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照明装置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尤其涉及该照明装置的结构。
背景技术:
请参阅图I所示,图I为传统照明装置之局部示意图。传统照明装置1,例如板灯装置,其内配置有导光板10及光源20。导光板10具有两两相对之四个侧边11。导光板10之入光面位于导光板可呈现出其厚度之其中一侧边11,导光板之出光面12位于其两最大面。光源20大多被放置于入光面11旁,使得光源20所发出的光线22由入光面11进入导光板10内以进行光线传递,通过导光板10的引导下,光线22在导光板10内被引导至出光面12以提供一面光源至外界。然而,由于光源20大多采用发光二极管作为发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因各家厂商设计与制程能力之不同,而有具有不同之发光角度23,所谓之发光角度23是以此发光二极管所能发射光线22之最广之极限角度,故,因为此发光二极管之发光角度23之影响,导光板10对称入光面11之最边缘的角落势必具有较微弱之暗区30,进而无法使此面光源维持最佳的光均匀亮度。由此可见,上述现有的照明装置显然仍存在上述不便与缺陷,而有进一步改良以提升光均匀亮度之空间。因此,如何能有效地解决上述不便与缺陷,实属当前重要研发课题之一,亦成为当前相关领域亟需改进的目标。
发明内容
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旨在解决上述的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另一种照明装置。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包括一导光板;所述导光板包括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一外框;所述外框框接并包围该导光板;该外框包括至少一第一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一侧面;至少一第二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二侧面;以及至少一框接件,连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且位于该第一侧面与该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以及一光条;所述光条包括一基板,位于该第一侧框条内,其一端伸入该框接件内;以及至少一个发光组件,设于该基板之该端,且位于该框接件内。本发明的另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一导光板;所述导光板包括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一外框;所述外框框接并包围该导光板,该外框包括至少一第一侧框条,接合于该导光板之第一侧面;至少一第二侧框条,接合于该导光板之第二侧面;以及至少一框接件,连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以及至少一光条,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与该框接件内;所述光条包括多个发光组件;该光条之长度大于该第一侧面之长度,且该些发光组件至少其中之一位于该框接件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至少一个发光组件伸入框接件内,使得导光板之出光面对应框接件的角落不致存在过大面积之暗区,进而使此照明装置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此外,通过此照明装置之框接件可降低光线自框接件漏光的机会,进而被集中地使用于导光板中。再者,通过此照明装置实体接触光条,可提高散热性能,进而提升光条的使用寿命。
图I为传统照明装置之局部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一实施例中之局部分解图。图3A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此实施例中之立体示意图。
图3B为图3A朝方向D观察框接件之局部透视图。图4A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另一实施例中之局部透视图。图4B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又一实施例之一变化中之局部透视图。图4C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又一实施例之另一变化中之局部透视图。图5A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又一实施例中之局部透视图。图5B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又一实施例之一变化中之局部透视图。图5C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又一实施例之另一变化中之局部透视图。图6为图3A中沿6-6剖面线之一剖视图。图7为图3A中沿7-7剖面线之一剖视图。图8为本发明照明装置于其它实施例中之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发明揭露一种照明装置,降低导光板之入光面之最边缘的角落存在有较微弱暗区的机率,进而使此照明装置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本发明依据一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照明装置。此照明装置包含一导光板、一外框与一光条。导光板包含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外框框接并包围导光板,此外框包含至少一第一侧框条、至少一第二侧框条以及至少一框接件。第一侧框条位于导光板之第一侧面。