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8411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组合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灯具,特别是有关于一种质轻且易于收纳的组合式灯具。
背景技术
自从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之后,人类的夜生活也因为有了照明器具,而开始变得多采多姿。尤其在人类的居住型态朝向大型、集中的集合式住宅演变下,照明器具在人类生活所扮演的角色也相形重要。例如,大楼或厂房内的日间照明,便有赖于各种不同照明器具的辅助,而无法只是取用自然光源,于是,照明器具的需求则不分昼夜,而人类的活动亦可不受限于日夜的循环。
习知如层板灯、吸顶山型灯具、吸顶工事灯具、中东型灯具与标准型灯具等,除了用以装置灯管的灯脚外,灯具本体多为金属材料整体制作而成。金属整体制作而成的灯具虽然具有较佳的刚性,但却因无法折叠而导致收纳运送的不便性,且因金属材料本身的导电特性,灯具本身即有漏电而导致不安全的疑虑。此外,金属整体制作而成的灯具,通常也会有质量重、成本高等不同的缺失。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灯具,以不占体积的板材来制作灯具本体,再辅以数量不等的周边元件组合而成,以利于收纳运送,由于该组合式灯具是以质轻且不导电的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PP)瓦楞板来制作灯具本体,因此无漏电的危险,并可以提高灯具的市场竞争力。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合式灯具,该组合式灯具至少包括灯具本体、第一灯脚座、第二灯脚座、第一灯脚及第二灯脚,其中,该灯具本体是由一板材制作而成,并具有第一端与第二端,第一端开设有第一孔位,第二端开设有第二孔位;第一灯脚座设置于灯具本体的第一端,并具有对应于第一孔位的第三孔位;第二灯脚座设置于灯具本体的第二端,并具有对应于第二孔位的第四孔位;第一灯脚设置于第一孔位及第三孔位中,而第二灯脚则设置于第二孔位及第四孔位中。
在一实施例中,可以使用易于折叠的聚丙烯瓦楞板来制作各种不同形状的灯具本体,例如以聚丙烯瓦楞板分别折叠为方形长条体、梯形长条体、三角形长条体、五角形长条体或维持平板形状,再与数量不等的可以聚氯乙烯制作的灯脚座、灯脚与侧板等组合为层板灯具、中东型灯具、吸顶山型灯具、吸顶工事灯具或标准型灯具等,以利于收纳运送,并易于在施工现场组合的质轻、环保、安全且成本低廉的组合式灯具。
综上所述,将本实用新型组合式灯具的进步功效阐明如下1、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灯具,以不占体积的板材来制作灯具本体,再辅以数量不等的周边元件组合而成,可便于收纳运送。
2、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灯具,以质轻且不导电的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PP)瓦楞板来制作灯具本体,除了收纳运送的便利性外,更无漏电的危险。
3、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灯具,以环保无毒、耐燃且成本低廉的聚丙烯瓦楞板来制作灯具本体,可提高灯具的市场竞争力。

图1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分解立体图。
图2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组合立体图。
图3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分解立体图。
图4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组合立体图。
图5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分解立体图。
图6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组合立体图。
图7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分解立体图。
图8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组合立体图。
图9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分解立体图。
图10是显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组合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以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图1及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图示,图中,此组合式灯具10包括灯具本体11、灯脚座12与13及灯脚14与15。
其中,灯具本体11可以是由例如聚丙烯瓦楞板的板材制作而成,聚丙烯瓦楞板除了质轻且易于折叠外,更具有环保无毒、不导电、耐燃及成本低廉的特性,十分适于制作环保、安全且易于收纳的组合式灯具。
如图1所示,灯具本体11具有第一端111与第二端112,第一端111开设有长方形孔位113,第二端112开设有长方形孔位114,且灯具本体11的两侧边115与116也分别设置有多个面扣117。因此,可于运送时,将灯具本体11摊平包装,以减低运送时所占用的体积,并于施工现场组装时,才将其折叠并扣合为方形长条状的灯具本体11。此外,灯脚座12上具有对应于孔位113的长方形孔位123,灯脚座13则具有对应于孔位114的长方形孔位134。
组装时,将灯脚座12与13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11的第一端111与第二端112,再将灯脚14依序穿过孔位113与123,使灯脚14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12上,而使灯脚座12与灯具本体11的第一端111相结合。另外,灯脚15则依序穿过孔位114与134,使灯脚15的卡榫同样地卡合于灯脚座13上,而使灯脚座13与灯具本体11的第二端112相结合。于是,灯具本体11、灯脚座12与13及灯脚14与15等便可组装为一层板灯具或一中东型灯具。
图3及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图示,图中,此组合式灯具30包括灯具本体31、灯脚座32与33及灯脚34与35。
