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灯主体;该灯主体具有灯座、立柱、活动臂和光源部,该灯座上设有操作区域,该立柱设于灯座之上,其顶端通过该活动臂连接有光源部,该活动臂与该立柱顶端之间由第一枢转关节连接以带动该光源部在竖直平面上活动;
摄像头;该摄像头位于该立柱的正面,其提供固定的视像获取区域以对该区域内的人体影像进行拾取;
提示模块;该提示模块包括扬声器和\或指示灯;
处理控制器;该处理控制器内置于灯座,分别与该操作区域、光源部、摄像头和提示模块连接,该处理控制器通过该摄像头获取用户坐姿视像数据并由预设规则判断,对不良坐姿情形通过该提示模块进行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操作区域设有开关键位、第一功能键位和第二功能键位,该第一功能键位用于对光源部的控制操作,该第二功能键位用于启动处理控制器的智能模式,用于启用摄像头进行用户坐姿视像数据采集并提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控制器具有无线通讯模块,用于向云端或智能终端反馈处理控制器所捕获的用户坐姿视像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无线通讯模块还接收云端或智能终端的指令,并由该处理控制器解析执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光源部具有环状外壳,该环状外壳的下侧具有环状或弧状的出光区域,该出光区域由环状或弧状的灯罩封合,该环状外壳内置有对该出光区域位置相对的 发光组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发光组件为LED光源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具有坐姿纠正提醒功能的台灯,其特征在于:该活动臂与光源部之间通过第二枢转关节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