第二侧框条位于导光板之第二侧面。框接件连接第一侧框条与第二侧框条,且位于第一侧面与第二侧面之交接处。光条包含一基板与至少一个发光组件。基板位于第一侧框条内,其一端伸入框接件内。发光组件设于基板之此端,且位于框接件内。依据一实施例之一变化,此基板之此端实体贴合至框接件之一内壁。依据一实施例之另一变化,此基板之此端被夹合于框接件内。依据另一实施例,发光组件于框接件内朝第一侧面发光。依据又一实施例,导光板更包含一切角面,此切角面位于第一侧面与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且发光组件于框接件内朝切角面发光。具体地,又一实施例之一变化中,基板更包含一弯折部。弯折部位于基板之此端邻近发光组件处,弯折部改变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之出光方向为朝向切角面发光。又一实施例之另一变化中,该光条更包含一楔形块,楔形块位于发光组件与基板之间,以致改变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之出光方向为朝向切角面发光。
再一实施例中,框接件包含一本体、二安装肋与二遮光肋。本体呈中空状,其中二邻接面具有二相互接通的开口,此二开口分别面对第一侧框条与第二侧框条。此二安装肋分别位于此二邻接面对应此二开口之同侧,分别嵌入第一侧框条与第二侧框条内。此二遮光肋分别位于此二邻接面对应此二开口之同侧,相对此些安装肋,分别嵌入第一侧框条与第二侧框条内。又再一实施例中,第一侧框条之断面呈凹字型,包含一第一线状腔室、一第二线状腔室与一立体线状导热柱。第一线状腔室位于第一侧框条之一侧,用以接受此安装肋。第二线状腔室位于第一侧框条之另侧,用以接受此遮光肋。立体线状导热柱介于第一线状腔室与第二线状腔室之间,且隔绝第一线状腔室与第二线状腔室之接通。故,此立体线状导热柱、此第一线状腔室与此第二线状腔室共同定义出一容置空间,上述之光条位于容置空间内,且上述光条之基板实体接触该体线状导热柱。又再一实施例中,照明装置更包含一反射片与一扩散板。导光板位于反射片与扩散板之间。容置空间包含一光条容纳区、一第一线状凹陷部、一第二线状凹陷部、一导光板挟持区。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光条。第一线状凹陷部位于容置空间邻近第一线状腔室之一侦牝用以容纳反射片。第二线状凹陷部位于容置空间邻近第二线状腔室之一侧,用以容纳扩散板。导光板挟持区用以挟持导光板。又再一实施例中,框接件之安装肋于第一侧框条内,与第一侧框条之间保持一间隙。间隙之宽度与光条之线材口径相同。本发明另提供一种照明装置。此照明装置包含一导光板、一外框以及至少一光条。导光板包含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外框框接并包围导光板。此外框包含至少一第一侧框条、至少一第二侧框条以及至少一框接件。第一侧框条接合于导光板之第一侧面。第二侧框条接合于导光板之第二侧面。框接件连接第一侧框条与第二侧框条。光条位于第一侧框条与框接件内,包含多个发光组件。此光条之长度大于第一侧面之长度,且至少一个发光组件位于框接件内。请参阅图2与图3A所示。此实施例中,照明装置100例如为一板灯或一吊灯,包含一导光板200、一外框300与一光源400。导光板200呈板形或楔形,包含相对设置之二主面210以及环绕此些主面210之多个侧面(如220、230)。任一侧面可呈现此导光板200之厚度大小,且任一侧面的面积小于任一前述主面210之面积,并皆邻接于此二主面210之间。任一侧面可当作入光面,用以接收光源400之投射光线。之后,经导光板200的引导,可让投射之光线于导光板200内朝此二主面210出光。具体来说,当主面210呈矩形时,此些侧面为相对设置之二第一侧面220与相对设置之二第二侧面230。此二第一侧面220分别与任一第二侧面230彼此相邻,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当此二主面210分别作为出光面与反射面时,其中至少任一主面210可设置扩散用或反射用之光学微结构图案(图中未示),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主面210也可以完全不具有光学微结构。此外框300包围并框接导光板200,以便固持导光板200。此外框300配合导光板200之外型而提供多个侧框条。此实施例中,当导光板200之主面210呈矩形时,外框300包含二相对设置之第一侧框条310与二相对设置之第二侧框条330。此二第一侧框条310与此二第二侧框条330皆为可分离地组装于导光板200之各侧面。此些第一侧框条310位、于导光板200之第一侧面220。例如,此些第一侧框条310分别——地夹固于导光板200邻近此些第一侧面220之侧缘,使得导光板200之此些第一侧面220分别被接合或设置于此些第一侧框条310之内,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同理,此些第二侧框条330位于导光板200之第二侧面230。例如,此些第二侧框条330分别——地夹固于导 光板200邻近此些第二侧面230之侧缘,使得导光板200之此些第二侧面230分别被接合或设置于此些第二侧框条330之内,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任二相邻之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之间都设有一框接件340。框接件340连接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例如,框接件340同时伸入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使得框接件340位于第一侧面220与第二侧面230之交接处(如此图中为第一侧面220与第二侧面230之最边缘的同一角落),亦即导光板200部份之第一侧面220与部份之第二侧面230位于框接件340内。请参阅图2、图3B与图4A所示。光源400例如为光条或灯管等,以下以光条410(light bar)为例,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一或多个光条410位于一第一侧框条310与其框接件340内。具体来说,光条410包含一基板420与多个第一发光组件430 (例如发光二极管或灯泡等)与一或多个第二发光组件440 (例如发光二极管或灯泡等)。