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6045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可旋式照明系统包括底座及照明装置。底座包括第一壳体、旋转轴、第一及第二电刷。旋转轴、第一及第二电刷设置于第一壳体上。照明装置包括第二壳体、至少一光源及第一电极组。第二壳体包括固接于旋转轴的底部。光源设置于第二壳体上。第一电极组设置在底部的外表面上且包括彼此电性绝缘的第一外环电极与第一内环电极。第一电刷与第一外环电极电性接触且第二电刷与第一内环电极电性接触。第一外环电极及第一内环电极分别与光源电性连接。
【专利说明】可旋式照明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照明系统,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旋式照明系统。
【背景技术】
[0002]有机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可将电能转换成光能且具有高转换效率、自发光、高亮度、高对比以及广视角等优点的半导体组件,常见的用途为照明灯、广告灯、指示灯、显示面板或光学读写头的发光组件等等。
[0003]目前,配合应用上的需要,有机发光二极管灯具通常设计成可进行旋转,以提供不同方向角度的照明或显示。然而,在公知有机发光二极管灯具中,是以导线连接有机发光二极管及电源,这使得一般有机发光二极管灯具只能旋转180度,若是有机发光二极管灯具进行不限角度且不限次数地旋转时,将造成导线绞线,进而发生导线接触不良甚至脱落损坏的问题,此问题实已成目前亟欲解决的课题。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旋式照明系统,其可在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不限角度地旋转。
[0005]本发明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包括底座以及照明装置。底座包括第一壳体、旋转轴、第一电刷以及第二电刷。旋转轴设置于第一壳体上。第一电刷设置于第一壳体上。第二电刷设置于第一壳体上,且与第一电刷彼此电性绝缘。照明装置设置于底座的一侧,且照明装置包括第二壳体、至少一光源以及第一电极组。第二壳体包括固接于旋转轴的底部。至少一光源设置于第二壳体上。第一电极组设置在第二壳体的底部的外表面上。第一电极组包括第一外环电极与第一内环电极,且第一外环电极与第一内环电极彼此电性绝缘。第一电刷与第一外环电极电性接触且第二电刷与第一内环电极电性接触,以及第一外环电极及第一内环电极分别与至少一光源电性连接。
[0006]基于上述,在本发明所提出的可旋式照明系统中,透过使用第一电刷以及第二电刷分别与第一外环电极以及第一内环电极电性接触来传递电力,使得可旋式照明系统能无限制地旋转并同时照明。
[0007]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依照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爆炸示意图;
图3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剖面示意图;
图4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局部立体示意图;
图5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另一局部立体示意图。
[0009]【主要组件符号说明】1:可旋式照明系统 10:底座 12:第一壳体
14:旋转轴
15:驱动旋转装置
16:第一电刷 18:第二电刷 20:照明装置 22:第二壳体 24:光源
26:第一电极组 28:第二电极组 160a、180a:第一端 160b、180b:第二端 220:底部 220a:关起部
222:灯罩 222a:顶部 222b:侧壁 部
223:开口
260a ?第一外环电极 260b --第一内环电极 270a --第一导体 270b:第二导体 280a:第二外环电极 280b:第二内环电极 IS:内表面 OS:外表面 S1:旋转电源 S2:照明电源 VU V2:直流电压。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图1是依照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立体示意图。图2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爆炸示意图。图3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剖面示意图。图4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局部立体示意图。图5是图1的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另一局部立体示意图。
[0011]请同时参照图1、图2、及图3,可旋式照明系统I包括底座10以及照明装置20。照明装置20设置于底座10的一侧。底座10包括第一壳体12、旋转轴14、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照明装置20包括第二壳体22、至少一光源24以及第一电极组26。以下将详细叙述可旋式照明系统I的各个构件。
[0012]旋转轴14设置于第一壳体12上。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也设置于第一壳体12上,且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彼此电性绝缘。详细而言,第一电刷16包括第一端160a及第二端160b且第二电刷18包括第一端180a及第二端180b,以及第一电刷16的第一端160a与第二电刷18的第一端180a分别固接于第一壳体12上,而第一电刷16的第二端160b以及第二电刷18的第二端180b分别与第一电极组26接触。另外,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的极性不同。也就是说,当第一电刷16为正极电刷时,则第二电刷18为负极电刷;相反地,当第一电刷16为负极电刷时,则第二电刷18为正极电刷。另外,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需有光滑、耐磨、导电性良好等特性,这是因为第一电刷16的第二端160b以及第二电刷18的第二端180b必须分别与第一电极组26接触(相关描述将于下文中说明)。具体而言,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的材料例如是铍铜或不锈钢。
[0013]在本实施例中,可旋式照明系统I还包括驱动旋转装置15,其与旋转轴14电性耦接,以驱动旋转轴14旋转。驱动旋转装置15透过旋转电源SI来提供驱动旋转轴14旋转的电力。在一实施例中,驱动旋转装置15为马达,且旋转电源SI提供24伏特的直流电压。
