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放电灯和具有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机动车前照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5826阅读: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气体放电灯和具有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机动车前照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灯包括用于将灯 固定在前照灯的反射器上的灯头和具有沿着灯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的燃烧器,在所 述玻璃泡壳中,在接通灯时构成有电弧。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前照灯,其包括用于放射出光线的气体放电灯和用 于聚束放射出的光线的反射器。
背景技术
多年以来在不同的实施形式和不同的制造商中已知这种气体放电灯和前照灯。所 有目前在市场上可买到的气体放电灯满足在ECE (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R98和R99中规 定的技术要求。在ECE法规R98中概括了用于具有气体放电灯的前照灯的规定,并且在ECE 法规R99中规定了用于法规R98中的前照灯的灯的规定。此外,ECE法规R99也包括灯的 精确地预先规定的尺寸以及灯的有关燃烧器的大量其它的参数。沿灯的纵向轴线的方向观 察,在灯头的面向玻璃泡壳的正面上的支承面(所谓的参考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预先 规定的距离精确地为27. 1mm。两条法规R98和R99虽然提及不同类型的气体放电灯,但是 称为“R”类型和“S”类型的灯只是通过印在玻璃泡壳的外侧上的阴影部分(遮光部分)来 区分。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目前在机动车前照灯中使用的所有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对于下面的实施方式而言,反射器的顶点定义为在反射器的顶点的位置上,在目 前通常的灯模块中存在用于容纳灯的玻璃泡壳的孔口,在所述灯模块中,灯从后面平行于 光学轴线插入反射器内。因此,反射器的顶点不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以反射器为基础的基 面的想象的或虚拟的顶点称为顶点。即使在所谓的任意形状反射器中,反射器的形状以基 面为基础,那么为了在确定的点上获得任意形状,或多或少地偏离所述基面,以便获得希望 的光分布。基面能够通过反射器表面的插补得到。从ECE法规R99产生以来,照明技术发展很快。如今的前照灯在技术上继续发展 成,使得反射器能够具有非常小的且紧凑的焦距,也就是说,在虚拟的反射器顶点和电弧的 在焦点上的位置之间的距离小,至少明显地小于在ECE法规R99中规定的27. 1mm。这适用 于反射系统(具有反射模块的前照灯)并且同样也适用于投射系统(具有投射模块的前照 灯),其中在投射系统中特别强地显示出具有较小的焦距的反射器的趋势。为了能够在具有带有小焦距的反射器的前照灯中使用在参考平面和电弧的中点 之间具有27. Imm的距离的气体放电灯,在灯头上构成的支承面必须远远地移动到反射器 的顶点的后面。因此,与由于光学构造实际需要的相比,气体放电灯更远地向后突出于反射 器背壁。这意味着,尽管做了减小灯模块的尺寸的所有努力,例如通过在灯模块的反射器和 其它光学效果的部件的范围内的经济效益提高使反射器的焦距变小,但是灯模块的尺寸实 际上几乎不会变得较小,因为在具有较小的焦距的反射器中,气体放电灯比在具有较大的 焦距的传统的反射器中更远地向后突出于反射器背壁。因为灯在更换时通常平行于光学轴 线向后从反射器中拔出,所以由于灯的长的结构形式,在灯模块后面也需要较大的操作区域。同样对于灯模块而言,在所述灯模块中,灯不是从后面,而是从侧面插入反射器内,需要具有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大于27. Imm的距离的气体放电灯。这样的灯目 前在市场上是无法买到的。目前基于这个原因,具有从侧面插入的灯的灯模块必须与具有 27. Imm的距离的现有的灯相匹配,这能够在灯模块的尺寸、经济性和效率方面导致不利情况。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如下构成和改进一种开头所述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在灯 模块和前照灯的设计和制造时,以尽可能少的附加费用获得更多的灵活性。前照灯的尺寸 的明显的减少是尤其值得期望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以开头所述类型的气体放电灯为出发点提出,通过有关灯的 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气体放电灯的改变,以及通过灯头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 化,获得灯的结构。已知的灯通过目前有效的ECE法规R99限定。因此根据本发明提出一 种气体放电灯,所述气体放电灯在至少一个有关燃烧器的参数方面不同于在ECE法规R99 中限定的已知的灯。灯的所有部分理解为按照目前的说明的燃烧器,所述所有部分由灯头 保持。