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电子设备,特别是涉及补光机构及显示设备。
背景技术:
1、墨水屏即为使用电子墨水的屏幕。相比于传统led显示屏,墨水屏具有省电以及阅读体验佳等优点,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阅读器等显示设备中。
2、然而墨水屏它本身是不发光的,也没有背光模组,墨水屏需要靠外界光线的反射来显示内容,所以在光线比较暗或者没有灯光的场景下就无法正常使用。在相关技术中,一些带前光功能的墨水屏,都是在盖板玻璃与屏模组之间设置前光模组,通过前光模组发光实现给墨水屏补光。但在盖板玻璃与屏模组之间设置前光模组会增加墨水屏产品的整体厚度跟重量,导致用户使用感不佳。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如何在不增加本体的厚度以及重量的情况下为显示设备进行补光问题,提供一种补光机构及显示设备。
2、一种补光机构,所述补光机构包括:
3、保护套,所述保护套用于覆盖至显示设备的显示屏,所述保护套开设有贯穿的视窗以显露所述显示设备的显示屏;
4、导光板,所述导光板与所述保护套连接,并且所述导光板在所述保护套上的正投影的至少部分与所述视窗重合;
5、光源件,所述光源件设置在所述导光板的一侧;以及
6、电连接座,所述电连接座与所述光源件电性连接,所述电连接座用于连接至所述显示设备的电输出座。
7、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补光机构还包括骨架,所述电连接座设置于所述骨架,所述骨架与所述保护套连接,所述骨架用于可拆卸地连接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补光机构还包括磁吸件,所述骨架通过所述磁吸件吸附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骨架开设有容纳槽,所述磁吸件设置在所述容纳槽内。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磁吸件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磁吸件间隔设置于所述骨架上。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骨架凸设有插接部,所述插接部用于插接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保护套包括覆盖部以及连接部,所述视窗开设于所述覆盖部,所述连接部呈夹角连接于所述覆盖部的一端,所述连接部开设有安装腔,所述骨架设置在所述安装腔中。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覆盖部包括层叠设置顶面层以及底面层,所述顶面层以及所述底面层共同围合形成容纳腔,所述视窗与所述容纳腔连通并贯穿所述顶面层以及所述底面层,所述光源件与所述导光板设置在容纳腔中。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板的面积大于所述视窗的面积。
16、本申请还提供一种显示设备,包括显示本体以及上述的补光机构,所述显示本体包括显示屏以及围设在所述显示屏外周的边框,所述边框设有电输出座,所述保护套与所述边框可拆卸连接并能够覆盖至所述显示屏,所述视窗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对应设置,所述电连接座与所述电输出座电性连接。
17、上述补光机构可作为配件与显示设备的显示本体搭配使用,保护套能够覆盖在显示屏上,从而对显示屏进行防护,通过在保护套上开设视窗,并使导光板在保护套上的正投影的至少部分与视窗重合,在导光板设置光源件,并将光源件与电连接座电性连接,通过将电连接座连接至示设备的电输出座即可使得光源件发光,光源件的光能通过导光板铺满整个视窗,从而为显示设备的显示屏补前光,保证了不能自发光的显示设备在弱光或无光环境下依旧能够正常使用。因此上述补光机构将光源件与导光板集成在了保护套上,从而既能对显示设备的显示屏进行防护又能为显示屏补前光,并且相比于传统的将前光模组嵌入显示屏的技术方案,本申请的补光机构不会增加显示设备本体的厚度与重量,提高了用户使用体验。此外在光源件或导光板损坏时,可直接对补光机构进行维护或更换,无需拆装显示设备本体,更便于售后维护与更换。
1.一种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机构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机构还包括骨架,所述电连接座设置于所述骨架,所述骨架与所述保护套连接,所述骨架用于可拆卸地连接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机构还包括磁吸件,所述骨架通过所述磁吸件吸附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开设有容纳槽,所述磁吸件设置在所述容纳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吸件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磁吸件间隔设置于所述骨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凸设有插接部,所述插接部用于插接至所述显示设备的边框。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套包括覆盖部以及连接部,所述视窗开设于所述覆盖部,所述连接部呈夹角连接于所述覆盖部的一端,所述连接部开设有安装腔,所述骨架设置在所述安装腔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部包括层叠设置的顶面层以及底面层,所述顶面层以及所述底面层共同围合形成容纳腔,所述视窗与所述容纳腔连通并贯穿所述顶面层以及所述底面层,所述光源件与所述导光板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补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的面积大于所述视窗的面积。
10.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本体以及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补光机构,所述显示本体包括显示屏以及围设在所述显示屏外周的边框,所述边框设有电输出座,所述保护套与所述边框可拆卸连接并能够覆盖至所述显示屏,所述视窗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对应设置,所述电连接座与所述电输出座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