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摄像头模组和承载结构,其中,所述承载结构位于所述显示面板背离出光面一侧,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对盒设置的彩膜基板和阵列基板,所述彩膜基板位于所述阵列基板与所述承载结构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结构包括胶框和外壳,所述外壳位于所述显示面板背离所述出光面一侧,所述胶框设置在所述外壳与所述显示面板之间,且位于所述边框区,用于支撑所述显示面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在与所述通槽对应的位置处设置有避让凹部,所述摄像头模组的一部分固定于所述避让凹部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设置有环绕在所述显示面板周围的外壳侧边;所述胶框设置有胶框侧边,所述胶框侧边位于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外壳侧边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结构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位于所述显示面板背离所述出光面一侧;所述外壳设置有环绕在所述显示面板周围的外壳侧边;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组与所述避让凹部的周向内壁具有第一间隔;所述摄像头模组与所述通槽的周向内壁具有第二间隔,所述第二间隔大于所述第一间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大于等于0.1mm,且小于等于0.2mm;所述第二间隔大于等于0.15mm,且小于等于0.3mm。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位于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承载结构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槽壁与所述显示面板之间设置有分别与二者接触的弹性遮光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遮光件包括位于所述槽壁与所述显示面板之间的遮光主体部,和自所述遮光主体部向靠近所述背光模组的方向延伸的遮光延伸部。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框设置有胶框支撑部,所述胶框支撑部支撑在所述背光模组和所述外壳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导光板和光学膜层,所述导光板由所述胶框支撑;所述光学膜层位于所述导光板与所述彩膜基板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隔大于等于0.4mm,且小于等于0.8mm;所述第四间隔大于等于0.15mm,且小于等于0.4mm。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还包括侧入式背光源;在所述胶框相邻于所述侧入式背光源一侧,且相对于所述显示面板的表面设置有遮光件,所述遮光件位于所述阵列基板的非显示区;
15.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组集成有麦克风单元;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用于承载所述显示面板的组合体和所述显示面板,所述组合体和所述显示面板通过第一胶体粘接,所述组合体包括用于承载所述显示面板的承载面,在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所述承载面相对于基准面的最高处与最低处的高度差小于预设距离;所述基准面为平行于所述出光面的平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小于所述阵列基板和所述彩膜基板的总厚度,或者小于所述阵列基板或所述阵列基板的厚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所述组合体包括通过第二胶体粘接的外壳与胶框的组成结构;或者,在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所述组合体包括通过第二胶体粘接的外壳、胶框以及遮光件的组成结构。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四周的所述承载面相对于所述基准面的最高处与最低处的高度差小于所述预设距离。
20.根据权利要求16-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距离为0.7mm。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体包括胶水和胶带;在所述显示面板至少一侧的所述组合体与所述显示面板之间通过所述胶水柔性粘接,在所述显示面板的其余侧的所述组合体与所述显示面板均通过所述胶带粘接。
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阵列基板的非显示区印刷形成有油墨层,所述油墨层设置有避让部,用于避让所述摄像头模组中的镜头部件。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墨层与所述阵列基板的显示区具有第六间隔。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间隔大于等于25μm,且小于等于200μm。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膜基板上设置有黑矩阵,所述阵列基板的显示区具有阵列排布的多个像素,每个像素设置有导电反射结构,至少在垂直于显示面板的一个侧边方向的截面处,所述油墨层的内周边界与最近处像素的所述导电反射结构的第七间隔小于或等于所述油墨层的内周边界与所述黑矩阵的内周边界之间的第六间隔。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间隔小于在所述第六间隔所在方向上的2个像素长度。
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应用于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