这些尤其是玻璃泡壳、包含在玻璃泡壳中的用于能量供给的导线和在之间构成有电 弧的电极,以及玻璃泡壳的填充物。本发明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但是根据本发明的原理,也能够毫无困难地用于卤 素灯。因此,实施方式以相应的方式也适用于卤素灯。也在这些卤素灯中能够有意义的是, 相对于已知的卤素灯改变有关灯的燃烧器的参数,并且相对于已知的卤素灯变化灯头的编 码,以便在具有卤素灯的灯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中获得更多的灵活性。通过在至少一个参数方面改变本身已知的灯,最快且最简单地实现本发明。通过 本身已知的灯的变型或参数变化,能够在灯的技术实现和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节省时间和费 用。有利的是,可变参数涉及燃烧器的几何构造。尤其提出,可变参数涉及沿灯的纵向 轴线的方向观察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借助所述支承面,灯在限定的位置上 支承在反射器上。有利的是,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27. 1mm。可替代地提 出,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大于27. 1mm。这个替代形式尤其对于从侧面插入反 射器中的灯而言具有意义。根据本发明的有利的改进形式提出,沿灯的纵向轴线的方向观察在支承面和电弧 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在IOmm和22mm的范围内。尤其优选的是,该距离在15mm和20mm之间 的范围内。借助根据该改进形式的气体放电灯,首先可能的是,实现特别小结构的灯模块并 且因此实现特别小结构的前照灯。在此,始终充分利用用于机动车前照灯的新式的灯模块 的反射器的紧凑的结构形式或小的焦距。气体放电灯的支承面能够非常紧密地在反射器的 背壁上定位,使得设置有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能够尤其短结构地构成。支承面最好构 成在灯头的面向玻璃泡壳的正面上。在平行于光学轴线向后更换灯时获得另一个优点。在取出方向能够向上转向之前,到目前为止的长的结构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必须大致平行于光学轴线非常远地向后移 动,因为否则长的玻璃泡壳碰撞到反射面或反射器的内部中其它区域上。在向后取出根据 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时,取出方向由于变短的玻璃泡壳能够明显较早地向上转向。因此,在 前照灯壳体内的灯模块后面的用于灯更换设有的结构空间明显减小,并且比迄今为止更简 单地进行灯更换。本发明提出,不同于在ECE法规R99中确定的距离,提供具有与分别使用的反射器 的焦点相匹配的距离的其它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因此确保,由灯模块所需的结构空间,尤其 是在反射器后面的结构空间尽可能地小。可变参数能够涉及灯的燃烧器的任意的性质。可变参数最好涉及玻璃泡壳的直 径、灯的光通量、灯的亮度、灯的功率、灯的光颜色、灯的电弧的数量、电弧的相对于灯的纵 向轴线的定向、电弧的相对于灯的纵向轴线的横向位置、玻璃泡壳的填充物或玻璃泡壳的 光谱透射。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有利的改进形式提出,根据前照灯的反射器的焦距来选择在 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灯通过反射器插入到前照灯中。因此,该距离尽可能精确 地与使用的反射器的焦距相一致。气体放电灯最好具有集成的点燃器。在本文中集成是指,点燃器设置在气体放电 灯的背面上。玻璃泡壳能够固定或可拆卸地连接在点燃器内。也尤其优选的是,控制器功能 集成在点燃器内。控制器从机动车的车载电网电压(6V、12V、24V或42V)中产生用于点燃 器的输入电压(大约1000V)以及用于在点燃电弧后气体放电灯稳定工作的工作电压。点 燃器然后将输入电压转换为用于点燃电弧的点燃电压(大约25000V)。在稳定的工作中,点 燃器最好被接通。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形式提出,标准点燃器可与具有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 之间的不同的距离的不同的玻璃泡壳组合,其中气体放电灯具有标准点燃器和具有希望的 距离的玻璃泡壳。因此,根据该实施形式提出,在气体放电灯的制造商中提倡模块化系统。 制造商能够在其制造设备上将一种类型的插头、点燃器和控制器与不同长度的玻璃泡壳 (燃烧器)组合,使得获得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不同的距离。插头、点燃器、甚至控 制器能够组合成一个紧凑的单元,所述单元能够设置在气体放电灯的背面上。也可设想,得 到使用的不同的玻璃泡壳(燃烧器)设置有不同的填充物,以便影响反射出的光线的性质 (例如颜色、光亮度等)。以这种方式能够实现模块化系统,借助所述模块化系统能够特别 简单且经济地制造大量不同类型的气体放电灯,所有都与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点之间的相 对于已知的气体放 电灯减小的距离一致,但是每种类型本身优化地在确定的反射器或确定 的反射器焦距上相一致。