[0014]另一方面,可旋式照明系统I透过照明电源S2对第一电刷16提供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对第二电刷18提供第二直流电压V2。详细而言,第一电刷16的第一端160a以及第二电刷18的第一端180a分别与照明电源S2的正极与负极接通,亦即如前文所述,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的极性不同,且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的电性不同。值得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照明电源S2与旋转电源SI为不同的两个独立电源。也就是说,在照明电源S2对第一电刷16提供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对第二电刷18提供第二直流电压V2的同时,旋转电源SI可对驱动旋转装置15提供直流电压而驱动旋转轴14旋转。
[0015]从另一观点而言,照明电源S2所提供的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可不等同于旋转电源SI对旋转轴14提供的直流电压。具体而言,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直流电压Vl为+5伏特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为-5伏特,亦即此时第一电刷16为正极电刷,而第二电刷18为负极电刷。然而,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直流电压Vl可以是负直流电压,而第二直流电压V2则为正直流电压。
[0016]第二壳体22包括底部220,以及第二壳体22透过底部220固接于旋转轴14。详细而言,底部220上形成有突起部220a,且旋转轴14的一端固接于突起部220a内。照明装置20可透过驱动旋转装置15的驱动而旋转。在本实施例中,照明装置20可视为可动构件,而底座10中的第一壳体12、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可视为静止构件。
[0017]另外,第二壳体22还包括灯罩222,灯罩222与底部220连接。详细而言,灯罩222包括顶部222a及连接顶部222a与底部220的侧壁部222b。另外,虽然第二壳体22的外观形状为三角柱形(如图1所示),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依据实际上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应用,第二壳体22的外观形状也可以是四角柱形、五角柱形等任一多角柱形或任何立体形状。
[0018]至少一光源24设置于第二壳体22上。详细而言,至少一光源24设置于灯罩222的侧壁部222b上,且侧壁部222b上形成有至少一开口 223,使得至少一光源24所发出的光线可由至少一开口 223射出。光源24例如是发光二极管、有机发光二极管、灯泡或是其他形式点光源或线光源。光源24可以是单一个光源或多个光源。本发明并不限制光源24及开口 223的数量。
[0019]在一实施例中,在第二壳体22的外观形状为三角柱形(如图1所示)的情况下,可于侧壁部222b上对应地配置三个光源24及三个开口 223。然而,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只要可旋式照明系统设置有一个以上的光源及开口即落入本发明的范畴。另外,虽然光源24仅设置于灯罩222的侧壁部222b上(如图1所示),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实施例中,光源24也可以设置于灯罩222的顶部222a上。另外,虽然开口 223的形状为正方形(如图1所示),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依据实际上可旋式照明系统的应用,开口223的形状也可以是任一几何形状。
[0020]如图2及图4所示,第二壳体22的底部220包括内表面IS以及外表面OS,其中外表面OS面向底座10。第一电极组26设置在第二壳体22的底部220的外表面OS上,以面对底座10。第一电极组26包括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且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彼此电性绝缘。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的材质例如是铍铜或黄铜。
[0021]另外,如图3及图4所示,第一电刷16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电性接触且第二电刷18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电性接触。详细而言,透过第一电刷16的第二端160b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直接接触以及第二电刷18的第二端180b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直接接触,使得当旋转电源15驱动照明装置20旋转时,照明电源S2所提供的电力(即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可经由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连续地传递至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其中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为固定构件而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为可动构件。有鉴于此,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进行滑动接触而电性连接的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必须有光滑、耐磨、导电性良好等特性,以避免第一电刷16以及第二电刷18对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的磨损,而提高可旋式照明系统I的可靠性及使用寿命。
[0022]从另一观点而言,由于第一电刷16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电性接触且第二电刷18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电性接触,故当第一电刷16为正极电刷且第二电刷18为负极电刷时,贝1J第一外环电极260a为正极且第一内环电极260b为负极。
[0023]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及图4所示,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共平面。如此一来,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相接触的第一电刷16与第二电刷18也位在同一平面上。
