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显示模组,用于产生图像光束,以及显示所述图像光束或显示所述图像光束与入射的外部环境光束叠加的图像;
壳体组件,与所述第一显示模组连接,至少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显示模组;
第二显示模组,与所述壳体组件连接,且设于所述第一显示模组的外侧;所述第二显示模组用于阻挡或允许所述外部环境光束入射至所述第一显示模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包括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显示模组的支架,以及用于固定所述第二显示模组的框架,所述框架设于所述支架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通过螺丝与所述支架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模组和所述第二显示模组的数量均为一个;
或者,
所述第一显示模组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第二显示模组的数量为两个,所述框架的数量为一个,每个所述第一显示模组的外侧设有一个所述第二显示模组,两个所述第二显示模组均与所述框架连接;
或者,
所述第一显示模组、所述第二显示模组以及所述框架的数量均为两个,每个所述第一显示模组的外侧设有一个所述第二显示模组,一个所述第二显示模组与一个所述框架连接。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模组包括沿光路依次设置的:
图像单元,与所述壳体组件连接,用于产生所述图像光束;
透镜单元,用于透射并调整所述图像光束的传播方向;
第一光学单元,用于对所述图像光束以及所述外部环境光束进行反射和透射;
第二光学单元,用于对所述图像光束以及所述外部环境光束进行反射和透射,所述第二显示模组设于所述第二光学单元背离所述第一光学单元的一侧;
所述图像光束经所述第一光学单元反射后到达所述第二光学单元,并经所述第二光学单元反射后回到所述第一光学单元,最后经所述第一光学单元透射后进入用户的眼睛;
所述外部环境光束经所述第二光学单元透射后传播至所述第一光学单元,并经所述第一光学单元透射后进入用户的眼睛。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单元包括固定连接于所述壳体组件上的显示屏。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单元包括沿光路依次设置的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单元与所述第二光学单元均为半反半透球面镜。
9.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显示模组为液晶屏。
10.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头戴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装置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组件上的控制组件,所述第一显示模组和所述第二显示模组分别与所述控制组件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