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简易小台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6897阅读:8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台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多功能简易小台灯。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在不断的提高,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多,人们对于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当前家用电器较多的情况下,当想买一些小型家电是,常常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而只好作罢。

台灯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必需品,但目前所用的台灯功能和用途单一,一般只能作为简单的照明工具,不能实现人们需要的多种功能和用途。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状况,有必要提供一种具有多种功能和用途的多功能简易小台灯。

一种多功能简易小台灯,包括灯头、灯座、连接灯头和灯座的灯臂,所述灯头与所述灯臂通过第一折叠架连接,所述灯臂与所述灯座通过第二折叠架连接,所述灯臂包括第一折臂和所述第一折臂下端的第二折臂,所述第一折臂与所述第二折臂通过第三折叠架连接,所述第一折臂内部中空,且四壁为透明的外壳,所述第一折臂的内部设有光源,所述第二折臂内部设有香薰包,所述第二折臂的外壳设有出气孔,所述灯座上设有时钟和音乐播放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多功能简易小台灯,具有两个光源,能够增大照明亮度和照明区域,而且当其中一个坏掉时,另外一个光源能持续发光,不影响照明,该台灯除了有照明功能外还具有时钟,闹钟,音乐播放和香薰等用途,当不需要使用该台灯时可折叠放置,以减少空间。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折臂与所述第二折臂长度相等。

进一步地,所述灯头内的光源及所述第一折臂内部的光源均为含红黄蓝三原色的LED灯。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折臂内部设有加热所述香薰包的加热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音乐播放器包括控制面板和音响。

进一步地,所述灯座侧边设有充电接口和电源插头,所述灯座底部设有电池槽,所述灯座内部设有蓄电池。

进一步地,所述时钟设有闹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多功能简易小台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该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功能简易小台灯,包括灯头1、灯座3、连接灯头1和灯座3的灯臂2。所述灯头1内设置有光源,本实施例中该光源为含红黄蓝三原色的LED灯。

所述灯头1与所述灯臂2通过第一折叠架5相连,所述灯臂2与所述灯座3通过第二折叠架6相连,所述灯臂2包括第一折臂21和所述第一折臂21下端的第二折臂22,第一折臂21与第二折臂22长度相等,所述第一折臂21和所述第二折臂22通过第三折叠架5相连。通过设置三个折叠架可将灯头1、灯臂2和灯座3折叠重合,以减少占地空间。除了用本实施例中提到的折叠架来实现折叠外,在其他实施例中灯头1与灯臂2、灯臂2与灯座3、第一折臂21与第二折臂22可通过旋转连接件连接来实现折叠和旋转的功能。

所述第一折臂21内部中空,四壁为透明的外壳,所述第一折臂21的内部设有光源,本实施例中该光源为红黄蓝三原色的LED灯。

所述第二折臂22内部设有香薰包和加热该香薰包的加热装置,所述第二折臂的外壳设有出气孔。所述香薰包有助于缓解压力,改善空气环境。

所述灯座3上设有时钟7,方便查看时间,所述时钟上还设有闹铃。

所述灯座3上设有音乐播放器,所述音乐播放器包括控制面板8和音响9,所述控制面板8用于控制和调节该音乐播放器。

进一步地,所述灯座3内部设有蓄电池。所述灯座3侧边设有充电接口10,可以用数据线连接该充电接口10和电脑的USB接口或进行充电。该充电接口10还连接了所述音乐播放器,该充电接口10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后对该音乐播放器中的歌曲进行增添和删减。

所述灯座3侧边设有电源插头11,可以将该电源插头11插在电源插座上发电。所述灯座3底部设有电池槽,可以在电池槽内放置干电池进行发电。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