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3002阅读:809来源:国知局
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动变焦变倍镜头设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手动变焦变倍镜头采用的调节环固定结构,一般都是选择使用滚花螺钉顶紧调节环来实现,滚花螺钉顶紧调节环,由于接触面积小,调节环容易松动,固定的效果不好,滚花螺钉顶紧调节环,若锁复过紧,会使调节环变形,影响镜头精度,进而影响镜头光学性能,现有的滚花螺钉与凸轮筒螺纹配合,如果发生滑牙,需要对凸轮筒进行更换,成本过高,从而现有技术严重影响了调节环的使用和其使用寿命。

故此,现有的调节环固定结构需要进一步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方案:

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包括凸轮筒,在所述的凸轮筒内设有调节环,在所述的凸轮筒上设有贯穿凸轮筒内外的安装槽,在所述安装槽内设有能使调节环锁紧或松开的固定机构,所述的固定机构包括设置在安装槽内的旋转控制杆,在所述旋转控制杆下端螺纹连接有能压紧调节环的卡爪,在所述安装槽内设有能使卡爪顶向调节环的弹性部件。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在所述安装槽外侧内设有挡板,所述旋转控制杆穿过挡板伸入安装槽内侧,所述弹性部件一端顶压在挡板上,所述弹性部件另一端顶压在卡爪上。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在所述卡爪内侧表面上设有粗糙纹路。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在所述卡爪内侧表面上贴附有橡胶层。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在所述调节环外表面与卡爪对应的位置上设有粗糙纹路。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在所述卡爪中间设有连接螺孔,所述旋转控制杆下端螺纹连接在连接螺孔内,在所述卡爪上端设有环形限位台阶,所述弹性部件一端套设在环形限位台阶上。

如上所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所述的卡爪与调节环的接触端面呈弧形。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使用卡爪,使得卡爪与调节环之间的接触面积增加,可有效增加调节环固定效果,同时使得调节环的固定更加方便。

本实用新型使用控制杆与卡爪,当旋转控制杆与卡爪发生滑牙后,可直接更换旋转控制杆与卡爪即可,无须更换凸轮筒,相应节约返修成本。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实用型强,增加凸轮筒的使用寿命,使得产品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的纵切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图1细节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的横切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至4所示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包括凸轮筒2,在所述的凸轮筒2内设有调节环1,在所述的凸轮筒2上设有贯穿凸轮筒2内外的安装槽7,在所述安装槽7内设有能使调节环1锁紧或松开的固定机构,所述的固定机构包括设置在安装槽7内的旋转控制杆6,在所述旋转控制杆6下端螺纹连接有能压紧调节环1的卡爪3,在所述安装槽7内设有能使卡爪3顶向调节环1的弹性部件5,通过调节旋转控制杆6向内旋转,弹性部件5对卡爪挤压使得卡爪3顶紧调节环1,从而使得调节环1固定在凸轮筒2上。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安装槽7外侧内设有挡板4,所述旋转控制杆6穿过挡板4伸入安装槽7内侧,所述弹性部件5一端顶压在挡板4上,所述弹性部件5另一端顶压在卡爪3上,增加挡板使得该固定机构的锁紧性更加的强,使得旋转控制杆对卡爪的压力更加强,从而使得调节环的固定更加的牢靠。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卡爪3内侧表面上设有粗糙纹路,使得卡爪和调节环的接触面的粗糙度增加,使得卡爪对调节环的固定更加牢靠,不容易滑出。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卡爪3内侧表面上贴附有橡胶层,增加了卡抓和调节环之间的接触面的粗糙程度,使得卡爪对调节环的固定更加牢靠,不容易滑出。

本实用新型中述的一种镜头的调焦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调节环1外表面与卡爪3对应的位置上设有粗糙纹路,增加了卡抓和调节环之间的接触面的粗糙程度,使得卡爪对调节环的固定更加牢靠,不容易滑出。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卡爪3中间设有连接螺孔8,所述旋转控制杆6下端螺纹连接在连接螺孔8内,在所述卡爪3上端设有环形限位台阶9,所述弹性部件5一端套设在环形限位台阶9上。环形限位台阶便于弹性部件的安装,通过弹性部件使得卡爪和旋转控制杆之间的稳定性更好,保证旋转控制杆与挡板无间隙。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卡爪3与调节环1的接触端面呈弧形,使得卡爪和调节环之间的接触更加的密合,使得卡爪对调节环的固定更加的牢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