基板420例如是硬式电路板、软式电路板或金属板。基板420整体大致都位于第一侧框条310内,只是相对两端或至少一端伸入与第一侧框条310邻接的框接件340之内部空间346 (图3B)。第一发光组件430设于基板420上且朝向第一侧面220发光,而且,此些第二发光组件440中至少一个设于基板420伸入框接件340内之此端,以致此(些)第二发光组件440位于框接件340内,并朝向第一侧面220最边缘处发光(图4A)。换句话说,当主面210被此些第一侧框条310与此些第二侧框条330组装后所露出之区域称「可视区」,光条410的长度LI大于「可视区」的长度12(图3八)。故,如图4A,当位于框接件340内之第二发光组件440朝第一侧面220最边缘处发出光R时,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对应框接件340的角落便因有足够光线补偿而不致存在过大之暗区,便可使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又,另一选项中,由于此照明装置100之框接件340本身具不透光特性,可遮蔽光源400自外框300露出之光线,降低光线自框接件340漏光的机会,进而使光线R被集中使用于导光板200中。此外,复请参阅图2与图3A所示。此些框接件340中的每一个或至少呈对角关系的任二框接件340中的每一个皆包含一吊绳孔370。每一吊绳孔370可供至少一悬吊绳500安装其中,以便悬吊绳500支撑外框300,进而让照明装置100可悬吊于半空并提供照明。悬吊绳500之一端配置有一固定螺件501,由固定螺件501固定于吊绳孔370内。复请参阅图2与图4B所示。当光条410之基板420伸入框接件340之一端实体接触框接件340内之内壁时,使得第一发光组件43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所散发出的热H经基板420,被导引至框接件340、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上,通过增加散热面积,以提闻光条410之散热性能,进而提升光条410的使用寿命。此变化中,框接件340内具有一突起之散热块350,散热块350与框接件340 —体成形或至少实体接触,基板420伸入框接件340内之一端固定地或活动地贴合此框接件340之内壁(如散热块350),使得第一发光组件43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所散发出的热H可经由散热块350被引导到框接件340、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上。复请参阅图2与图4C所示。此变化中,框接件340内具有一夹件360,夹件360具有一夹持空间361,夹持空间361与基板420伸入框接件340内之方向呈一直线。夹件360与框接件340 —体成形或至少实体接触,当基板420之一端伸入框接件340内时,基板420之此端可沿其伸入方向进入夹持空间361内,以致被夹件360固定地或活动地夹合,使得基板420与夹件360实体接触,进而实现第一发光组件43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所散发出的热H可经由散热块350被引导到框接件340、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上。复请参阅图2与图5A所示。当出光面呈矩形时,此些侧面为相对设置之二第一侧面220与相对设置之二第二侧面230,此二第一侧面220分别与任一第二侧面230彼此相邻,且光条410之长度LI (图5A)大于第一侧面220之长度L3 (图2),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
导光板200更包含一或多个切角面240。切角面240位于第一侧面220与第二侧面230之交接处(如此图中为第一侧面220与第二侧面230之最边缘的同一角落位置),且切角面240邻接第一侧面220与第二侧面230。此些第二发光组件440中至少一个伸入框接件340内,以致此(些)第二发光组件440位于框接件340内,并朝向切角面240发光R。故,当位于框接件340之内部空间346之第二发光组件440朝切角面240发光R时,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对应框接件340的角落便因有足够光线补偿而避免存在过大之暗区,便可使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复请参阅图2与图5B所示。基板420更包含一弯折部421。弯折部421位于基板420伸入框接件340之一端且邻近发光组件处,弯折部421以致基板420呈弯折状,而改变发光组件之发光角度位于切角面240上,亦即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A之出光方向由朝第一侧面220之方向被改为朝向切角面240发光。故,当位于框接件340内之第二发光组件440笔直地正向切角面240发光时,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对应框接件340的角落便因有足够光线补偿而避免存在过大之暗区,便可使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复请参阅图2与图5C所示。光条410更包含一楔形块422。楔形块422例如为焊料,位于基板42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之间。楔形块422具有一斜面423,第二发光组件440被固设于斜面423上,使得楔形块422位于第二发光组件440与基板420之间,且第二发光组件440之发光面与基板420之表面呈倾斜状,以致改变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A之出光方向由朝第一侧面220之方向被改为朝向切角面240发光。故,当位于框接件340内之第二发光组件440笔直地正向切角面240发光时,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对应框接件340的角落便因有足够光线补偿而避免存在过大之暗区,便可使此照明装置100之出光面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复请参阅图2与图6所示。