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用于产生非相干照明光和激光打标光的机构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6202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用于产生非相干照明光和激光打标光的机构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具有用于产生非相干照明光和激光打标光的机构的照明装置 技术背景本发明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照明装置和按照权利要求10的前序部分所述的手持工具机。众所周知有照明装置,例如手电筒,它具有用于产生非相干的照明 光的发光机构。另外还已知有所谓激光指示器,它们具有构造成激光二 极管的激光单元,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本发明的优点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此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用于 产生非相干的照明光。本发明提出,照明装置包含有至少 一个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的激光 单元。因此可以使照明装置的优点-也就是在黑暗中可以见到对象物-与激光单元的优点-也就是按距离简单无接触地标记出点和/或线-有 利地相互结合起来。通过照明光,还可以使用激光打标光所标注出的点 的周围环境也在黑暗中可以见到,而且可以有利地至少补偿人的眼睛在 黑暗中的反差适应性,这种反差适应性使激光标记的周围环境显得更 暗。在本发明的 一种改进构造方案中提出照明装置包括有前置于激光 单元的光学系统,用于将激光打标光聚焦到照射平面内。这样通过激光 就可以见到一条直的标记线,其产生在照射平面和被照射表面之间的交 截线里。如果例如要沿着标记线进行锯割,或者要对布置在一条线里的 孔进行钻孔,或者要安装螺钉或钉子,那么尤其是在手持工具机和/或家 用工具机方面有利地使用这种标记线。也可以采用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 置用来检查边棱或类似部位的直线性。如果照明装置包括有调整机构,用于使照射平面相对于外壳旋转, 那么标记线可以相应于这些状况进行对准,而不必使外壳移动。如果调 整机构构造成调整轮,那么操纵就很舒适。如果调整机构具有刻度(Indexierung),那就可以使照射平面的精 密的角度调整简化成刻度化的优选角度,例如30°、 45°、 90°等等。如果发光机构包括有至少一个高效率发光二极管,那就可以实现一 种节能的具有高效率的照明装置。发光机构可以特别有利地完全由许多 发光二极管构成,其中然而也可以考虑其它类型的发光机构,例如卣素 发光体。如果照明装置的外壳具有至少一个成型部,用于稳定激光单元的定 向,那就可以实现一种可靠稳定的可调整性。成型部例如可以构造成支 腿或作为支柱。尤其是在外壳基本形状为圆筒形时可以避免照明装置从 水平面上滚落。另外还可以考虑可以与外壳相连接的、例如构造成支架 的稳定单元。如果照明装置包括有铰链,用于调整照明光和/或激光打标光的照射 方向,那就可以进一步提高灵活性。通过一种用于对发光机构和/或激光单元供电的蓄电池单元,可以实 现对照明装置重新充电。尤其是当蓄电池单元是按照标准使用在手持工 具机里的蓄电池单元时,那就可以有利地在一个工具机类型里多次地使 用蓄电池单元。通过构造成锂离子电池的蓄电池单元,可以实现一种特别轻的照明 装置,它具有长的照亮时间和小的记忆效应。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照明装置的手持工具机,该照明装置具 有至少 一 个发光机构用于产生非相干的照明光。本发明提出,设有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的激光单元。这样就可以同 时对手持工具机的工作区域进行照明,并且可以对工作点和/或工作方向 进行标记。这种照明装置例如可以集成在线锯里,其中标记光线通过标 记线来标出切割方向。照明装置可以集成布置在手持工具机的外壳里, 或者可以通过手持工具机的蓄电池单元驱动。照明装置在后一种情况下 可以包含在手持工具机的供货范围里作为附件。附图示出

图1 具有发光机构和激光单元的照明装置;图2 具有照明机构和激光单元的线锯;图3 具有发光机构和激光单元的一种备选的照明装置。实施例的说明图1示出了一种便携式照明装置,它具有三个构造成高效率发光二极管的发光机构10a-14a,它们分别包括有集成的反射器和模制的冷却 肋。发光机构10a-14a用于产生非相干照明光16a的锥面,并被布置在 照明装置的端面上。照明装置的外壳28a由塑料构成,并且基本成杆状 或圓柱状。发光机构10a-14a构成了等边三角形的尖,三角形的重心与 外壳28a的对称轴线重合。在照明装置的端面部位里,外壳28a具有一 种梅花爪状的横截面,该横截面具有三元的、匹配于发光机构10a-14a 的布置的对称结构。如果照明装置置于水平平面上,那么外壳28a的梅 花爪状的成型部在这个部位里分别形成两个支承点,用于使照明装置保 持稳定或避免使照明装置从水平平面上滚落。在外壳28a的与该端面相 对峙的端部部位里,外壳具有成型部30a,它使中心地布置在端面上的 激光单元18a的对准方向稳定住。前面部位里的两个支承点以及在后面 部位里的一个支承点或者成型部30a分别构成一种三点支承,用于支承 在水平平面上。激光单元18a布置在由发光机构1 Oa-14a所形成的三角形的中点上, 并构造成二极管激光器。激光单元18a前面连接有圆柱形的光学系统 22a,它使由激光单元18所产生的激光打标光20a聚焦在照射平面24a 上。如果红色的激光打标光20a照在要作标记的表面上,那就在这个表 面和照射平面2 4 a之间的交截线上产生明显可见的标记线。激光单元18a与光学系统22a共同地可旋转地设置于外壳28a里, 并与构造成调整轮的调整机构26a连接起来,用于使照射平面24a相对 于外壳28a转动。外壳28a在具有梅花爪状横截面的前面部位里,在由梅花爪形状所 构成的、各向均勻地分布在外壳28a的圆周上的凹陷部位里具有三个开 口,调整机构26a穿过该开口从外壳28a的内部伸出到外面空间里,因 此对于操纵者来说,就可以自由地通达调整机构26a。调整机构26a具 有一种刻度,其具有均匀的角度间距15°。外壳28a通过铰链32a分成两个半部分,用于调整照明光16a和激 光打标光20a的照射方向34a。铰链32a构造成球铰,并用折叠式的保 护罩围住,通过该保护罩可以有效地避免污染物进入。在背离于具有发光机构10a-14a的端面的那一端部上,照明装置具 有用于蓄电池单元36a的容纳座,蓄电池单元在此本发明中构造成锂离子蓄电池。蓄电池单元36a用于对发光机构10a-14a和激光单元18a供 电。蓄电池单元36a还可用于各种不同的手持工具机的整个种类。在外壳28a上侧面地布置有40a、 42a,用于接通或者断开发光机构 10a-14a或者激光单元18a。