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学成像透镜组,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具有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和第八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八透镜具有正光焦度;以及
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入瞳直径EPD满足f/EPD<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八透镜的有效焦距f8满足0<f/f8<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4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32满足-1<SGA41/SAG32<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满足0<R7/R8≤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满足0.5<|f/R1-f/R6|<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与所述第四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满足0.5<CT3/CT4<1.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满足-1<f3/f<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56与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67满足0<T56/T67<0.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组合焦距f123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满足0.5<|f123/f3|<2。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最大半视场角HFOV满足HFOV≤30°。
11.光学成像透镜组,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具有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和第八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八透镜具有正光焦度;以及
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满足-1<f3/f<0。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八透镜的有效焦距f8满足0 <f/f8<1。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4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32满足-1<SGA41/SAG32<0。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满足0<R7/R8≤1.5。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满足0.5<|f/R1-f/R6|<1。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与所述第四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满足0.5<CT3/CT4<1.5。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56与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67满足0<T56/T67<0.5。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组合焦距f123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满足0.5<|f123/f3|<2。
19.根据权利要求1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最大半视场角HFOV满足HFOV≤30°。
20.根据权利要求1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光学成像透镜组的入瞳直径EPD满足f/EP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