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之内部结构皆相同,以下仅说明第一侧框条310之内部结构,即可以此类推得知第二侧框条330之内部结构。第一侧框条310之断面(即横截面)呈凹字型,包含呈线状延伸之一第一线状腔室311、一第二线状腔室313与一立体线状导热柱315。第一线状腔室311、第二线状腔室313与立体线状导热柱315之长轴延伸方向都与第一侧框条310之长轴延伸方向X平行。第一线状腔室311位于第一侧框条310上半部之一侧,具有面向框接件340之两相对设置之第一腔口 312 (图2),可接受框接件340之一部分插入。第二线状腔室313位于第一侧框条310下半部之一侧,具有面向框接件340之两相对设置之第二腔口 314 (图2),可接受框接件340之另一部分插入。立体线状导热柱315介于第一线状腔室311与第二线状腔室313之间,隔绝第一线状腔室311与第二线状腔室313之接通,且与第一侧框条310内壁一体成型或至少实体接触。第一线状腔室311、第二线状腔室313与立体线状导热柱315共同定义出一容置空间320。容置空间320接通外界,以供放置光条410、导光板200及其它光学组件。光条410位于容置空间320内,且光条410之基板420背对第一发光二极管之一面实体接触立体线状导热柱315。当光条410之基板420背对第一发光二极管之一面实体接触立体线状导热柱315时,第一发光组件43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所散发出的热H经基板420,被导引至第一侧框条310外表面,通过增加散热面积,以提高光条410之散热性能,进而提升光条410的使用 寿命。此外,任一第一侧框条310与任一第二侧框条330之外表面都有波浪纹表面316,此些波浪纹表面316不只可提供美观纹路,也可增加更多的散热表面积。复参阅参阅图2与图6所不。容置空间320包含一光条容纳区321、一导光板挟持区322与一光学组件容纳区323。光条容纳区321、导光板挟持区322与光学组件容纳区323之长轴延伸方向都与第一侧框条310之长轴延伸方向X平行。导光板挟持区322介于光条容纳区321与光学组件容纳区323之间,且接通光条容纳区321与光学组件容纳区323。导光板挟持区322较光条容纳区321与光学组件容纳区323薄或窄,可因此挟持导光板200于导光板挟持区322内,使得导光板200具第一侧面220之一侧位于导光板挟持区322内,导光板200其余部份经光学组件容纳区323伸出容置空间320。光条容纳区321可容纳上述光条410,使得光条410嵌设于光条容纳区321内,其基板420直接贴覆立体线状导热柱315。如此,通过立体线状导热柱315之金属散热能力,第一发光组件430与第二发光组件440所散发出的热可经基板420,而被导引至第一侧框条310之上表面与下表面,提高热被扩散至空中的机会。此外,上述光条410位于光条容纳区321内,其第一发光组件430之发光面面向导光板挟持区322与光学组件容纳区323,使得第一发光组件430之光线可自导光板挟持区322内之导光板200之第一侧面220进入导光板200。光学组件容纳区323接通导光板挟持区322与光条容纳区321,用以容纳上述之光学组件。光学组件包含一反射片250与一扩散板260,导光板200位于反射片250与扩散板260之间。光学组件容纳区323包含一第一线状凹陷部324与一第二线状凹陷部325。第一线状凹陷部324位于容置空间320邻近第一线状腔室311之一侧,且朝第一线状腔室311凹陷,以容纳反射片250。第二线状凹陷部325位于容置空间320邻近第二线状腔室313之一侧,且朝第二线状腔室313凹陷,以容纳扩散板260。如此,通过第一线状凹陷部324与第二线状凹陷部325之预先配置,可方便人员朝光学组件容纳区323直接插设反射片250与扩散板260分别于第一线状凹陷部324与第二线状凹陷部325中,便可轻易使反射片250与扩散板260分别配置于导光板200两面预定之位置;不需如传统方式需先将反射片与扩散板分别配置于导光板两面预定之位置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导光板插入框条中。
复参阅参阅图2与图3B所示。框接件340包含一本体342、二安装肋343与二遮光肋344。本体342呈中空状,具有一内部空间346,以供基板420—端之第二发光组件440伸入框接件340内。具体来说,如图2所述,框接件340呈矩形体,其中二邻接面具有二相互接通的 开口 345,此二开口 345皆接通内部空间346。此二开口 345分别面对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且其中面对第一侧框条310之开口 345可供光条410之基板420 —端上之第二发光组件440伸入其中。此二安装肋343分别位于此二邻接面对应其开口 345之同侧,可分别活动地嵌入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之第一腔口 312内。此二安装肋343分别嵌入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之第一腔口 312后,第一侧框条310、第二侧框条330可通过螺栓B与框接件340相固定。此二遮光肋344分别位于此二邻接面对应其开口 345之同侧,并相对此些安装肋343设置。此二遮光肋344分别嵌入第一侧框条310与第二侧框条330之第二腔口 314内。如此,当此二遮光肋344分别嵌入第一侧框条310之第二腔口 314与第二侧框条330之第二腔口 314后,此二遮光肋344遮蔽于第一侧框条310与框接件340之间的缝隙,故,可降低光线自框接件340漏光的机会,进而被集中地使用于导光板200中。此外,此些框接件340中的其中之一包含一出线孔380。出线孔380与吊绳孔370同面,可供上述光源400之电源线材C穿越并配置其中。复参阅参阅图2与图7所示。框接件340之安装肋343可插入于第二侧框条330之其中一第一腔口 312 (图2)内,并与第二侧框条330内壁之间保持一间隙G (图7)。框接件340之遮光肋344可插入于第二侧框条330之其中一第二腔口 314 (图2)内,并与第二侧框条330内壁之间保持一间隙G(图7)。如此,由于此间隙G之宽度与上述光条410之电源线材C之口径相同,电源线材C便可被定位于第二侧框条330内,不致产生非预期的移位,实现电源线材C被隐藏并定位于第二侧框条330内的目的,进而避免电源线材C杂乱与不美观的情况产生。