为了防止气体放电灯类型中的一个插入错误的反射器中(一方面在支承面和电 弧中心之间的距离,并且另一方面反射器焦距不相匹配),气体放电灯最好提供在灯头区域 内的编码。相应的编码必须构成在灯座或反射器颈部上,所述灯座或反射器颈部容纳灯头。 在借助于压铸法由塑料制成的灯头中能够以简单且低成本的方式通过对于用于灯头的压 铸模而言不同的插入件获得不同的编码。因此编码保证只是品种正确的灯能够嵌入反射器 内。此外,编码也必须确保(正确的)灯正确地装入反射器内。本发明尤其适合于具有最高25W的功率的气体放电灯。与传统的具有大约35W的功率的气体放电灯相反,根据该实施形式的气体放电灯产生少量的废热,使得不具有热问 题的点燃器或组合式点燃-控制器的紧凑的结构形式是可能的。通过较少的耗用功率也许 导致的较少的光功率能够通过在灯模块的反射器或其它光学效果的部件的范围内的经济 效益提高尽可能地得到补偿。对于机动车的驾驶员而言,尽管相对于具有传统的气体放电 灯的前照灯减小了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的尺寸并且减少了耗用功率,但是在机动车前 面的车道的明亮的且远距离的照明方面没有变化。此外特别有利的是,气体放电灯的具有20001m的最大光通量。传统的气体放电灯 具有大约32001m的光通量。为了防止反向驶来的或在前面行驶的行车人员的目眩,对于具 有已知的气体放电灯的前照灯而言,必须规定自动的前照灯调节装置(用于避免在确定的 行驶条件下过高地调节前照灯)和前照灯清洁设备(用于避免由于在前照灯的保护罩上的 污染导致的散射光)。在具有带有只是最大20001m光通量的气体放电灯的前照灯中,在对 于其他的行车人员没有炫目危险的情况下,能够毫无困难地省去自动的前照灯调节装置和 前照灯清洁设备。因为能够取消为了实现这些功能所需的部件,并且能够另外地利用变空 的结构空间,所以在结构限制方面获得优点。此外,相对于传统的前照灯获得明显的结构优 点。通过较少的耗用功率也许导致的较少的光功率能够通过在灯模块的反射器或其它光学 效果的部件的范围内的经济效益提高尽可能地得到补偿。 气体放电灯和反射器为反射模块的有利的部分。但是气体放电灯和反射器为投射 模块(PES模块)的部分也是特别有利的,其中通过反射器反射的光线通过用于产生希望的 光分布的投射透镜投射到机动车前面的车道上。尤其是在新式的投射模块的反射器中,能 够获得被使用的反射器的非常小的尺寸和焦距。在这种情况下,本发明的优点特别体现在, 其能够实现特别小结构的投射模块。当前照灯具有投射模块,并且应该产生具有水平的亮暗边界的光分布时,前照灯 最好具有带有上边缘的遮光装置,其中投射透镜将上边缘作为光分的亮暗边界投射到车道 上。遮光装置能够由多个相对彼此可运动的遮光元件组成,其中各个遮光元件的上边缘形 成遮光装置的由此得到的上边缘。通过遮光元件的相对彼此的运动,能够改变由此得到的 上边缘的位置和分布,使得能够获得具有可变的亮暗边界的合适的光分布。


下面参考附图详细地阐述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例。附图示出图1部分地以截面的形式示出根据优选的实施形式的根据本发明的前照灯的灯 模块,其具有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图2部分地以截面的形式示出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前照灯的灯模块;图3示出根据第一优选的实施形式的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图4示出根据第二优选的实施形式的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以及图5示出根据第三优选的实施形式的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
具体实施例方式在图2中,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用于传统的机动车前照灯的灯模块,其总体上用附图标记1表示。灯模块1构成为投射模块。灯模块1以本身已知的方式单独地或连同其 它灯模块(投射模块或反射模块)一起设置在前照灯的壳体内(未示出)。在光出射方向 上,前照灯壳体具有通过透明的保护罩封闭的光出射孔。
已知的灯模块1包括具有气体放电灯形式的光源2。气体放电灯2具有包围区域 3a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区域内电弧3c被点燃,并且在灯2工作期间保持不变。电弧3c最 好沿着玻璃泡壳3的纵向轴线延伸。此外,气体放电灯2包括灯头4,借助所述灯头,灯2固 定在反射器上。最后,灯2包括点燃器5,所述点燃器从输入电压中产生用于点燃区域3a内 的电弧3c的点燃电压(大约25000V)。输入电压通过输入线由控制器(未示出)供给点燃 器5。控制器从车载电网电压(例如6V、12V、24V和/或42V)中产生用于点燃器5的输入 电压(大约1000V)以及用于在点燃电弧3c后气体放电灯2的稳定的工作的工作电压。此 夕卜,控制器控制或调节灯2的工作,并且例如在短时间电压扰动和电弧3c断开后,设法立即 重新点燃电弧3c。此外,灯模块1包括反射器6,所述反射器例如构成为任意形状反射器。反射器6 部分地以截面的形式示出,使得灯2的设置在反射器内的玻璃泡壳3是可见的。在反射器6 的背面上,在顶点的区域内构成有孔口,通过所述孔口,气体放电灯2的玻璃泡壳3能够从 后面插入反射器内部。孔口通过反射器颈部6a包围,所述反射器颈部形成灯座,并且灯头4 插入所述反射器颈部内。为了将灯2固定在反射器6上,灯头4锁定在反射器颈部6a内。 此外,灯模块1包括投射透镜7,所述投射透镜将由反射器6反射的光束沿光出射方向9投 射到机动车前面的车道上,用于产生希望的光分布。