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82266发布日期:2018-09-08 00:09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眼镜,尤其是涉及一种智能眼镜。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能眼镜也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本发明所提供的智能眼镜能够应用于多个领域,能够解决很多传统上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其可应用于警务领域,例目前公安、交警等任务个人和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传输及接收后信息比对效率低、使用不方便、功能有限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智能眼镜。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智能眼镜,包括眼镜,该眼镜包括镜架和镜片,所述眼镜上设有主控芯片组、骨传动模块、光传感器、摄像设备以及光学显示设备,所述主控芯片组包括处理模块、无线控制模块以及存储模块,所述主控芯片组上连接有骨传动模块、光传感器、摄像设备以及终端;所述摄像设备与光学显示设备和终端连接,该摄像设备所拍摄的画面能够同时在光学显示设备和终端上显示;所述终端能够控制该智能眼镜;所述终端包括手机和电脑。

进一步地,所述光学显示设备设置于镜片前端;优选设置于智能眼镜的一个镜片前端。

进一步地,所所述无线控制模块包括蓝牙控制模块、wifi控制模块以及2g/3g/4g控制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眼镜上设有电池,用来提供电能。该电池优选设置于镜架内部。所述智能眼镜上还能够设置指示灯。

进一步地,所述眼镜上还设有开关键,该开关键与主控芯片组连接。所述主控芯片组和骨传动模块设置于镜架内部。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眼镜,其主要具有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具有视频拍摄与显示、视频显示与反操作以及视频对比等功能;该本发明的智能眼镜能够有效应用于警务、医疗、日常等多方面,比如,本发明能够有效解决公安、交警等任务个人和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传输及接收后信息比对效率低的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够极大的提高了公安、交警等任务个人和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传输及接收后信息比对的效率,同时极大的提高了任务完成的效率和质量;且该发明大大的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了取证、信息比对、数据调用等的工作效率,能够实现当前警务现场执法工作模式的智能化、简便化变革。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智能眼镜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智能眼镜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智能眼镜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智能眼镜。下面以具体实验案例为例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智能眼镜,包括眼镜和智能部件,该眼镜包括镜架1和镜片2,所述智能部件包括设置于眼镜上的主控芯片组11、骨传导装置12、光传感器13以及光学显示设备14。所述主控芯片组11包括处理模块111、无线控制模块112、存储模块113、接收模块115以及发送模块116,这些模块设置于一个电路板上。所述光传感器13上设有摄像设备15,所述主控芯片组11上连接有骨传导装置12、光传感器13、摄像设备15以及终端3。所述摄像设备15与光学显示设备14和终端3连接,该摄像设备15所拍摄的画面能够同时在光学显示设备14和终端3上显示;通过在智能眼镜前端的光学显示设备14上的显示,使用者可以在无需手持的情况下,看到屏幕显示的应用以及专业软件的文字、图像等信息。

实施例2

一种根据实施例1中所述的智能眼镜的应用方法,该应用方法包括:

①视频拍摄与图像显示:使用者打开开关键119,并打开摄像设备15,对现场的画面进行拍照或录制视频,该现场的画面能够通过光传感器13并在光学显示设备14上进行显示,使佩戴该智能眼镜的使用者通过光学显示设备14看到摄像设备15拍摄到的画面;通过在智能眼镜前端的光学显示设备14上的显示,使用者可以在无需手持的情况下,看到屏幕显示的应用以及专业软件的文字、图像等信息。例如,执法人员在无需手持摄像头的情况下即可以看到不同的地方,也能够完全释放出双手进行其它操作,并能够有效防范在执法中出现的突发情况等。

②视频显示与反操作:步骤①中所拍摄到的画面能够传送至终端3,在终端3上实现同步显示,且终端3能够对该智能眼镜实现操控。通过手机等终端对智能眼镜进行控制操作,实现拍照等工作,并且实现实时双屏幕显示,即在手机终端上显示智能眼镜上的画面,也能在智能眼镜上显示手机终端上的画面。

③视频对比:使用者能够切换其他使用者所拍摄到的画面至光学显示设备14上,其他使用者的画面能够全屏切换至该使用者的光学显示设备14上,也能够以小画面的形式出现在其光学显示设备上的一个角上,实现该使用者和其他使用者所拍摄到的画面同时在一个显示屏幕上进行对比;如图3所示,甲使用者的智能眼镜上能够同时显示乙眼镜拍摄到的画面,而乙使用者的智能眼镜上也能够同时显示甲眼镜拍摄到的画面,实现不同使用者所拍摄到的画面等进行同步视频等对比,对于执法人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④不同使用者所拍摄到的画面以及其它主控芯片组11所储存的内容均能够同时在同一终端3进行显示或分析,该同一终端3也能够对不同使用者所使用的智能眼镜进行操控。方便后台等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方案,尽快完成任务。

对于实施例1和2具有以下的优选结构组成,即以下优选的实施方式同时适用于实施例1和实施例2: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终端3包括手机和电脑等设备,这些终端能够控制该智能眼镜。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光学显示设备14设置于镜片2前端,优选设备设置于智能眼镜其中的一个镜片前端。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无线控制模块112包括蓝牙控制模块、wifi控制模块以及2g/3g/4g控制模块等等,使用者能够通过这些无线控制模块112实现与其他使用者(例如队友等)或终端等设备进行快速连接。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眼镜上设有电池18(该电池18优选设置于图1中所示的镜架1的位置处),为智能眼镜上设置的主控芯片组11、骨传导装置12、光传感器13、光学显示设备14、摄像设备15以及红外装置151等等智能部件来提供电能。该电池能够设置于镜架内部或镜架上,优选设置于镜架内部。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主控芯片组11和骨传导装置12设置于镜架1上或镜架1内,优选设置于镜架1内,使得智能眼镜使用起来更方便。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眼镜上还设有开关键19,该开关键19与主控芯片组11连接,当使用该智能眼镜时,可将设置于镜架1上的开关键19打开。

作为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该智能眼镜上还可设置相应的指示灯。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发明的启示下所作的有关本发明的任何修饰或变更,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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