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学透镜系统,其特征在于,从物体侧起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其具有负折射力,物体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或凹面;
第二透镜,其具有正折射力,物体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第三透镜,其具有正折射力,物体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第四透镜,其物体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第五透镜,其物体侧面为非球面,像侧面为凹面且为非球面,在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设置有至少一个反曲点,
其中,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折射力并且所述第五透镜具有负折射力,或者,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折射力并且所述第五透镜具有正折射力,或者,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均具有负折射力,
所述光学透镜系统还包括光圈,该光圈设置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三透镜之间,
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以及所述第五透镜为塑胶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玻璃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透镜系统,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电子感光元件,该电子感光元件设置于成像面处,用于进行被摄物的成像,
所述光学透镜系统满足以下的条件式(1)和(2),
1.5<|f1/f|<2.10(1)
0.6<SL/TTL<0.8(2)
其中,f为所述光学透镜系统整体的焦距,
f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
SL为所述光圈与所述电子感光元件之间在所述光学透镜系统的光轴上的距离,
TTL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体侧面与所述电子感光元件之间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透镜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是-9.42mm,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是8.04mm,所述第三透镜的焦距是4.49mm,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是6.80mm,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是-3.0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