透镜7借助于合适的夹持件8固定在 反射器6的前面的边缘6b上。在反射器6和投射透镜7之间,遮光装置10设置在光路内,为了产生光分布的亮 暗边界,所述遮光装置的上边缘通过透镜7投射到车道上。为了在右行交通和左行交通之 间转换,上边缘能够通过遮光元件的围绕平行于光学轴线11延伸的轴线的运动借助于手 柄IOa手动地转换。此外,遮光装置10能够围绕横向于光学轴线11延伸的水平的轴线向 前翻起,使得遮光板10的上边缘从光路移出。这个翻起运动通过合适的执行机构12(电磁 体或电机,最好是步进电机)导致。通过遮光板10的翻起能够转换在不具有亮暗边界的光 分布(例如远光灯光分布)和具有亮暗边界的光分布(近光灯光分布或雾灯光分布)之间 的光分布。可设想遮光板10的上边缘的位置和分布的其它变形方案,例如通过不同的遮光 元件的相对彼此的运动,尤其是围绕平行于光学轴线延伸的旋转轴线的运动。因此能够获 得合适的光分布。已知的灯模块1的反射器6相对紧凑地构成,并且具有相对小的焦距。气体放电灯 2的产生电弧3c的区域3a应该至少沿轴向方向精确地设置在反射器6的焦点上。在径向 方向上,区域3a设置为大致在侧面相对于光学轴线11偏移,并且因此也相对于焦点偏移。 在现有技术中,只是使用了气体放电灯2,所述气体放电灯具有在灯头4的面向玻璃泡壳3 的正面4a(支承面或参考面)和沿灯2的纵向轴线的方向观察到的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 的精确地为27. Imm的距离a。在灯头的正面上最好构成有三个支承点,所述支承点限定支 承面4a,并且灯头4通过所述支承面支承在反射器6上,以便允许灯2的在轴向方向相对于 反射器6的精确的定位。因此,尽管玻璃泡壳3非常长,产生电弧3c的区域3a或电弧3c的 中心3b能够设置在反射器6的焦点上,但是现有技术中的灯2必须相对于远地向后(反向于光出射方向9)位移。这通过反射器颈部6a的向后延长而导致。但是不利的是,尽管各个部件(反射器6、透镜7、执行机构12等)本身具有紧凑的尺寸,但是已知的灯模块1比 较长。为了在这里设法补救,本发明提出一种气体放电灯2,在所述气体放电灯中,在支 承面4a和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的距离在IOmm和22mm的范围内,最好在15mm和20mm的 范围内。因此,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比已知的气体放电灯明显地短。在图1中示出 具有带有缩短的长度的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根据本发明的前照灯的灯模块1。在图1中,与图2中相同的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当部件与图2中的已知 的灯模块1不同时,才在下面分开地探讨这些部件。首先显著的是,在图1中的根据本发明 的前照灯的灯模块1中的距离a比现有技术中的明显更短地构成。相应地,气体放电灯2 的支承点(所述支承点限定支承面4a)沿光出射方向9更远地向前位移,使得气体放电灯 2不再向后非常远地突出于反射器背壁。这能够如下实现,反射器颈部6a比在现有技术中 的明显更短地构成。甚至可设想,比在图1所示的更进一步地缩短反射器颈部6a,使得灯座 在一定程度上集成到反射器背壁中。气体放电灯2的距离a的减小直接有益于灯模块1的长度,并且因此有益于前照 灯的深度。当假设已知的灯模块的长度从透镜7的前面到气体放电灯2的点燃器5的背面 为大约16cm时,借助缩短的气体放电灯,总模块1的长度减少10%以上。通过缩短的气体 放电灯2能够不仅减少灯2的长度,而且需要在灯模块1后面的用于灯更换的小的结构空 间。灯2的最初基本上平行于光学轴线11进行的取出运动能够明显较早的向上或朝另一 侧转向,因为缩短的玻璃泡壳3不像传统的气体放电灯的较长的玻璃泡壳一样快速地撞击 在反射器6的反射面或其它部分上。以这种方式能够在灯模块1的后面节省几个厘米的结 构空间,而不使灯更换因此变困难。因此总体上,仅仅由于提供缩短的气体放电灯就能够使 前照灯壳体的深度减少几个厘米,并且因此相对于具有传统的气体放电灯的相应的壳体减 少多达30%。借助于投射模块1详细说明本发明。显而易见,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不仅 能够插入投射模块1内,而且还能够插入反射模块内。此外可设想,灯2不仅从后面,而且 还从侧面插入反射器6内。那么,玻璃泡壳3的纵向轴线最好基本上横向于光学轴线11延伸。此外,通过玻 璃泡壳3的在光学轴线11下方的设置能够防止,在光束离开反射器6以前,利用于产生光 分布的被反射的光束必须再次穿过玻璃泡壳3,这导致效率的降低。此外可设想,灯2虽然 从后面平行于光学轴线11插入反射器6内,但是电弧3c的纵向伸展不平行于光学轴线11, 而是倾斜于或垂直于光学轴线延伸。能够根据灯模块1的反射器6的焦距来选择在支承面4a (灯头4的正面)和电弧 3c的中心3b之间的距离a,灯2通过反射器插入灯模块1内。因此,根据使用的反射器6 的焦距从IOmm至22mm的需要范围内选择距离a,使得总是能够实现尽可能紧凑的灯模块 1。可设想,提供不同的类型的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例如具有10、12、14、16、18、20、 和22mm距离a并且用于不同灯模块1的用于不同的反射器6,根据反射器6的焦距从这些 类型中分别选择出适合的灯。可设想,不同的灯类型也附加地通过包含在玻璃泡壳3内的 填充物来区别。除了不同的气体,尤其是惰性气体外,这些填充物还能够包括盐和/或金属,尤其是重金属。填充物由于环境原因最好不是汞。 