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0349阅读:1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织物等的处理,特别是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



背景技术:

纺织制版用放大镜是一种用于验布及印刷业的质检方面的光学仪器,可以查看纺织品的纤维(即材料)是否正确,每平方英寸的纤维数目是否合乎规格,亦可用于查看印刷的网点分布密度,颜色是否正确等;当需要查看纺织品的数量时,需要一根一根的数数,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一旦被打扰或者要做其它着急的事情,便需要重新计数,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纺织制版用放大镜计数不便的问题,设计了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包括顶板、连接板和放大镜,还包括底座和转柱;所述连接板竖直放置,连接板的顶端铰连接顶板,顶板内设有通孔,通孔内设置放大镜;所述连接板的底端铰连接底座,底座的板面设有一凹槽,底座的侧面设有一通槽,凹槽将通槽分割成两压紧槽;压紧槽内设有压紧板,压紧板的顶端设有压紧螺栓,压紧螺栓的头部位于底座上,尾部连接压紧板;所述转柱的底端设置在底座内,顶端位于底座的上方,转柱的侧面设有一横穿转柱侧面的导杆,导杆位于底座上方,导杆的一端设有针头向下的定位针,导杆上设有一转轴,用以向下摆动定位针。

优选的,所述凹槽内设有一定位板,定位板的上表面与压紧槽的下表面等高。

优选的,所述凹槽的侧面设有刻度线。

优选的,所述顶板的下表面设有LED灯。

优选的,所述LED灯的数量为四个且均匀环绕于放大镜的四周。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板面上设有计数器。

优选的,所述转柱的数量是两个。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材料是合金钢。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纺织制版用放大镜,其有益效果是;设计了定位针,可以随时标记所数到的位置,另外,还设有压紧板,避免纺织品移动,影响计数;除此之外,刻度线的设计可以用于计数一定长度纺织品线条的数量;光线暗淡时,LED灯可提供亮度。

附图说明

图1是具有一个转柱的放大镜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底座的侧视图;

图3是转柱和导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具有两个转柱的放大镜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顶板;2、连接板;3、放大镜;4、底座;5、转柱;6、压紧槽;7、压紧板;8、压紧螺栓;9、导杆;10、定位针;11、转轴;12、定位板;13、刻度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实施例1

一种纺织制版用放大镜,如图1-3所示,包括顶板1、连接板2和放大镜3,还包括底座4和转柱5。

顶板1的下表面设有LED灯,更好的是,LED灯的数量为四个且均匀环绕于放大镜3的四周,保证光线暗淡时,提供亮度。

连接板2用于连接顶板1和底座4,其竖直放置,连接板2的顶端铰连接顶板1,底端铰连接底座4;顶板1内设有通孔,通孔内设置用于放大纺织品的放大镜3。

底座4的板面设有一凹槽,凹槽内设有一定位板12,定位板12的上表面与压紧槽6的下表面等高,便于将纺织品在底座4上铺平。底座4的侧面设有一通槽,凹槽将通槽分割成两压紧槽6;压紧槽6内设有压紧板7,由于设计了两个压紧槽6,故可利用压紧板7将纺织品的两端固定住,防止纺织品移动,压紧板7的顶端设有压紧螺栓8,压紧螺栓8的头部位于底座4上,尾部连接压紧板7,旋转压紧螺栓8使压紧板7向下移动,以固定纺织品。另外,凹槽的侧面设有刻度线13,用于计数一定长度纺织品线条的数量;底座4的板面上设有计数器14,便于在有急事离开时,用于计数或者数到一定数量的线条时,将数字记录下来;底座4的材料是合金钢,提供足够的底盘支撑力。

转柱5的底端设置在底座4内,顶端位于底座4的上方,转柱5的侧面设有一横穿转柱5侧面的导杆9,导杆9可在转柱内移动,导杆9位于底座4上方,导杆9的一端设有针头向下的定位针10,便于定位针10对纺织品进行定位,导杆9上设有一转轴11,可以将导杆9的定位针10部向下旋转,保证定位针10可以固定在纺织品上。

使用时,将纺织品的两端固定在压紧槽内,利用放大镜来计数线条的数量,当需要停下的时候,旋转转柱,旋转导杆的的转轴,将定位针扎在数到的位置,起到定位的作用,将数目记录在计数器上,然后可以离开。可避免重新计数,浪费时间。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转柱5的数量是两个,可以进行两次定位处理。

以上参考了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制于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各种改进并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换其中的部件,只要不存在结构冲突,各个实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项技术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组合起来,且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因此,任何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方案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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