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透镜模组和显示模组,所述透镜模组与所述显示模组满足预先设置的对位关系,所述透镜模组是对具有设定图形的透明介质层进行烘烤之后形成的;
其中,所述透镜模组形成于第一基底的上表面,所述显示模组形成于第二基底的上表面;第一基底叠置于第二基底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设定图形的透明介质层为一系列平行排列的条形介质;
所述各个条形介质是采用掩膜板对所述第一基底上的透明介质层进行光刻后得到的;
所述各个条形介质的宽度,相邻条形介质之间的间隙,以及所述各个条形介质在所述第一基底上的位置,是根据预先设置的所述透镜模组与所述显示模组之间的对位关系确定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模组包括一系列平行排列的柱状透镜,所述各个平行排列的柱状透镜的表面形状为沿远离所述第一基底的方向凸起的弧形,所述柱状透镜是所述各个条形介质在一定温度下烘烤后变形得到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底为叠置于所述第二基底上方的彩膜玻璃或封装玻璃,或封装薄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第三基底,所述第三基底叠置在所述第二基底上方;
所述第一基底为硬质玻璃,所述硬质玻璃叠置于所述第三基底上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底的上表面未形成所述透镜模组的区域,以及所述透镜模组的上表面涂覆有透明保护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保护层的上表 面包括遮挡图形,所述遮挡图形至少覆盖所述第一基底的上表面未形成所述透镜模组的区域,以减少杂散光对所述透镜模组的影响。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底的上表面包括遮挡图形,所述遮挡图形至少覆盖所述第一基底的上表面未形成所述透镜模组的区域,以减少杂散光对所述透镜模组的影响。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图形以及所述透镜模组的上表面涂覆有透明保护层。
10.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