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具有集成的点燃器5。特别有利的是,控制器功能集 成到点燃器5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导线5a不再通向控制器,而是直接通向机动车车载 电网的能源。可设想,标准点燃器5与具有在支承面4a和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的不同的 距离a的玻璃泡壳3组合。在这里“标准”不是指必须为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传统的点燃 器5。相反,“标准”是指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的模块化结构,其中不同尺寸的玻璃泡 壳3能够与相同的点燃器类型,即标准点燃器5组合。标准点燃器5也能够为组合式标准 点燃_控制器,所述标准点燃_控制器同样可与不同尺寸的玻璃泡壳3组合。因此在这种 情况下,气体放电灯2包括标准点燃器5或标准点燃-控制器以及具有所希望的距离a的 玻璃泡壳3。因此当灯2具有大约25W或更小的功率和最大20001m的光通量时,尤其能够实现 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的特别紧凑的灯模块1。这样的灯2产生少量的废热,使得灯2 的零件,尤其是点燃器5或组合式点燃-控制器的电气部件能够特别紧密地且节省空间地 设置。此外,能够省去自动的前照灯调节装置的功能以及前照灯清洁设备,因为在这样的气 体放电灯2中不存在反向驶来的行车人员的目眩的危险。由于在灯模块1的反射器6或其 它光学效果的部件的范围内的经济效益提高,具有新型的气体放电灯2的灯模块1尽管光 通量较少,但是具有与传统的较强的气体放电灯类似的照明强度。在图3至图5中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2的不同的实施形式。灯2包括点 燃器5或组合式点燃-控制器、灯头4以及具有区域3a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区域内电弧3c 被点燃并且保持在所述区域内。图3至5的灯2通过在支承面4a和电弧3c的中心3b之 间的不同大小的距离a彼此区分。可设想,不同的灯2也附加地通过包含在玻璃泡壳3内 的填充物来区分。
权利要求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2),包括灯头(4),其用于将所述灯(2)固定在所述前照灯的反射器(6)上;和燃烧器,其具有沿着所述灯(2)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玻璃泡壳(3)中,在接通灯(2)时构成有电弧(3c),其特征在于,通过有关所述灯(2)的所述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灯的改变,以及通过所述灯头(4)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化,获得所述灯(2)的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参数涉及所述燃烧器的 几何构造。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参数涉及沿所述灯 (2)的所述纵向轴线的方向观察在所述支承面(4a)和所述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的距 离(a),借助所述支承面(4a),所述灯⑵在限定的位置上支承在所述反射器(6)上。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面(4a) 和所述电弧(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小于27. Imm0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面(4a) 和所述电弧(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大于27. Imm0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面(4a)和所述电弧 (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在IOmm和22mm的范围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灯(2)的所述纵向轴线的 方向观察在所述支承面(4a)和所述电弧(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在15mm和 20mm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参数涉 及所述玻璃泡壳(3)的直径、所述灯(2)的光通量、所述灯(2)的亮度、所述灯(2)的功率、 所述灯(2)的光颜色、所述灯(2)的所述电弧(3c)的数量、所述电孤(3c)的相对于所述灯 (2)的所述纵向轴线的定向、所述电弧(3c)的相对于所述灯(2)的所述纵向轴线的横向位 置、所述玻璃泡壳(3)的填充物或所述玻璃泡壳(3)的光谱透射。
9.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泡壳(3) 的所述填充物是无汞的。
10.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泡壳(3) 的纵向伸展倾斜或横向于所述灯⑵的所述纵向轴线延伸。