其中,灯具本体31同样可以是由例如聚丙烯瓦楞板的板材所制作。如图3所示,灯具本体31具有第一端311与第二端312,第一端311开设有长方形孔位313,第二端312开设有长方形孔位314,且灯具本体31的适当位置也分别设置多个面扣317。因此,可于运送时,将灯具本体31摊平包装,以减低运送时所占用的体积,并于施工现场组装时,才将其折叠并扣合为梯形长条状的灯具本体31。此外,灯脚座32上具有对应于孔位313的长方形孔位323,灯脚座33则具有对应于孔位314的长方形孔位334。
组装时,将灯脚座32与33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31的第一端311与第二端312,再将灯脚34依序穿过孔位313与323,使灯脚34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32上,而使灯脚座32与灯具本体31的第一端311相结合。另外,灯脚35则依序穿过孔位314与334,使灯脚35的卡榫同样地卡合于灯脚座33上,而使灯脚座33与灯具本体31的第二端312相结合。于是,灯具本体31、灯脚座32与33及灯脚34与35等便可组装为一单管吸顶山型灯具。
图5及图6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图示,图中,此组合式灯具50包括灯具本体51、灯脚座52与53及灯脚54、55、56与57。
其中,灯具本体51可以是由例如聚丙烯瓦楞板的板材所制作。如图5所示,灯具本体51具有第一端511与第二端512,第一端511开设有长方形孔位513与515,第二端512开设有长方形孔位514与516,且灯具本体51的适当位置也分别设置多个面扣517。因此,可于运送此组合式灯具50时,将灯具本体51摊平包装,以减低运送时所占用的体积,并于施工现场组装时,才将其折叠并扣合为三角形长条状的灯具本体51。此外,灯脚座52上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513与515的长方形孔位523与525,灯脚座53则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514与516的长方形孔位534与536。
组装时,将灯脚座52与53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51的第一端511与第二端512,再将灯脚54依序穿过孔位513与523,使灯脚54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52上,并将灯脚55依序穿过孔位515与525,使灯脚55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52上,而使灯脚座52与灯具本体51的第一端511相结合。另外,灯脚56则依序穿过孔位514与534,使灯脚56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53上,并将灯脚57依序穿过孔位516与536,使灯脚57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53上,而使灯脚座53与灯具本体51的第二端512相结合。于是,灯具本体51、灯脚座52与53及灯脚54、55、56与57等便可组装为一双管吸顶山型灯具。
图7及图8是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图示,图中,此组合式灯具70包括灯具本体71、灯脚座72与73、灯脚74、75、76与77及反射板78。
其中,灯具本体71可以是由例如聚丙烯瓦楞板的板材所制作。如图7所示,灯具本体71具有第一端711与第二端712,第一端711开设有长方形孔位713与715,第二端712开设有长方形孔位714与716,且灯具本体71的适当位置也分别设置多个面扣717。因此,可于运送此组合式灯具70时,将灯具本体71摊平包装,以减低运送时所占用的体积,并于施工现场组装时,才将其折叠并扣合为五角形长条状的灯具本体71。
此外,灯脚座72上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713与715的长方形孔位723与725,灯脚座73则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714与716的长方形孔位734与736。而反射板78亦分别具有对应于孔位713、714、715与716的长方形孔位783、784、785、786。
组装时,将灯脚座72与73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71的第一端711与第二端712,再将灯脚74依序穿过孔位713、723与783,使灯脚74的卡榫卡合于反射板78上,并将灯脚75依序穿过孔位715、725与785,使灯脚75的卡榫卡合于反射板78上,而使反射板78、灯脚座72与灯具本体71的第一端711相结合。另外,灯脚76则依序穿过孔位714、734与784,使灯脚76的卡榫卡合于反射板78上,并将灯脚77依序穿过孔位7 16、736与786,使灯脚77的卡榫卡合于反射板78上,而使反射板78、灯脚座73与灯具本体71的第二端712相结合。于是,灯具本体71、灯脚座72与73、灯脚74、75、76与77及反射板78等便可组装为一吸顶工事灯具。
图9及图10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的组合式灯具图示,图中,此组合式灯具90包括灯具本体91、灯脚座92与93、灯脚921、922、923、924、931、932、933与934、侧板94与95及反射板96。
其中,灯具本体91可以是由例如聚丙烯瓦楞板的板材所制作,由于此灯具本体91的平面面积较大,为了减低运送时所占用的体积,故可于运送时沿图中虚线裁切,而于施工现场组装时才将其组立。如图9所示,灯具本体91具有第一端911、第二端912与两侧边913、914,第一端911开设有4个长方形孔位915,第二端912亦开设有4个长方形孔位916。此外,灯脚座92上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915的四个长方形孔位925及容纳灯具本体91的沟槽918,灯脚座93也具有分别对应于孔位916的四个长方形孔位及容纳灯具本体91的沟槽(未绘示),侧板94与95也同时具有容纳灯具本体91的沟槽917。
组装时,将灯脚座92与93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91的第一端911与第二端912,使灯具本体91分别插入灯脚座92与93的沟槽918,再将侧板94与95分别靠合于灯具本体91的两侧边913、914,使灯具本体91的两侧边913、914分别插入侧板94与95的沟槽917,并以螺丝99锁固,以将灯具本体91固定于侧板94与95及灯脚座92与93之间。之后,灯脚921、922、923与924依序穿过孔位915与925,使灯脚921、922、923与924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92上,而与灯脚座92相结合。灯脚931、932、933与934依序穿过孔位916与灯脚座93的长方形孔位,使灯脚931、932、933与934的卡榫卡合于灯脚座93上,而与灯脚座93相结合。于是,灯具本体91、灯脚座92与93、灯脚921、922、923、924、931、932、933与934及侧板94与95等便可组装为一轻钢架嵌入式标准型灯具或一吸顶式标准型灯具。