图2和3示出了本发明的备选的实施例。其描述基本上局限于与图 1所示实施例的区别。类似特征用相同的标号示出,其中为了区分不同 的实施例加上字母a-c。图2示出了具有集成的照明单元的手持工具机38b,该照明单元包 括有激光单元18b。激光单元18a在工作时,在手持工具机38b的外壳 28b的对称平面里延伸的照射平面24b内产生激光打标光20b。照射平 面24b相对于外壳28b是不可以调整的,并标志出构造成线锯的手持工 具机38b的切割方向。在激光单元18b之上设有发光机构10b,用于产 生照明光16b。激光单元18b和发光机构10b通过操作钮40b、 42b可以 相互独立地进行操纵。图3示出了一种备选的照明单元,它与图l所示的照明单元相比具 有许多其他结构特点。水准仪44c有助于操纵者使照明单元的照射平面24c对准,照明单 元的光学系统22c在第一种配置中构造用于使激光打标光20c在照射平 面24c里聚焦,而在第二种配置中用于使激光打标光在光束46c里聚焦。 为此在光学系统22c里相继地接有固定的且可摆动的圆柱形透镜。可摆 动的圆柱形光学系统可以由操纵者通过调整轮56c在不同配置之间进行 调整。外壳28a的后端部作成展平的,因此可以使照明装置直立放置并用 作为垂直光。在照明装置的向着发光方向那一侧上的水准仪60c有助于 操纵者调节垂直光。此外外壳28c还有构造成螺紋的、用于固定支架的紧固机构48c和 构造成搭扣件的、用于使外壳28c固定在使用位置上的固定机构50c以 及平的支承面52c。操纵者可以借助于与固定机构50c对应的、这里没 有明显示出的搭扣带或者橡皮环扣在在管子或板条上,其中如果是使用 板条,那么平的支承面52c就用于提供附加的稳定性。在支承面52c后面设有^兹体58c,通过它可以使外壳28c的后面部 分固定在金属表面上。此外照明装置还包括构造成调整螺钉的、用于对铰链32c的摆动位置进行微调机构56c以及使铰链32c在摆动位置上锁定住的机构。附图标记列表10发光机构38手持工具机12发光机构40操作钮14发光机构42操作钮16照明光44水准仪18激光单元46光束20激光打标光48紧固机构22光学系统50固定机构24照射平面52支承面26调整机构54机构28外壳56调整轮30成型部58磁体32铰链60水准仪34照射方向36蓄电池单元
权利要求
1.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0a,10b,12a,14a)用于产生非相干的照明光(16a,16b),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激光单元(18a,18b),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20a,20b)。
2.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前置于激光单元(18a, 18b)的、用于使激光打标光(20a, 20b)在照射平面(24a, 24b)里 聚焦的光学系统(22a, 22b)。
3. 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 该调整机构用于使照射平面(24a)相对于外壳(28a)旋转。
4. 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 构造成调整轮。
5. 按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调整机构(26a) 具有刻度。
6. 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用于使照 射平面(24c)对准的水准仪(44c, 60c)。
7. 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学系统(22c) 在第一种配置中构造用于使激光打标光(20c)在照射平面(24c)里聚 焦,而在第二种配置中构造用于使激光打标光在光束(46c)中聚焦。
8.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发光机构 (10a, 10b, 12a, 14a)包括至少一个高效率发光二极管。
9.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外壳(28c), 它具有至少一个成型部(30a),用于稳定激光单元(18a)的取向。
10. 按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外壳(28a-28c) 构成了至少一个三点支承,用于支承在水平面上。
11.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固定支 架的紧固沖几构(48c)。
12.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将外壳 (28c)固定在使用位置上的固定机构(50c)。
13.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平 的支承面(52c)。
14.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铰链(32a), 它用于调整照明光(16a)和/或激光打标光(20a)的照射方向(34a)。
15. 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使铰链(32c) 在摆动位置上锁定的机构(54c)。
16. 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微调铰链(32c ) 的摆动位置的机构(54c)。
17. 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蓄电池单元 (36a),它用于对发光机构(10a-14a)和/或激光单元U8a)供电。
18. 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蓄电池单元(36a) 构造成锂离子蓄电池。
19. 手持工具机(38b),具有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产生非相干的照明光(16a,16b)的发光机构(10a,10b,12a,14a)。本发明提出,这种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激光单元(18a,18b),用于产生激光打标光(20a,20b)。
文档编号G02B27/09GK101228471SQ200680027148
公开日2008年7月23日 申请日期2006年7月13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25日
发明者D·塞格泽尔, S·费尔德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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