11.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具有 涂黑的罩。
12.如权利要求3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面(4a) 设置在所述灯头(4)的面向所述玻璃泡壳(3)的正面上。
13.如权利要求3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面 (4a)和所述电弧(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根据所述前照灯的所述反射器(6) 的焦距选择,所述灯(2)通过所述反射器(6)插入在所述前照灯中。
14.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具有 集成的点燃器(5)。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标准点燃器(5)能够与具有在 所述支承面(4a)和所述电弧(3c)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不同的距离(a)的不同的玻璃泡壳(3)组合,其中所述气体放电灯(2)具有所述标准点燃器(5)和具有所述希望的距离 (a)的所述玻璃泡壳(3)。
16.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控制器功能集成到所述 点燃器(5)内。
17.如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具有 第一编码装置,并且所述反射器(6)具有第二编码装置,所述第一和第二编码装置在所述 灯(2)插入所述反射器(6)内时相互配合,使得只是在所述支承面(4a)和所述电弧(3c) 的所述中心(3b)之间的距离(a)与所述反射器(6)的焦距相当的灯(2)能够插入所述反 射器(6)内。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编码装置构成在所述 灯头(4)上,并且所述第二编码装置构成在所述反射器(6)的灯座内。
19.如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具有 最高25W的功率。
20.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具有 20001m的最大光通量。
21.一种机动车的前照灯,包括气体放电灯(2),其用于放射出光线;反射器(6),其用 于聚束所述放射出的光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放电灯(2)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的任 一项构成。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放电灯(2)和所述反射器(6) 为反射模块的部分。
2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放电灯(2)和所述反射器(6) 为投射模块(1)的部分,其中所述通过所述反射器(6)反射的光线通过用于产生希望的光 分布的投射透镜(7)投射到所述机动车前面的车道上。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前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照灯具有带有上边缘的遮光装 置(10),其中所述投射透镜(7)将作为光分布的亮暗边界的上边缘投射到所述车道上。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和具有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机动车前照灯。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2),其包括灯头(4),其用于将所述灯(2)固定在所述前照灯的反射器(6)上;燃烧器,其具有沿着所述灯(2)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玻璃泡壳(3)中,在接通灯(2)时构成有电弧(3c)。为了在设计和制造所述气体放电灯(2)时具有更多的灵活性,提出通过有关所述灯(2)的所述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灯的改变,以及通过所述灯头(4)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化,获得所述灯(2)的结构。为了能够实现尽可能小地构成灯模块(1),提出在支承面(4a)和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在10mm和22mm的范围内。
文档编号F21V13/00GK101872709SQ20101015915
公开日2010年10月27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23日 优先权日2009年4月23日
发明者亨宁·霍格雷费, 恩斯特-奥拉夫·罗森汉, 迈克尔·哈姆, 迈克尔·帕尔克, 马蒂亚斯·布伦德勒 申请人: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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