参阅参阅图8所示。此实施例中,照明装置不仅限于矩形状,其它多边形如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或八边形也都属于本发明所述之范围内。举例而言,当主面211呈五边形时,此些侧面为五个侧面221,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此外框301配合导光板201之外型而包围并框接导光板201。此实施例中,当导光板201之主面211呈五边形时,外框301由五个第三侧框条331所组成。此些第三侧框条331皆为可分离地组装于导光板201之各侧面221。此些第三侧框条331分别位于导光板201之侧面221。例如,分别——地夹固于导光板201邻近此些侧面221之侧缘,使得导光板201之此些侧面221分别被接合或设置于此些第三侧框条331之内,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此外,任二相邻之第三侧框条331之间都设有一框接件341。框接件341同时伸入此二相邻之第三侧框条331,使得框接件341位于此二相邻之第三侧框条331之交接处。框接件341之内部结构与上述各实施例所揭露框接件之内部结构皆相同,在此不再加以赘述。本发明所揭露如上之各实施例中,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习此技艺的,在不脱离本发明之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各种之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发明之保护范围当视后附之权利要求范围所界定的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一导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包括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一外框;所述外框框接并包围该导光板;该外框包括至少一第一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一侧面;至少一第二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二侧面;以及至少一框接件,连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且位于该第一侧面与该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以及一光条;所述光条包括一基板,位于该第一侧框条内,其一端伸入该框接件内;以及至少一个发光组件,设于该基板之该端,且位于该框接件内。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板之该端贴合该框接件之一内壁。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板之该端被夹合于该框接件内。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组件在该框接件内朝该第一侧面发光。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导光板还包括一切角面;该切角面位于该第一侧面与该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且该发光组件在该框接件内朝该切角面发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板还包括一弯折部,位于该基板之该端邻近该发光组件处,该弯折部改变该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之出光方向为朝向该切角面。
7.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接件包括一本体,呈中空状,其中二邻接面具有二相互接通的开口,该二开口分别面对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且该二开口其中之一接收该基板之该端上之该发光组件;二安装肋,分别位于该二邻接面对应该二开口之同侧,分别嵌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内;以及二遮光肋,分别位于该二邻接面对应该二开口之同侧,相对该些安装肋设置,分别嵌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框条之断面呈凹字型,包括一第一线状腔室,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之一侧,用以接受该安装肋;一第二线状腔室,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之另侧,用以接受该遮光肋;以及一立体线状导热柱,介于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之间,且隔绝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之接通;该立体线状导热柱、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共同定义出一容置空间,该光条位于该容置空间内,且该基板实体接触该立体线状导热柱。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反射片与一扩散板;该导光板位于该反射片与该扩散板之间;以及该容置空间包括一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该光条;一导光板挟持区,接通该光条容纳区,用以挟持该导光板;以及一光学组件容纳区,接通该导光板挟持区与该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该导光板、该反射片与该扩散板;该光学组件容纳区包括一第一线状凹陷部,位于该容置空间邻近该第一线状腔室之一侧,用以容纳该反射片;以及一第二线状凹陷部,位于该容置空间邻近该第二线状腔室之一侧,用以容纳该扩散板。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接件之该安装肋于该第一侧框条内,与该第一侧框条之间保持一间隙,该间隙之宽度与该光条之线材口径相同。
