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学镜头,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以及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互相胶合形成胶合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为玻璃镜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具有至少两个非球面镜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均为非球面镜片。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总长度tt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ttl/f≤5.5。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后焦bf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透镜组长度tl之间满足:bfl/tl≥0.3。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度fov、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以及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h之间满足:(fov×f)/h≥55。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中心曲率半径r3、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中心曲率半径r4与所述第二透镜的中心厚度d3之间满足:0.2≤|r3|/(|r4|+d3)≤1.5。
10.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fov、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d以及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h之间满足:d/h/fov≤0.025。
11.光学镜头,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均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互相胶合形成胶合透镜;以及
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总长度tt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ttl/f≤5.5。
12.一种成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光学镜头及用于将所述光学镜头形成的光学图像转换为电信号的成像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