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体及可拆卸地安装于灯体上的支架,所述灯体的侧面设置有角度调节盘,所述角度调节盘上分布有多个限位孔,多个所述限位孔的分布形状为半圆弧状,所述支架与所述角度调节盘之间通过固定轴可旋转连接,所述支架上设有一个用于与限位孔插接的限位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轴设置于由多个限位孔所围城的半圆弧的中心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调节盘上设有角度标识,所述支架的轴接端设置有与所述角度调节盘对应的用于指示调节角度的角度指示件;所述支架呈U型,在所述支架上设有固定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孔包括圆孔和长条孔,所述长条孔的一端连接所述圆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两臂设为伸缩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调节盘上的角度标识包括两个0度刻度,和分别以所述两个0刻度为基点沿顺时针、逆时针方向均匀分布的0~90度的刻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内设有多个灯珠模块,每个灯珠模块配置有一个单独的散热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珠模块包括铝基板和分布于铝基板上的多个灯珠,各个灯珠之间设有互通的散热通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基板连接散热器,在铝基板与铝体散热件的安装面上分别涂布有散热材料层。
10.一种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调式照射灯。