或电磁铁等产生的磁场变化,也可使饰偶1能受牵动变化,让饰偶1之活动装饰部11能在水中发挥各种动态姿态变化,以臻可达到富变化性之装饰效果,利用这另一种形态之设置亦可达到前所述之相同功效。
在此必须一提的是,前述诸实施例中所提及之配重12系为使整体饰偶1之比重略大于液体,以及为使其重心显现而设,譬如在图2所示之饰偶1中,为其在水中能作灵活翻滚或舞动等动作,故重心以设于接近中央部位为宜,而且重心即由配重12来达成,如此在水中即可因受水流变化或受磁场变化(其配重12可系磁石)或同时受到水流及磁场的双重变化,而让饰偶1产生载沉载浮及翻滚的动作,再加以本实用新型中饰偶1所设具有若干装饰活动部11之构造,故在载沉载浮的翻滚动作中,其各装饰活动部11更能有拟真性的灵活活动(或系运动、舞动)动作出来,使装饰效果尤佳。又如,在图3中,该饰偶1即如冲浪高手,故配重12设于底部的滑板内,使重心下移,如此在液体中受水流变化或磁场变化(或同时变化)时,可使整体饰偶1不会翻滚,但会表现出四肢灵活设法稳定重心地作出动作来,而形成冲浪高手在冲浪过程中努力驱使重心稳定般的拟真性动作。再如图4所示之饰偶1可系一可爱动物(譬如企鹅),而为不令其翻滚,故其加设配重12所形成之重心即必须设于脚部处,如此使其在水流变化或磁场变化(或同时变化)时,不会翻滚,但四肢会表现出可爱的灵活性舞动动作出来。当然,其他各种造型之饰偶皆可,但以具有装饰活动部而能运用水景观装置中达成灵活动作为本实用新型之特点。
在上述说明中,已提及本实用新型之饰偶1之比重只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内液体为佳,而为达成比重及重心之需要,故设有配重12来达成,此种构造组成系“加重”之手段。但在相同原理及作用下,有可能不是以加重之手段来达成比重及重心之需要,反之设浮筒或设一空间于其内部来增加浮力亦有可能,譬如若成型之材料为比重较大,则可能设浮筒或可增加浮力的空间;又如如前所述系设磁石来设定重心及成为磁场变化之构造,则可能必须加设浮筒,以调整比重,此种构造组成则为“减重”之手段。凡此种种变化皆可搭配饰偶具有灵活装饰活动部之构造,来于水景观装置中达成具有灵活动作之视觉效果。
权利要求1.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特征在于其具有一装饰物本体,该装饰物本体并搭配枢接具有灵活动活功能之装饰活动部,且,该饰偶整体之比重大于水景观装置内之体液;将该饰偶放入一具有水流变化效果之水景观装置内。
2.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特征在于其具有一装饰物本体,该装饰物本体并搭配枢接具有灵活活动功能之装饰活动部,且,该饰偶整体之比重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内之液体及饰偶上设有磁石;将该饰偶放入一具有磁场变化效果之水景观装置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饰偶为达成所需之比重而加设有配重构造。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饰偶为达成所需之比重而加设有浮筒之构造。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饰偶为达成所需之比重而设有空间增加浮力之构造。
专利摘要一种水景观装置中饰偶之构造,其具有一装饰物本体,该装饰物本体上搭配枢接具有活动功能之装饰活动部,该饰偶整体比重略大于水景观装置内之液体,使该饰偶本体具有能缓慢往下沉入水景观装置之倾向,故将该装饰物本体放入水景观装置内后,只须配有水流之变化,即可使装饰物本体之装饰活动部展现出变化之动态视觉效果;亦可使饰偶上设有磁石,搭配水景观装置外侧所产生之磁场变化,即可使装饰物本体之装饰活动部展现出变化之动态视觉效果。
文档编号B44F7/00GK2451362SQ0025766
公开日2001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00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00年10月31日
发明者林国荣 申请人:林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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