此外,为了进一步改善组合式灯具90的发光效率,可以使用3根固定杆97来将图中四个弧形内凹反射板96,分别锁固于灯脚座92与93及侧板94与95上,也就是设置于灯具本体91的前方,以将灯管向灯具本体91方向照射的光线向外反射,减少光能的损失。
本实施例中,虽然是以能够装置四个灯管的标准型灯具为例,然熟习此技艺者应知,经由变更灯具本体91与灯脚座92与93的尺寸,即可组装为能够装置两个或三个灯管的标准型灯具。
前述实施例中,灯脚座12、13、32、33、52、53、72、73、92与93等可以使用例如是铝等金属或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简称PVC)的材料来制作,侧板94与95也可以使用例如铝等金属材料或聚氯乙烯来制作,以强化完成组装的组合式灯具10、30、50、70与90的刚性。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习此技艺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各种更动与润饰,亦属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灯具本体,是由一板材制作而成,并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该第一端开设有一第一孔位,该第二端开设有一第二孔位;一第一灯脚座,设置于该第一端,并具有对应于该第一孔位的一第三孔位;一第二灯脚座,设置于该第二端,并具有对应于该第二孔位的一第四孔位;一第一灯脚,设置于该第一孔位及该第三孔位中;以及一第二灯脚,设置于该第二孔位及该第四孔位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板材是一聚丙烯瓦楞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板材折叠为方形长条状的该灯具本体,并与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灯脚及该第二灯脚组合为一层板灯具或一中东型灯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板材折叠为梯形长条状的该灯具本体,并与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灯脚及该第二灯脚组合为一单管吸顶山型灯具。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第三灯脚及一第四灯脚,该灯具本体的该第一端还开设有一第五孔位,该第二端还开设有一第六孔位,该第一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五孔位的一第七孔位,该第二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六孔位的一第八孔位,该板材折叠为三角形长条状的该灯具本体,并与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灯脚、该第二灯脚、该第三灯脚及该第四灯脚组合为一双管吸顶山型灯具。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反射板、一第三灯脚及一第四灯脚,该灯具本体的该第一端还开设有一第五孔位,该第二端还开设有一第六孔位,该第一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五孔位的一第七孔位,该第二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六孔位的一第八孔位,该板材折叠为五角形长条状的该灯具本体,并与该反射板、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灯脚、该第二灯脚、该第三灯脚及该第四灯脚组合为一吸顶工事灯具。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第一侧板、一第二侧板、至少一第三灯脚及至少一第四灯脚,该灯具本体的该第一端还开设有至少一第五孔位,该第二端还开设有至少一第六孔位,该第一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五孔位的至少一第七孔位,该第二灯脚座还开设有对应于该第六孔位的至少一第八孔位,该灯具本体与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侧板、该第二侧板、该第一灯脚、该第二灯脚、该至少一第三灯脚及该至少一第四灯脚组合为一标准型灯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板及该第二侧板是以螺丝分别锁合于该第一灯脚座及该第二灯脚座,将该灯具本体固定于该第一灯脚座、该第二灯脚座、该第一侧板与该第二侧板之间。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内凹反射板,分别设置于该灯具本体前方。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灯脚座及该第二灯脚座的材料是聚氯乙烯。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扣合该板材的面扣。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灯脚座是以该第一灯脚依序穿过该第一孔位与该第三孔位,而卡合于该灯具本体,该第二灯脚座是以该第二灯脚依序穿过该第二孔位与该第四孔位,而卡合于该灯具本体。
专利摘要一种组合式灯具,至少包括灯具本体、第一灯脚座、第二灯脚座、第一灯脚及第二灯脚,该灯具本体是由一板材制作而成,并具有第一端与第二端,第一端开设有第一孔位,第二端开设有第二孔位;第一灯脚座设置于灯具本体的第一端,并具有对应于第一孔位的第三孔位;第二灯脚座设置于灯具本体的第二端,并具有对应于第二孔位的第四孔位;第一灯脚设置于第一孔位及第三孔位中,而第二灯脚则设置于第二孔位及第四孔位中;该灯具本体可以使用易于折叠的聚丙烯瓦楞板来制作成各种不同形状,再与数量不等的灯脚座、灯脚与侧板等组合为多种灯具,以利于收纳运送,并易于在施工现场组合的质轻、环保、安全且成本低廉的组合式灯具。
文档编号F21V17/00GK2913838SQ20062011518
公开日2007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18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18日
发明者王杰永 申请人:王杰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