11.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一导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包括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一外框;所述外框框接并包围该导光板,该外框包括至少一第一侧框条,接合于该导光板之第一侧面;至少一第二侧框条,接合于该导光板之第二侧面;以及至少一框接件,连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以及至少一光条,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与该框接件内;所述光条包括多个发光组件;该光条之长度大于该第一侧面之长度,且该些发光组件至少其中之一位于该框接件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条之一端贴合该框接件之一内壁。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条之一端被夹合于该框接件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一发光组件在该框接件内朝该第一侧面发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导光板还包括一切角面;该切角面位于该第一侧面与该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且该一发光组件于该框接件内朝该切角面发光。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条邻近该框接件之一端呈弯折状,以致位于该框接件内之该一发光组件之一最大出光轴之出光方向改朝向该切角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接件包括一本体,呈中空状,其中二邻接面具有二相互接通的开口,该二开口分别面对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且该二开口其中之一接收该基板之该端上之该发光组件;二安装肋,分别位于该二邻接面对应该二开口之同侧,分别嵌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内;以及二遮光肋,分别位于该二邻接面对应该二开口之同侧,相对该些安装肋设置,分别嵌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内。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框条之断面呈凹字型,包括一第一线状腔室,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之一侧,用以接受该安装肋;一第二线状腔室,位于该第一侧框条之另侧,用以接受该遮光肋;以及一立体线状导热柱,介于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之间,且隔绝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之接通;该立体线状导热柱、该第一线状腔室与该第二线状腔室共同定义出一容置空间,该光条位于该容置空间内,且该基板实体接触该立体线状导热柱。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反射片与一扩散板,该导光板位于该反射片与该扩散板之间;以及该容置空间包括一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该光条;一导光板挟持区,接通该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并挟持该导光板;以及一光学组件容纳区,接通该导光板挟持区与该光条容纳区,用以容纳该导光板、该反射片与该扩散板,该光学组件容纳区包括一第一线状凹陷部,位于该容置空间邻近该第一线状腔室之一侧,用以容纳该反射片;以及一第二线状凹陷部,位于该容置空间邻近该第二线状腔室之一侧,用以容纳该扩散板。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接件之该安装肋于该第一侧框条内,与该第一侧框条之间保持一间隙,该间隙之宽度与该光条之线材口径相同。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一导光板;所述导光板包括相邻之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一外框;所述外框框接并包围该导光板;该外框包括至少一第一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一侧面;至少一第二侧框条,位于该导光板之第二侧面;以及至少一框接件,连接该第一侧框条与该第二侧框条,且位于该第一侧面与该第二侧面之交接处;以及一光条;所述光条包括一基板,位于该第一侧框条内,其一端伸入该框接件内;以及至少一个发光组件,设于该基板之该端,且位于该框接件内;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降低导光板之入光面之最边缘的角落存在有较微弱暗区的机率,进而使此照明装置维持较佳的光均匀亮度。
文档编号F21S2/00GK102720972SQ20121023160
公开日2012年10月10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5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5日
发明者庄锦文, 罗建智 申请人:苏州茂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