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眼镜和终端设备;
所述眼镜包括:检测单元和第一主控单元,其中,所述检测单元包括: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以及加速度传感器;
所述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以及加速度传感器分别电连接于所述第一主控单元;
所述终端设备包括:警示单元和第二主控单元;
所述第二主控单元电连接于所述警示单元;
所述第一主控单元通信连接于所述第二主控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还包括用于对所述防近视系统启用时长进行计时的计时器;
所述计时器电连接于所述第一主控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控单元为带有蓝牙功能的单片机,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与所述蓝牙相对应的蓝牙收发单元,所述蓝牙收发单元连接于所述第二主控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还包括供电单元,所述供电单元连接于所述单片机其中一个GPIO口;
和/或,所述眼镜还包括充电单元,所述充电单元连接于所述单片机另一个GPIO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的镜架上设有装饰件;
所述检测单元和第一主控单元集成在所述装饰件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单元包括以下任意一种或其任意组合:声音提醒模块、光线提醒模块、震动提醒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为手机或手环。
8.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单元、主控单元和警示单元,其中,所述检测单元包括: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以及加速度传感器;
所述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以及加速度传感器分别电连接于所述主控单元,所述主控单元电连接于所述警示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的镜架上设有装饰件;
所述检测单元、主控单元和警示单元集成在所述装饰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