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模组以及第一壳体,所述光源模组包括光源;所述第一壳体构造有第一安装腔,所述光源模组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腔内;所述光源模组用于产生朝向预定方向出射的光线;所述第一壳体上设置有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用于与第二连接部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用于与所述第二连接部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上设置有定位结构,所述定位结构用于与配合结构配合,以限定所述第一壳体可拆卸安装时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组还包括至少部分集光透镜组,和/或,至少部分准直透镜组,所述集光透镜组和所述准直透镜组均排布于所述光源的出光侧,所述集光透镜组用于汇聚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线;所述准直透镜组用于对光线进行光准直,以形成朝向预定方向出射的光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光透镜组包括第一透镜;所述准直透镜组包括第二透镜和第三透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均为凹凸透镜;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f1满足5mm≤f1≤15mm;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2满足10mm≤f2≤20mm;所述第三透镜的焦距f3满足-80mm≤f3≤-70mm。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折射率n1满足1.7≤n1≤1.9,所述第一透镜的阿贝数v1满足20≤v1≤25;所述第二透镜的折射率n2满足1.7≤n2≤1.9,所述第二透镜的阿贝数v2满足45≤v2≤50;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n3满足1.7≤n3≤1.9,所述第三透镜的阿贝数v3满足45≤v3≤50。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中心厚度gt1满足3mm≤gt1≤6mm;所述第二透镜的中心厚度gt2满足2mm≤gt2≤6mm;所述第三透镜的中心厚度gt3满足1mm≤gt3≤4mm。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与所述第一透镜沿光轴方向的空气间隔at0满足0mm≤at0≤2mm;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沿光轴方向的空气间隔at1满足0mm≤at1≤2mm;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三透镜沿光轴方向的空气间隔at2满足0mm≤at2≤2mm。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光透镜组的焦距fa满足5mm≤fa≤10mm,所述准直透镜组的焦距fb满足10mm≤fb≤20mm。
12.一种光线匀化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光线匀化模组以及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壳体构造有第二安装腔,所述光线匀化模组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腔内,且所述光线匀化模组被构造为接收光源模块出射的光线,并传输至所述第二安装腔外;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用于与所述光源模块的第一连接部可拆卸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线匀化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用于与所述第一连接部螺纹连接。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线匀化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配合结构,所述配合结构用于与所述光源模块的定位结构配合。
15.根据权利要求12-14任一项所述的光线匀化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位于所述第二壳体的同一侧;所述第一开口用于与所述光源模块的第一安装腔连通,所述第二开口被构造为与投影镜头相对。
16.根据权利要求12-14任一项所述的光线匀化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匀化模组包括匀化元件、中继镜组以及中继棱镜,所述匀化元件、所述中继镜组以及所述中继棱镜沿光轴方向依次设置;
17.一种光学引擎,其特征在于,包括:数字微镜器件、投影镜头、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模块以及权利要求12-16任一项所述的光线匀化模块,所述光线匀化模块匀化并传输所述光源模块出射的光线至所述数字微镜器件;所述投影镜头安装于所述光线匀化模块上,且所述投影镜头被配置为接收所述数字微镜器件的光线并投射至目标物体。
1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学镜头以及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光学引擎,所述光学镜头被构造为采集所述光学引擎投射至目标物体的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