[0024]另外,第一外环电极260a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分别与光源24电性连接。如此一来,传递至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的电力(即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可提供光源24发出光线所需的电力。也就是说,在驱动旋转装置15驱动照明装置20旋转的同时,照明装置20上的光源24能够获得所需的电力而提供照明的功能。进一步说明,光源24发光所需电力的传递可藉由第一电刷16的第二端160b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电性接触以及第二电刷18的第二端180b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电性接触来传递,而不需设置线路来提供电源给照明装置20。因此,本发明的可旋式照明系统I能不限角度且不限次数地旋转并同时照明,而避免了公知照明系统因旋转过度而造成电线绞线、接触不良或损坏的问题。[0025]本发明不限制第一外环电极260a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分别与光源24电性连接的方式。在本实施例中,如图2、图3及图5所示,可旋式照明系统I还包括第二电极组28,其设置在第二壳体22的底部220的内表面IS上。第二电极组28包括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第二内环电极280b,且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第二内环电极280b彼此电性绝缘。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第二内环电极280b的材质例如是铍铜或黄铜。另外,如图3及图5所示,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第二内环电极280b共平面。
[0026]详细而言,如图3所示,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第一外环电极260a对应设置,且藉由第一导体270a彼此电性连接,第二内环电极280b与第一内环电极260b同样地对应设置,且藉由第二导体270b彼此电性连接。第二外环电极280a及第二内环电极280b分别与光源24电性连接。也就是说,第一外环电极260a透过第二外环电极280a与光源24电性连接,且第一内环电极260b透过第二内环电极280b与光源24电性连接。如此一来,传递至第一外环电极260a以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的电力(即第一直流电压Vl以及第二直流电压V2)可进一步透过第一导体270a及第二导体270b而传递至第二外环电极280a及第二内环电极280b,并提供光源24发出光线所需的电力。
[0027]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导体270a及第二导体270b例如是电线或导体柱,且其形成方式包括于对应第一外环电极260a与第二外环电极280a及第一内环电极260b与第二内环电极280b的底部220上形成多个穿孔,再于穿孔内设置电线或是填入导体以形成导体柱。另外,本发明不限制第二外环电极280a及第二内环电极280b分别与光源24电性连接的方式。举例而言,第二外环电极280a及第二内环电极280b可分别透过电线、弹簧电片或其他公知方式来与光源24电性连接。
[0028]综上所述,在上述实施例所提出的可旋式照明系统中,提供光源电力的照明电源与驱动旋转的旋转电源为不同的两个独立电源,并且透过使用共平面的第一电刷以及第二电刷分别与共平面的第一外环电极以及第一内环电极电性接触来传递光源发光所需的电力,使得可旋式照明系统能无限制地旋转并同时照明。此外,本发明所提出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可应用于各种情境照明、数位广告或数位照明。
【权利要求】
1.一种可旋式照明系统,包括: 一底座,包括: 一第一壳体; 一旋转轴,设置于该第一壳体上; 一第一电刷,设置于该第一壳体上;以及 一第二电刷,设置于该第一壳体上,且与该第一电刷彼此电性绝缘;以及 一照明装置,设置于该底座的一侧,该照明装置包括: 一第二壳体,包括一底部,该底部固接于该旋转轴; 至少一光源,设置于该第二壳体上;以及 一第一电极组,设置在该第二壳体的该底部的外表面上,该第一电极组包括一第一外环电极与一第一内环电极,且该第一外环电极与该第一内环电极彼此电性绝缘, 其中该第一电刷与该第一外环电极电性接触且该第二电刷与该第一内环电极电性接触,以及该第一外环电极及该第一内环电极分别与该至少一光源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第二电极组,设置在该第二壳体的该底部的内表面上,该第二电极组包括一第二外环电极与一第二内环电极,且该第二外环电极与该第二内环电极彼此电性绝缘。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外环电极与该第二外环电极对应设置,且藉由一第一导体彼此电性连接,该第一内环电极与该第二内环电极对应设置,且藉由一第二导体彼此电性连接,以及该第二外环电极及该第二内环电极分别与该至少一光源电性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外环电极透过该第二外环电极与该至少一光源电性连接,且该第一内环电极透过该第二内环电极与该至少一光源电性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外环电极与该第一内环电极共平面,以及该第二外环电极与该第二内环电极共平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电刷与该第二电刷的极性不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驱动旋转装置,与该旋转轴电性耦接,以驱动该旋转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电刷及该第二电刷与一照明电源电性耦接,且该照明电源对该第一电刷提供一第一直流电压以及对该第二电刷提供一第二直流电压,以及该驱动旋转装置与一旋转电源电性耦接,其中该照明电源与该旋转电源为不同的两个独立电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或有机发光二极管。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式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壳体还包括一灯罩,该灯罩与该底部连接,且该至少一光源设置于该第二壳体的该灯罩上。
【文档编号】F21V23/06GK103644545SQ201310519149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9日
【发明者】陈永坚, 江晋一 申请人: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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