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超薄路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0637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超薄路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路灯,具体为一种新型超薄路灯,属于照明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路灯是一种常见的照明设备,传统的路灯往往结构复杂,体积较大,不便于生产,而且十分笨重,影响了路灯的安装和拆卸,为此需要对传统的路灯进行改进,简化其结构,从而便于路灯的安装和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新型超薄路灯。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新型超薄路灯,包括连接臂、散热板、铝基板、透镜、防水硅胶环、定位螺丝、固定螺栓、灯头、第一LED铝基板和第二LED铝基板,所述连接臂的底部设有散热板,所述散热板的一端底部设有固定螺栓,所述散热板的另一端底部设有铝基板,所述铝基板的底部设有灯头,所述灯头与铝基板进行焊接连接,所述铝基板包括第一LED铝基板和第二LED铝基板,所述第一LED铝基板的四个拐角和第二LED铝基板的四个拐角均设有定位螺丝,所述铝基板的底部设有防水硅胶环,所述防水硅胶环的底部设有透镜。

优选的,所述散热板与连接臂通过固定螺栓进行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LED铝基板和第二LED铝基板分别通过定位螺栓与散热板进行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防水硅胶环与铝基板通过粘合剂进行粘接。

优选的,所述防水硅胶环与透镜通过粘合剂进行粘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超薄路灯,可通过连接臂卡接在支撑杆上,从而对该新型超薄路灯进行支撑,并通过散热板能便于对该新型超薄路灯进行散热处理,通过第一LED铝基板和第二LED铝基板可分别安装头灯,并使该新型超薄路灯具有两个照明方向,以此能分别对人行道和机动车道进行照明工作,并且通过使用粘合剂分别将防水硅胶环与铝基板和透镜直接进行连接,充分保证防水硅胶环、铝基板以及透镜三者连接的牢固性,同时以此对灯头进行防水防尘保护,从而保证灯头的照明工作,该新型超薄路灯,体积小,重量轻,通过冲压灯板进行散热,成本低,装配简单,安装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零部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连接臂;2、散热板;3、铝基板;4、透镜;5、防水硅胶环;6、定位螺丝;7、固定螺栓;8、灯头;9、第一LED铝基板;10、第二LED铝基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一种新型超薄路灯,包括连接臂1、散热板2、铝基板3、透镜4、防水硅胶环5、定位螺丝6、固定螺栓7、灯头8、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所述连接臂1的底部设有散热板2,所述散热板2的一端底部设有固定螺栓7,所述散热板2的另一端底部设有铝基板3,所述铝基板3的底部设有灯头8,所述灯头8与铝基板3进行焊接连接,所述铝基板3包括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所述第一LED铝基板9的四个拐角和第二LED铝基板10的四个拐角均设有定位螺丝6,所述铝基板3的底部设有防水硅胶环5,所述防水硅胶环5的底部设有透镜4。

所述散热板2与连接臂1通过固定螺栓7进行固定连接,由于散热板2与连接臂1通过固定螺栓7进行固定连接,以此便于散热板2与连接臂1的连接和分离。所述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分别通过定位螺栓6与散热板2进行固定连接,由于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分别通过定位螺栓6与散热板2进行固定连接,以此便于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与散热板2的连接和分离,从而便于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的维修和更换。所述防水硅胶环5与铝基板3通过粘合剂进行粘接。所述防水硅胶环5与透镜4通过粘合剂进行粘接,通过粘合剂的粘接方式,充分保证防水硅胶环5、铝基板3以及透镜4三者连接的牢固性,同时以此对灯头8进行防水防尘保护。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连接臂1卡接在支撑杆上,对该新型超薄路灯进行支撑,通过散热板2能便于对该新型超薄路灯进行散热处理,通过第一LED铝基板9和第二LED铝基板10可分别安装头灯,使该新型超薄路灯具有两个照明方向,以此分别对人行道和机动车道进行照明工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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